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卫人员聘用合同书甲方(聘用单位)名称: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小学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通讯地址: 第一条 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2017年3月1日至 2017年8月31日止.。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1、乙方必须根据学校保卫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岗位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岗位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教科局及有关单位统一的待遇进行发放。
2、甲方不再承担与乙方相关的任何费用.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服从学校的安排。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恪尽职守, 细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保卫人员因事不能到岗须同另一人协调好出勤时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2、学校实行半封闭管理,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加强巡视校园(每天、每晚至少全面巡查一次),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寝室等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特别要重点检查微机室及多媒体教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的巡逻工作,凡因保卫人员工作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3、做好进、出校门管理登记工作,
3、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对离校要及时询问学生离校原因,并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许可后方可离校。家长、客人及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办事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小商小贩、患有精神病、对有伤害师生安全行为倾向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4、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按时清扫门卫值班室的卫生。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在指定的地点停放。5、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必须予以收缴。(如:仿真枪、学生自制木
4、刀等、玩舞弄械)有打架、吵架、做危险性游戏(爬树、爬墙、爬篮球架、大门、推拉追逐等)、乱扔垃圾等行为及时制止。6、保管、使用、维护好配备的防范器材。7、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教学楼门、后门;节假日期间校门、后门、教学楼门关闭。8、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9、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清校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做好遣送工作。10、接受学校领导对门卫、教学楼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11、完成学校临时交派的工作。12、按照合同服从甲方的指导安排,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意见。乙方如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按职责要求工作,或因疏忽大意造成学
5、校损失,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本聘书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签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损害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同到期,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双方自愿的原则,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不通知学校导致学校工作受到影响,造成秩序混乱的,学校将保留对解除乙方处以不低于该同志受聘期间一月工资的处罚权利。七、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九、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一份。本合同解释权归学校。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建议:签合同时要讲清楚以下2点:1、两人以周为单位,一人值班白天,一人值班晚上。两人轮流坐班。2、上班需要签上班签到册,签到地点建议放在行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