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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污泥工程安全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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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解决工程 及铜仁市污泥解决处置工程 安全监理规划 编制: 批准: 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解决工程及铜仁市污泥解决处置工程监理部 二○一七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总说明 4 第一节 编制说明 4 第二节 编制及监理实行的依据 4 第二章 工程概况 4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8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的和原则 8 第二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及监理工作要点 9 第三节 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1 第四节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重要工作 15 第五节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理重点 16 第六节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32 第七节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 33 第八节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35 第九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36 第十节 保护宗教设施及保护文物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36 第十一节 对传染性疾病监理控制措施 36 第十二节 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38 第四章 工程安全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 39 第一节 施工准备监理工作重点 39 第二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及措施 39 第五章 合理化规定 39 第一章 编制总说明 第一节 编制说明 受铜仁市垃圾无害化解决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解决工程及铜仁市污泥解决处置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协议及业主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结构形式和特点、编写本安全监理规划。 第二节 编制及监理实行的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和监理机关的法律、法规。重要涉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 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文献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四、本项目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协议文献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协议》; 五、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协议文献 1、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2、 业主与其它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委托地勘、工程委托设计协议。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解决工程及铜仁市污泥解决处置工程 1.1.2项目地址: 铜仁市万山区小龙山 1.1.3工程建设规模:1、该工程在原垃圾解决厂区范围新建餐厨、污泥解决处置工程,解决规模:100吨/日(污泥+餐厨),解决工艺: 水热解决(也称热水解或湿热解决)+中温厌氧。 1.1.4、总建筑面积3043.48㎡。 1.2参建单位 1.2.1建设单位:铜仁市垃圾无害化解决有限公司 1.2.2地勘单位:贵州省地质矿产局103队工程勘察公司 1.2.3设计单位:贵阳市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2.4监理单位: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5施工单位: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1.4工程造价 1.4.1、施工协议签约总价(¥71202868.59元),其中:建筑部分:¥4394970.69元;工艺管道:¥234495.00元;设备采购安装:¥52073402.90元;暂列金:¥14500000.00元。 1.5、规定工期 开工日期:2023年 2 月3 日,竣工日期:2023年9 月1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4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成国家、行业部分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7.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铜发改环资【2023】36号文献、铜发改环资【2023】474号文献。 1.8.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1.9工程项目特点 1.9.1、经济技术指标:(1)、用地面积:33844.90㎡;(2)、总建筑面积:3043.48㎡,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256㎡,配电室建筑面积:75.46㎡, 地磅房建筑面积:30㎡;水热单元建筑面积:707.64㎡;脱水车间建筑面积:660㎡,污泥餐厨卸料车间建筑面积:707.64㎡,沼气发电车间建筑面积:448㎡;综合池建筑面积:158.74㎡;(3)、建筑占地面积1781.84㎡;(4)、容积率:0.09;(5)、建筑密度:5.3%;(6)、绿化率:35%。 1.9.2工程重要结构形式与内容:基础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备、排污管道、工艺管道、水电安装等。 1.10.重要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1.10.1.使用功能:锅炉房 1.10.1.1.设计标准:本锅炉房设计使用一台燃油燃气两用锅炉,定额2t/h,200’C,1.57MPQ,油、气两用燃烧器。 1.10.1.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拟定) 1.10.1.3.耐火等级:二级 1.10.1.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2023 1.10.1.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1.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1.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1.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256 建筑总高度(M) 7.15 占地面积(㎡) 256 建筑层数 1 1.10.2.使用功能:沼气发电车间(预留) 1.10.2.1.设计标准: 1.10.2.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拟定) 1.10.2.3.耐火等级:二级 1.10.2.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2023 1.10.2.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2.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2.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2.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224 建筑总高度(M) 9.15 占地面积(㎡) 224 建筑层数 1 1.10.3.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水热单元) 1.10.3.1.设计标准: 1.10.3.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拟定) 1.10.3.3.耐火等级:二级 1.10.3.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2023 1.10.3.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3.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3.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3.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353.82 建筑总高度(M) 11.70 占地面积(㎡) 353.82 建筑层数 1 1.10.4.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 1.10.4.1.设计标准: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拟定) 1.10.4.2.耐火等级:二级 1.10.4.3.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2023 1.10.4.4.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4.5.厂房生成类别:丁类 1.10.4.6.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1.10.4.7.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353.82 建筑总高度(M) 11.70 占地面积(㎡) 353.82 建筑层数 1 1.10.5.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脱水车间) 1.10.5.1.设计标准: 1.10.5.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认) 1.10.5.3.耐火等级:二级 1.10.5.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2023 1.10.5.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5.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5.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图独立基础 1.10.5.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330 建筑总高度(M) 12.20 占地面积(㎡) 330 建筑层数 1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的和原则 一、安全文明生产监理的目的 安全文明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贯彻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及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文明监理的目的 2.1 积极防止职业病及职业伤害的发生; 2.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年工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2.3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4 监督施工现场对噪声、污水、废弃物应达标排放,做好防尘工作; 2.5 杜绝火灾、爆炸事故而导致的环境污染; 三.