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聘业务,双方以“公平,公正,诚意”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在双方协议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代理招聘服务。 代理招聘服务费:按每个项目实际代招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按实际岗位需求完整,并承诺工作内容,时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因乙方系为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如实提供应聘者资料,乙方对应聘者资料负有审查责任。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可与乙方商议每次代理的服务范围。甲方未与乙方商议的,即视作默认为委托乙方负责对应招聘资料进
2、行初步筛选。 甲乙双方在代理招聘期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在委托代理招聘期间可向乙方了解应聘进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 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 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依法与所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拒绝或拖延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支付工资等额,一经查实,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发布招聘岗位。对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 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向乙方反馈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以便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处理和回访工作。 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有限期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