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座落于王铺街 号门面房一处出租给乙方作铺面租用,双方约定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定期为叁年。 二、门面房约定年租金壹万元,一年一结,现定为阳历5月1日交付款项,双方不得提前或拖延交收款项。三、乙方将门面房只用于母婴奶制品销售、居住,做蛋糕使用,不得做污染、妨碍别人或损坏房原结构的事情,如有损毁,应照价赔偿给甲方。四、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不能提前收回门面房,而乙方也不能擅自代租给他人,若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可收回门面房,也可让乙方继续租赁,租金可随行就市,其涨迭视其他门面房租金一致。五、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障乙方租赁门面房屋的水、电通畅,其使用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延至租赁期满为止。六、乙方将甲方门面房的基础设施,如地面填土,铺地板砖,墙面粉刷,厨房和卫生间建造资金 元,由甲方承担,其他装修费用则由乙方负责。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留,并在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