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285297 上传时间:2024-06-28 格式:DOC 页数:52 大小:51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关于印发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现将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八月十三日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浙江省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治理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3 本办法中的露

2、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是指露天开采矿山边坡的安全稳定性治理、地形修整,边坡的植被恢复工程等。1.0.4 为确保工程质量,从事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单位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岩土治理、园林绿化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1.0.5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应先设计后施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应由不同法人单位承担。1.0.6 本办法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1.0.7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 名词解释2.0.1 建设单位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可以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

3、部门或者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2.0.2 施工单位由合同确定的承担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的单位。2.0.3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质量反映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和观感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所具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0.4 工程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5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含种子、种苗等)、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

4、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6 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并具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供检验用的检验体。2.0.7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及其它指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指标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2.0.8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2.0.9 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0.10 主控项目建设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生态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11 一般项目除主控

5、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2 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2.0.13 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征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2.0.14 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2.0.15 计量检验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某个定量特征进行的检查方法。2.0.16 观感质量通过观感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出的工程外在质量。2.0.17 返修对工程不合乎标准规定的部位(部分)采取整修的措施。2.0.18 返工对不合格的过程部位(部分)采取的重新制作、

6、重新施工等措施。2.0.19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为改善和恢复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0.20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露采矿山及其周围区域受矿业活动影响到的岩石圈部分(岩石、矿石、土壤、地下水及地质作用和现象),及其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的相互联系(物质交流和能量流动)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2.0.21 边坡治理为保证边坡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对边坡采用的物理防护(支挡、加固防护)、化学防护及生物防护(复绿)等工程措施。2.0.22 边坡复绿让受损坡面再造和重建植被的行为与过程。2.0.23 喷播将植物种子或营养繁殖体

7、随同或不随同植物生长基质材料(如泥炭、植物纤维、营养土、肥料、粘合剂、保水剂等)借助专用机械喷射(喷洒)到施工场地的一种播种作业方法。2.0.24 草本群落型以草本植物为主形成的目标群落。2.0.25 木本群落型以灌木、乔木等木本植物为主形成的目标群落。2.0.26 植生(土)袋由天然或人工纤维编织而成、内衬装有植物种子和基质材料的夹层、外部有些象草包、内部可装入泥土的袋子。2.0.27 植生带由天然或人工纤维编织而成、衬有含植物种子和基质材料夹层的带状物。 2.0.28 植生植物种植和生长。2.0.29 基质供植物根系固着、提供植物营养的人工土壤。通常包括泥炭、草纤维、木纤维、谷壳、秸秆、木

8、屑、蛭石及其他矿物、各种肥料、保水剂、粘结剂及部分自然土等组成的混合物,通常借助于机器喷播、吹附到坡面上。2.0.30 喷附采用喷射工艺将植物生长基质材料随同或不随同植物种子附着在坡面和支撑物(如铁丝网等)上的作业方式。2.0.31 EC电导率。2.0.32 CEC阳离子交换量。3 基 本 规 定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按本办法附录二A表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0.2 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 从事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各类原材料质量实验测试的单位,必须获得省级以

9、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 ;2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种子和苗木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见证取样测定; 3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3.0.3 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办法;2 治理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

10、具备规定的资格;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件)、种子发芽率以及相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 承担见证取样及有关边坡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9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0.4 质量验收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4 验收程序及相关规定4.0.1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0.2 验收形式可根据单位工程性质分步分阶段进行资料验收和

11、现场验收。4.0.3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4.0.4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4.0.5 工程质量验收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1 交工验收在完成苗期养护后进行,主要对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后应及时整理好工程资料并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当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收到

12、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三个月内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2 竣工验收在交工验收通过后、对边坡植被停止人工养护(不再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满一年后进行。开始放弃人工养护的时间要预先告知建设单位以便监督和开始计时。竣工验收的重点是对治理后的工程安全、绿化效果(植被生长和护坡能力、景观生态协调程度、群落演替和进化潜力)等方面的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和验收。4.0.6 参加验收的专家组应由地质、采矿、岩土工程、林学、植物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4.0.7 工程竣工验收前均为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合同(或招标文件)确定的金额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返还

13、。4.0.8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30天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4.0.9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5 工程质量验收的单位划分5.0.1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案可采用本办法附录一表1.0.1。5.0.2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构筑物体及景观体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5.0.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5.0.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复绿方法进行划分。5.0.5 分项工程

14、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坡面、施工段、沉降缝、复绿方法等进行划分。6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6.1 检验批质量合格标准6.1.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6.1.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的缺陷。6.1.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6.2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标准6.2.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6.2.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6.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3.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5、。6.3.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6.3.3 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6.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4.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6.4.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6.4.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6.4.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6.4.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5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标准6.5.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办法附录二B进行。6.5.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办法附录二C进行。6.5.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办法附录二D进行。6.5.

