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项目概况
(一)广告种类:LCD室内流媒体广告。
(二)广告画面内容:
1、以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的设计样稿为准。
2、甲方提供的样稿,乙方有权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广告样稿,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修改,在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发布。
(三)广告发布规格:2分屏模式
(四)广告具体制作工艺要求及设计样稿:详见附件
(五)广告发布数量:
(六)广告发布地点:
第二条 广告发布期间
自广告制作完毕实际上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注:具体日期以上画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第二天计算)。
第三条 广告发布内容
广告发布内容: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广告制作发布费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广告发布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即¥ 元。该款项不含税,但已包含场地使用费、报批费、媒体发布费、维护费、电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广告发布涉及的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款项予乙方。
(二)付款期限及方式:
1、签定合同七日内支付80%及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到期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余款20%及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的画面样稿,并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广告发布手续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3、在确认广告设计样稿并交付乙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样稿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乙方的工作量,甲方应另付费用。
4、甲方有权验收、监测乙方广告发布情况,若乙方的广告发布情况不符合甲方验收确认的状态,有权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完成更正。
5、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从事广告发布与经营的相关资质,并保证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媒体(或载体)上发布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按合同要求,发布广告。
3、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一切手续,因乙方维修、管理广告牌造成任何财产或人身伤害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发布广告,因广告的设置、发布等行为与第三人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 广告制作期限
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将所要发布的广告内容制作成附件相应的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设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的上刊工作,若出现甲方迟延交付有关办理广告发布手续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影响乙方办理广告发布手续,双方友好协商后期限可顺延。
第七条 验收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通知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修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修改并再次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 画面更换
(一)在广告发布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广告画面,画面更换从甲方提供画面内容样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手续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办理。
(二)乙方同意在广告发布期内提供广告画面的免费上刊播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乙方有权催促甲方付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一。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的制作、发布工作的,或乙方未按第七条的约定完成修改工作的,或乙方未按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广告更正工作的,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完成广告画面更换工作的,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一。
(三)、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连续逾期达到 30天;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的发布工作,连续逾期达15天;
3、乙方未按完成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的约定广告更正工作,连续逾期达15天的;
4、乙方未取得广告发布地点发布权或在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的设置、发布被政府相关部门取消的;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义务的;
6、乙方不具备从事广告发布与经营的相关资质的。
依本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广告实际发布天数支付广告费给乙方(计算方法为:广告费总金额÷合同约定发布天数×已发布天数),若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按此计算仍有剩余的,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返还给甲方,不足的则由甲方补足。
依本款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广告费总金额1%的违约金(已含本条一、二款约定的违约金)。
(四)、由于自然灾害、骚乱等原因带来的损失、损毁,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当局规划管理、政策调整、政府命令、政府活动带来的损失、损毁。
上述不可抗力发生而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政府征用)等情况发生,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已履行的部分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九条所指的广告费总金额是指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广告费用总额。
(二)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若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有续约意向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自行招租。
(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单位名称: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发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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