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木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单位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苗木名称规格(技术标准)数量单位单价(元/株)小计(元)苗木在乙方苗圃地点紫薇胸径=cm株胸径=cm株胸径=cm株胸径=cm株日本樱花胸径=cm株胸径=cm株黄槐胸径=cm株总计金额第二条 苗木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规格应与本协议中第一条规定的苗木规格型号相一致。第三条 苗木的交货方法、期限1、甲方安排人员自行到乙
2、方苗圃取走所购买的苗木,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2、甲方所采购苗木需要达到规格要求,对于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继续由乙方负责养护,甲方负责将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分批自行取完,在此期间由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管养保活,直至达到甲方取苗的规格要求。第四条 付款方式1、此合同总价款为估算,甲方所购买苗木统计数量以实际苗木数量为准,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在苗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采购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数量为准。2、甲方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滚动支付苗木采购款项。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待甲方取苗后,还剩余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
3、00元),以此滚动支付款项,直至甲方将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自行取完后,双方壹次性结清完毕合同终止为止。第五条 苗木规格(技术标准)及验收、取苗方法(一)苗木规格(技术标准)1、苗木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100%。2、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3、苗木胸径是指距地面1.0米处的树干直径。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规格详见本合同第一条。(二)验收方法甲方组织人员到乙方苗圃取走所购买苗木,甲方指定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抽检和验收。验收中发现抽干、染病、根部严重损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验收人员有权退回不合格苗木,最后结帐付款总金额按照实际取走合格苗木数计算。第六条 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违反合同
4、的规定,不能按时付款,则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倍的罚金给乙方。 2、如果在取苗管养期内苗木死亡、丢失,乙方按照苗木采购价格3倍支付甲方费用。第七条 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壹次性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
5、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
6、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
7、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
8、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