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加工及数据保密工程合同书 N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委托方和承揽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 揽 方:北京博雅海图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010-81543650-8010 021-67681778 乙方的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提供的 资料进行录入,并确保在收到客户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即 年 月 日)上交所录数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取稿、送稿,交数据,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间断或程序问题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2乙方应确保所录数据正确率达到: %字符,
2、如出现无法辨认或没有把握的字应作标注,但不能算为错误。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原始数据的安全,乙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数据管理及备份,同 时提供专门存放原始资料的房间和文件柜。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起两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若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乙方及时修改错误返回甲方,若在两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双方应视为所录数据为合格数据产品,达到甲方要求。2.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次取送的录入工作量,达到2000元的录入费用,如不足2000元,甲方可用快递公司把资料递给乙方。结算标准: 收稿时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开工之前三天内,交付预算总工程款的 即( 元整)作为工程预
3、付款;在乙方交付电子成果后,当日付实际工程款的 即( 元整);七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结清剩余款项 ,按实际发生计算。当工程进行中甲方提供资料间断达七个工作日,视为工程结束,应结清已作的工程款项。罚 责: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的数据质量、完成工期,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酌情处罚,甲方应同时提交质量错误报告给乙方,但处罚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本项目实际结款额的10%,若甲方不能按期付款,视为违约,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10%的违约金。数据保密:(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3)乙方不得利
4、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4)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 样品不得私自留存待工程结束后必须全部割除。 (5)乙方应在结款后8小时内,彻底割除本次工程的所有数据。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共同遵守,任意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六十(60)天内双方无法就争议解决达成合同,则该争议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交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诉讼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72号 格兰晴天商务楼4层 乙方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银都西路申南六路555弄1371号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梨园支行玉桥分理处 帐号:0719040103000000524 .- 3 -(注)此合同传真件有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