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 购 合 同合同编号:_合同签订地:签订日期:_年_月_日采购商: (以下简称“买方”)供应商:_(以下简称“卖方”)地址: _电话: _传真: _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购买本合同项下_货物达成一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具体条款如下:一、 货物内容1、 本合同项下货物为_2、 具体的品名、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质量、单价及合同总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货物清单、标准及图片二、 合同总金额1、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_(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2、 以上合同总金额包括税金及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买方的一切
2、费用,买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如为了完成本合同还需要支出其他费用,该费用由卖方承担。三、 货物质量技术标准1、 质量标准应符合本合同附件1之约定,并不低于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不低于行业标准)。2、 卖方保证所提供之货物为未经使用的原装正品,标识清晰完整,并对货物及货物中使用的商标、字号权、知识产权等拥有合法权利。如因卖方侵犯第三方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而导致买方遭受第三方追索或经济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3、 卖方作为相关专业人士,已事先清楚了解买方购买货物的用途,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足以满足买方使用的需要。如卖方推荐买方购买的货物不能满足买方
3、的实际使用需求的,卖方同意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相关费用。4、 如卖方所提供之货物存在法律明文禁止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等情况,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1、 交货日期:_年_月_日前2、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3、 买方指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完整交货地址为:_4、 买方指定的收货人:_5、 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时提供该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合格证及质检报告。五、 包装及运输1、 卖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并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需要进行货物包装、标记、运输。2、 运费及保险
4、费负担: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相应的保险费用。六、 验收1、 卖方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共同开箱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验货记录作为交验货凭据(验货单据详见附件2)。如果卖方没有依上述约定参与开箱验收,卖方应接受买方单方签署的验货记录并不得提出异议。2、 买方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应当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买方可以拒收。3、 如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短少的,买方可要求补足,如买方要求补足数量的,卖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如买方不要求补足的,双方按照实际验收的货物数量进行结
5、算,合同总价相应减少。4、 如验收时发现运输途中损耗、货物残损或品牌、型号、规格、外观、质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买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更换,如买方拒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要求更换的,卖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更换费用。5、 验收合格仅可证明双方对于货物的数量及外观品质确认无误,不是货物无质量问题的依据,也不能免除卖方依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6、 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发现货物的性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双方应共同将相关货物送交检测机关进行品质检测,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不支持的一方承担。如经买方通知而卖方不配合共同送检的,买方
6、可于通知发出之日起第15日后单方送检,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单方送检的检测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如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等情况,买方的异议不受上述质量保证期的时间限制。七、 安装、调试及培训(机电产品适用)1、 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并作为本合同附件。2、 买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按安装调试方案的要求完成安装准备工作,并在调试过程中提供现场协助与支持。3、 卖方必须严格按安装调试方案之约定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货物的保管及灭失风险由卖方自行负责。4、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组织相关人
7、员进行试车、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买方于验收合格单上签字时间视为货物的交付时间。5、 如设备试车未通过验收,卖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通过,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6、 设备安装验收后,卖方负责给买方指定_名操作人员进行_天的培训。八、 付款方式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2、 签订合同之日起_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即合同总金额的_%,计¥_元(大写: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定金冲抵货款。3、 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给买方后_天之内,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计¥_元(大写: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给卖方。4、 酒店开业后三个月届满后15天之
8、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计¥_元(大写: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给卖方。5、 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_%计¥_元(大写: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届满后15天内支付。6、 卖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开户行:_户名:_账号:_7、 卖方应于买方转账前向买方开具并交付相应金额的抬头为买方公司全称的发票及相关单据,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九、 质量保证期1、 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本合同内简称“质保期“)为 _ 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 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货物提供免费保修、保养,并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如适用:另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说明)3、 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
9、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并排除故障。如出现对买方的经营、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紧急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_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并排除故障。如卖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维修及排除故障服务,买方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因此支出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由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仍向卖方追偿。如因卖方迟延维修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予以赔偿。4、 如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维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如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应将所收取的货款退还买方,并按退货金额30%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要求更换的,质保金不予支付。 十、 风险负担
10、及保险1、 货物灭失风险在双方验收合格,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由卖方负担,货物交付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2、 卖方应为货物购买相应保险,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未购买保险,因货物质量引发事故造成买方或买方客户损失的,由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一、 索赔1、 在质保期内,如果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买方及/或买方客户人身、财物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买方先行赔偿了第三人相关人身、财物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补偿该赔偿费用。 2、 在货物使用期间,因货物自身设计缺陷或含有的有害物质造成买方及/或买方客户人身、财物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买方先行赔偿第三人相关人身、财物损失的,卖方应向买方补
11、偿该赔偿费用。3、 卖方保证货物不会造成买方侵犯第三人财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致纠纷,否则卖方应承担因货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给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停止使用货物的损失。4、 双方对于货物质量产生争议的,应共同将相关货物送交检测机关进行品质检测,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不支持的一方承担。如经买方通知而卖方不配合共同送检的,买方可于通知发出之日起第15日后单方送检,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单方送检的检测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5、 卖方应自接到索赔通知之日起30天内答复买方,如果买方未收到卖方对该索赔的任何答复,应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十二、 违约责任1、 若卖方违反
12、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经济损失。卖方迟延交货达7天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或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及定金罚则以金额高者计)。2、 如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短少,买方要求补足或发现运输途中损耗、货物残损或品牌、型号、规格、外观、质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要求更换的,卖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补足或更换。如未按上述约定时间补足或更换,每迟延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关货物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超过15天卖方仍未补足或更换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支合同总价
13、款30%的违约金。3、 如发现交付的货物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买方有权拒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4、 在货物使用期间,买方发现货物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等情况的,卖方应承担按货物金额双倍赔偿的违约责任。5、 卖方违约所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退还买方已付货款,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运费、仓储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它买方因行使本合同任何权利而引起的费用(含律师费)等。6、 在满足付款条件的前提下,如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延迟一天需要支付
14、欠付金额0.5%的违约金。十三、 合同的变更、解除1、 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变更。2、 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十四、 不可抗力由于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等)导致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的,卖方必须立即以传真通知买方,并以挂号信函向买方提供有关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交货延期7天以上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五、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管辖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可
15、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十六、 通知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按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发送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若以特快专递邮寄的,自投邮后第5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局出具的投送收据作为已送达的有效证明;若传真,则发出时视为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若面交,则对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对方拒收的,则以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送达方式予以送达。3、 本合同列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发给该方原地址的通知,仍按本合同约定视为送达。十七、 其它条款1、 招投标文件和往来文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可适用招投标文件和往来文书中的相关约定。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5、 本合同正文共_页,一式五份,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货物清单、标准及图片附件2:验收单附件3、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方案(以下无正文)买方: 卖方:_ _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