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监理的原则 3.1.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2.坚持遵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全面贯彻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4.对环境保护必须与各工种同时设计、同时实行、同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第二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及监理工作要点 一.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制度 1.1.初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一起进行) 1.2.安全监理施工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例会合并进行) 1.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4.危险源环境因素交底监控制度 1.5.安全文明监理巡视制度 1.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制度 1.7.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8.安全文明监理报告制度 二.安全文明监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图(见下页)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 签订委托监理协议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熟悉项目特性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 分析辨认、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环境因素 编制项目安全文明监理规划 编制安全文明监理实行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 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文本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危险源施工的现场巡查监督 施工安全隐患的及时解决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组织参与现场安全文明检查或安全文明会议 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因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三节 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监理组织结构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环境监理成员:Ⅰ 安全环境监理成员:Ⅱ 二.总监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基 本 职 责 职责内容 考核规定 标准 完毕时间 1.拟定监理机构安全环保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环保监理责任的履行 明确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人员数量 与监理规划同步 2.组织分析辨认和评价项目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策划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环保监理规划 应符合监理规范、监理协议,应具有可操作性 与监理规划同步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公司资质 提出审查意见 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步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业、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提出审查意见 专业专项方案开工前 5.审批安全环保监理实行细则 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监理规划批准一个月内(个别项目开工前审查) 6.主持安全文明监理睬议 及时、务实、有效 月末检查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及时、意见对的 与有关事项同步 8.审核签发安全监理告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及时、准确 与有关事项同步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环境监理政策文献和技术业务 及时、有效 及时组织、定期组织 10.审查施工公司对安全、环境突发事故编制的应急预案 提出审查意见 开工前 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基 本 职 责 职责内容 考核规定 标准 完毕时间 1.编写安全环保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理工作有序 监理规划批准后一个月内 2.协助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行 及时、准确 与施工准备工作同步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审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件 及时、如实、准确 各专项开工前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和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如实、准确 各专项开工前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业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总监提出报告,并监督承包单位实行 如实、准确 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前 6.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及时、认真、真实 设施及机械使用前 7.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及时、有效、工作 每周 8.指导监理员实行现场安全环保巡检检查等平常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认真、准确 专项开工前或定期布置 9.负责安全文明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完整、准确、真实 月末 四.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基 本 职 责 职责内容 考核规定 标准 完毕时间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每周检查 2.监理施工承包单位贯彻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及时、真实、有文字依据 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 3.做好施工现场平常的安全环保巡检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告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按安全检查评估标准发出整改告知,并追踪回复使安全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每日与其他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查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安全产品质量检查标准发出整改告知 每批用品进场后 5.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 按承包单位措施及安全监理实行细则 每周、每月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 准确、及时、真实 每周、每月检查 五.监理员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基 本 职 责 职责内容 考核规定 标准 完毕时间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每周检查 2.监理施工承包单位贯彻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及时、真实、有文字依据 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 3.做好施工现场平常的安全环保巡检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告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按安全检查评估标准发出整改告知,并追踪回复使安全工作处在受控状态 每日与其他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查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安全产品质量检查标准发出整改告知 每批用品进场后 5.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 按承包单位措施及安全监理实行细则 每周、每月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 准确、及时、真实 每周、每月检查 第四节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重要工作 一.督促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地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相关资料,并采用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三.审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许可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 四.督促总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五.督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提出明确的管理措施,并认真实行监督检查。 六.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核应涉及如下内容: 6.1安全文明管理目的、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结构,涉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2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及其他特种设备的设立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鉴定结果。 6.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拆、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办理批准手续。 6.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6.6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安全措施的情况。 七.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辨认评价,对评价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八.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九.