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 小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和管理。乙方负责小区物业费用的收缴、代收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在物业管理经营中所产生的管理费、维修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 年 月 日从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
2、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第四条: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承包费为人民币_元/月整,按年付费,乙方一次性交于甲方。第四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3.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5.乙方代收小区水、电费。在每月的25号前按甲方水、电总表计量数额,向甲方财务缴纳费用。第五条:未尽事宜约定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