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风立井梯子间施工合同(编号:2011第1号)甲方:山西宁武县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山西省长治市建五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回风立井梯子间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内容回风立井梯子间制作与安装。二、 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以工资支付形式结算,工程总价为70000元 ,一方到矿开工后,甲方需先以借款方式借乙方生活费20000元,余额部分待乙方负责施工之回风立井梯子间工
2、程全部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三、 组织领导: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问文明施工、安全施工。2) 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3) 乙方必须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四、 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2) 负责安排乙方住宿、吃水、烧煤问题的解决。3) 负责工程验收与结算。2、 乙方责任:
3、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安全帽、矿灯、保险绳且保险挂钩必须与主钢丝绳相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班必须在作业现场指挥作业,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
4、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自行负责。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
5、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9) 乙方不得将此工程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五、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六、工期:自2011年 月 日开工,工期 天,到2011年 月 日完工,中途如有停电、轿车故障等非人为原因,工期顺延。若乙方人为拖延工期
6、,每延一日,按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七、 付款方法:乙方到矿开工后,甲方需先以借款方式借给乙方生活费20000元,余额部分待乙方负责施工之回风立井梯子间工程全部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八、 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九、甲方对本合同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代表: 代表:经办人: 施工责任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回风立井梯子间施工合同(编号:2011第1号)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