核查承包单位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和安全设施等验罢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审查总包单位对突发安全及环境事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节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理重点 一、安全监理要点 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是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应以防止为主。 1.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行工程安全监理,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2在实行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规定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规定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断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工作。 1.4监督施工单位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及机械伤害的安全防护工作。 1.5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自查工作。 1.6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作为安全监控重点,可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加强检查监控力度。 1.7核查承包单位起重器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和安全设施等验罢手续,有无违规情况。 1.8督促施工单位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废水、扬尘、噪声、建渣,建立文明良好的工作环境。 1.9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1.10督促施工单位采用有效的防止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合格的防护用品。 1.11结合季节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1.12监督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13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上,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工地例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评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现状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使防止贯彻到实处。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4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5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行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6专项方案实行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7项目监理对专项方案实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不按专项方案实行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告知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3.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临时用电管理,保证临时用电安全。 3.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有针对性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涉及负荷计算,导线截面的选择,配电线路的走向及设备电箱平面体置图等。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总监审批后实行。 3.3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立保护系统。按三相五线设立用电线路,实行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 3.4总(分)配电箱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的配置。 3.5 TN系统中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反复接地的,还应在配电系统中间处及末端处做反复接地。所有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应>10Ω。 3.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处,不得安设在潮湿及有介质腐蚀的场合;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电箱内的保护零线端子连接。 3.8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和系统接线图,箱体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门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3.9分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符合相对集中的区域,分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立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3.10所有用电线路都必须埋地或架空敷设,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不低于4m,埋地线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7m,然后使用硬质保护层,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和防火。 3.11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严禁缠绕在脚手架、钢筋和其他金属物件上。 3.1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输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13在建工程、起重机以及防护设施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执行,并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3.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其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30mA.S;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合,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应<0.1S。 3.15潮湿场合、地下室及非施工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低压供电系统。 3.16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过载保护。 3.17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高机及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除应连接保护零线外,还应做反复接地。 3.18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乱动电器设备及乱接乱拉电线;安装、检修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专人监护。 四、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未经贯彻不得施工。 4.2高处搭设或拆除安全设施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登高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胶鞋。 4.3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基坑边、阳台边、卸料平台边、楼梯和梯步边、楼层周边 都必须设立防护栏杆,并加挂密目网或挡脚板。 4.4龙门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搭设的通道两侧边,应设防护栏杆、栏杆要牢固,龙门架、施工电梯进出卸料口还应安装安全门。 4.5板与墙的洞口以及人和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孔洞,必须设立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4.6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4.7钢管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充的基槽,天窗以及建筑沉降缝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规定设立稳固的盖件。 4.8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立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后灯示警。 4.9各类脚手架外侧均应满挂密目网;施工层架体外侧还应设立一道防护栏杆;施工层以及施工层以下每10m设立兜网并将与建筑之间进行封闭。 4.10整体提高架及悬挑脚手架主框架底部应满敷脚手板,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封闭应严密。 4.11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12施工人员在上架时应检查脚手板有无探头板,确认无误才工作;安全防护设立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自行拆除。 4.13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模拆模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设施。 五、防止坍塌事故的安全监理措施 5.1土方工程 5.1.1基坑(槽)、边坡、人工挖孔桩、护壁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规定,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方案还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1.2督促施工单位按征询论证通过的文献及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5.1.3土方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对确认的地下管线的位置、预置深度加以确认,制定防护措施。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并提请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的第三方对深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变形检测。 5.1.4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护壁、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合理选用降水措施减少地下水位;基坑边沿设排水沟、挡水堤,避免地表水流入基坑。 