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合作协议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 (网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了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巨大作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基于各自拥有的信息资源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双方合作资源说明1、甲方拥有名称为_ _网,网址是: _。2、乙方拥有 “ ”,网址是: 。3、协议中的“用户”是指接受或可能接受互联网服务的任何用户。4、协议中的“信息”是指一方按本协议规定向对方提供并许可对方发表的稿件内容,包括稿件中的文字、图片及其他形式。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1、双方合作期限自
2、 年 月至 年 月。2、甲方许可乙方在乙方网站上使用甲方拥有版权的信息,甲方拥有版权的信息指甲方网正文页标明来源为 (注:正文页同时有其他原始出处的信息除外)的信息内容。3、乙方许可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使用乙方拥有版权的信息,乙方拥有版权的信息指乙方网站上正文页标明来源于“ ”(注:正文页同时有其他原始出处的信息或特殊说明除外)的信息内容。4、双方在双赢的基础上,经协商可优先为对方的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并可邀请对方成为合作媒体,为活动提供相关宣传支持。同时,双方可联名共同策划举办活动。5、内容转载之外的合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立协议。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乙方网站使用
3、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乙方网站与甲方网站的链接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同时甲方保证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a)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乙方使用该信息;(b)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网站在发布乙方提供的信息时须注明乙方为信息的提供方,并且注明来源为 。3、在不改变信息内容的原有意义和完整性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对信息内容进行一般修改。(一般修改指修改文章的标题,保证不得进行实质性改变)4、甲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4、包括但不限于ICP经营许可资格等合法经营必需资质),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5、甲方负责在其网站内对乙方的链接准确,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甲方网站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以及甲方网站与乙方网站的链接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同时乙方保证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甲方使用该信息;(b)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
5、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但不限于ICP经营许可资格等合法经营必需资质),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3、乙方网站在发布甲方提供的信息时须注明甲方为信息的提供方,并且注明来源为“证券之星”网站。4、在不改变信息内容的原有意义和完整性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信息内容进行一般修改。(一般修改指修改文章的标题,保证不得进行实质性改变)5、乙方负责在其网站对甲方的链接准确,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第四条 商业秘密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协议的内
6、容和执行(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3、双方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使用对方允许使用的信息内容,不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此信息内容。4、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不得将信息内容用作其它商业目的。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
7、力。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双方互向对方声明、保证如下: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4、 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对方使用该信息;提供给对方的全部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5、 双方保证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使用对方允许使用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授于第三方使用该信息。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在本合作过程中双方无需为此合同所述及的合作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七条
8、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经守约方通知违约方2天后,违约方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
9、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3、 由于以上所述之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九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书面通知的两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3、本协议因下列原因将自动终止:(1)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2)本协议任
10、何一方:A.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其继续从事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B.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C.不可抗力(地震、战争、自然灾害、黑客攻击、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技术故障等)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重要约定,且该违约未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两日内改正。4、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可将已经在其网站上使用的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继续保留在其网站上。第十条 附则1、 双方签署的是信息合作协议,双方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各种合作方式的探讨。2、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有效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11、关法律。(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合法继承人均有约束力。(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如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通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该仲裁为终审裁定。3、 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制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4、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若确有需要,需事先征得对方许可);若确有需要,需事先征得对方许可。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上海美宁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于宏江授权代表: 盖章:盖章: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