5.1.5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边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规定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1.6基坑(槽)、边坡和基坑边沿堆置各类建筑材料或各类施工机械时,应按规定距离堆放或设立。 5.1.7在深基坑(槽)作业中应设立攀登设施或专用马道,严禁踩踏支撑体系、脚手架等临时设施上下人员。坑边四周应设立安全栏杆。 5.1.8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检底找坡作业。 5.1.9人工挖孔桩、基坑(槽)及地下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专人指挥、监护。若发现土方开裂、位移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离作业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1.10人工挖孔桩作业时,井上应有监护人;井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并设有应急软梯,井下照明必须使用24V以下安全电压;人工挖孔桩挖掘超高5m的应有通风设备。 井内所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护圈强度应达成拆模强度才干进行下一步的挖掘作业,井口应浇筑不低于10公分的防护圈,以防地表水浸入和落物伤人。 5.2、脚手架工程 5.2.1脚手架工程在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后才可实行。 5.2.2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料证明书,使用前应按规定对其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5.2.3脚手架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实行搭设或拆除。 5.2.4脚手架基础应坚实,有排水措施。架体立杆底部应设立底座和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公分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5.2.5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和立杆的垂直度。 5.2.6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立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2.7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立连墙件,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2.8立杆接长除顶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对接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立在同步内,两个相隔接头的高差应>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2.9大横杆应设立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大横杆宜采用对接,也可采用搭接;两根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立在同步或同跨内,大横杆作为小横杆的支座,用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5.2.10 必须在主节点处设立一根小横杆,用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双排脚手架小横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公分。大小横杆端头与搭接点应保存不少于10公分。 5.2.11 脚手架必须设立纵、横向扫地杆,采用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公分处的立杆上。 5.2.12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立,距离不应大于30公分;单、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2.13 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水平间距不大于3跨立杆间距。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立;连接件应采用菱形、方形、矩形布置。 5.2.14 扣件螺栓应用扭力扳手拧紧,其扭力矩应在40N.m~65N.m之间。 5.2.15 剪刀撑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外侧立面两端应设立一道剪刀撑,中间各道的间距不得>15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连续设立剪刀撑。剪刀撑每道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得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且由底至顶连续设立;剪刀撑搭接长度应>1m,不小于2个扣件固定。 5.2.16 不得将模板支撑、龙门吊附着架、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体上。 5.2.17 脚手板在作业层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不得有探头板。 5.2.18 脚手架拆除作业应先增强连墙件,应由上至下逐层进行,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再拆除脚手架,拆除中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掷至地面。 5.2.1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高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架体结构,有安全可靠可以适应工程结构的附着支撑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有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视荷载的控制措施以及安全防护措施。 5.2.20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整体提高架还应报本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3 模板支撑工程 5.3.1模板支撑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实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写专项方案,并经审核;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支撑体系应经专家论证后才可实行。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执行。 5.3.2支撑架基础应坚实,每根钢管立柱底部应设立底座及垫板。顶部应设可调U型支柱,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200mm,支柱与横梁必须契紧。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5.3.3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立应符合设计方案,固定应可靠。 5.3.4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搭设在水平拉杆上。 5.3.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杆在外侧周边应设由上到下的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纵横向每隔10m左右设立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剪刀撑。其宽度为4~6m,并在沿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立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在6~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剪刀撑之间增长之字斜跨;当建筑层高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所有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5.3.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边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立一个固结点。 5.3.7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超载。 5.3.8模板支撑架在搭设中和完毕后应及时搭设安全平网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规定。 5.4 施工机具 5.4.1塔机、物料提高机、施工电梯应按相关规定先编制安拆施工方案,安装前分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共同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 5.4.2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按规定制定方案,架体必须牢固,不得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连接,经验收后使用。 5.4.3 吊篮由产权单位编制方案,搭设完毕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使用,作业时人员必须佩戴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立的安全绳上,且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5.4.4各类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才干进行操作和安拆、维修、保养,并定期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5.4.5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或超过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时应停止作业。 六、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监理措施 6.1监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 6.2检查建筑物设立的安全通道、塔基作业范围下方设立的临时施工用房及临近的居民住房是否搭设防止砸的双层防护棚。 6.3监督施工单位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严禁抛掷,高处作业人员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卸下的物件不得乱置或向下丢弃。 6.4搭拆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人,所拆钢管扣件不得向下抛掷,地面应设立围栏和警示标志,并专人看守。 6.5脚手架上及高处施工应交叉站人,严禁上下同一垂直作业。 6.6建筑物临边、基坑边设立防护栏,防护栏底部还应加设不低于18cm的挡板。 6.7建筑物脚手架外侧应满敷密目网,邻街脚手架还应增设钢网。 6.8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 七、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监理措施 7.1、建筑起重机械 7.1.1核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查证明、备案证明等文献。 7.1.2核查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1.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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