16、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办法附录二E进行。6.6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6.6.1 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6.6.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6.6.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6.6.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6.6.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

17、禁验收。附录一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要求1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1.0.1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1.0.1划分。表1.0.1 露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部工程分 项 工 程1刷方减载土石方开挖、2排水土沟、盲沟、浆砌排水沟3回填压脚碎石土回填、加筋挡土墙、注浆加固4喷锚支护锚杆、喷砼5预应力锚索成孔、锚固6格构锚固锚杆、锚索、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7重力式挡墙地基、基础,干、浆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8扶壁式挡墙锚杆、锚索、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9边坡复绿坡面修整、铺网、喷附(喷播)、苗期养护2 刷方减载工程2

18、.1 一般规定2.1.1 刷方减载一般包括表层滑体或变形体的清除、削坡降低坡度以及设置马道等工程。为达到治理边坡的目的,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2.1.2 不稳定边坡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极为复杂,为施工安全及合理地制定最佳施工方案,应采用信息施工法施工。2.2 主控项目2.2.1 刷方卸载边坡的坡角,马道宽度、高度、马道两侧上下边坡坡度及排水系统的平面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验方法:实测。抽验数量:每条马道检验三处。每间隔20m测一次坡角。2.2.2 沿马道设置的横向排水沟应与纵向排水沟相通,并与治理地(区)的排水系统衔接。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是否连通。2.2.3 允许偏差项目包括马

19、道宽度、高度和其两侧上下边坡的坡角,其允许偏差值可参照表2.2.3规定执行。表2.2.3 刷方减载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高度土质边坡高度( 10m)-300mm经纬仪或尺量,每条马道检验三处岩石边坡高度( 15m)-300mm宽度+300m2边坡角度 0.5经纬仪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2.3 一般项目2.3.1 为减少机械开挖对土质边坡的扰动,必须预留0.51.0m的保护层,由人工开挖到设计位置。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抽验数量:每20m间、排距测一点。2.3.2 岩石边坡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抽验方法:实测。抽验数量:2m直尺,每20m测一点。

20、2.3.3 允许偏差项目参照表2.3.3规定执行。表2.3.3 预留保护层厚度、超欠挖允许偏差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预留保护层厚度600mm经纬仪,每20m间、排距测一点2超欠挖500mm2m直尺,每20m测一点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3 排 水 工 程3.1 一般规定3.1.1 排水工程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边坡以外。3.1.2 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3.2 土 沟3.2.1 主控项目1 土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严禁贴坡;2 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

21、3 允许偏差项目按表3.2.1规定。表3.2.1 土沟允许偏差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沟底纵坡()符合设计水准仪:每200m测4点2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100m测4点3边坡坡度不陡于设计每100m检查4处4边棱直顺度(mm)50尺量:20m拉线每100m检查4处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3.2.2 一般项目1 沟底无阻水现象;2 不符合要求时,及时清理。3.3 盲 沟3.3.1 主控项目1 盲沟的设置及材料规格、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2 反滤层应用筛选过的中砂、粗砂、砾石等渗水性材料分层填筑;3 排水层应采用石质坚硬的较

22、大粒料填筑,以保证排水孔隙度;4 允许偏差项目按表3.3.1规定。表3.3.1 盲沟允许偏差项目项 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沟底纵坡()1水准仪:每1020m测1点2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20m检查1处3轴线偏位(mm)50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每20m检查2点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3.3.2 一般项目1 反滤层应层次分明;2 进出水口应排水通畅,不符合要求时,及时清理。3.4 浆砌排水沟3.4.1 主控项目1 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沟缝密实;2 浆砌片(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 沉降缝间距必须符

23、合设计要求,且基础沉降缝和墙身沉降缝必须对齐;4 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实、抹光、直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5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3.4.1。表3.4.1 浆砌排水沟允许偏差项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和频率1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参见有关砌体工程要求2轴线偏位(mm)50经纬仪:每100m测5点3沟底高程(mm)50水准仪:每100m测5点4墙面直顺度(mm)或坡度30或不陡于设计20m拉线、坡度尺:每100m查2点5断面尺寸(mm)30尺量:每100m查2点6铺砌厚度(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100m查2点7基础垫层宽、厚(mm)不小于设计尺量:每100m查2点注:规定

24、值或允许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3.4.2 一般项目1 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2 沟底不得有杂物。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4 回填压脚工程4.1 碎石土回填4.1.1 一般规定位于水位变动带的回填压脚工程施工,回填体地下水渗流处理反滤层和边坡护坡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4.1.2 主控项目1 回填压脚填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采用碎石土,碎石土碎石粒径小于8cm,碎石土中碎石含量30%80%,碎石最优含水量需做现场碾压试验,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误差小于3%;2 碎石土应分层碾压,每3040cm一层,无法碾压时必须夯实,距表层080

25、cm的填料压实度93,距表层80cm以下填料压实度90。抽验方法:密度法。抽验数量:每100m2压实层测2处。4.1.3 一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包括回填体平面位置、回填体边坡平整度和坡角,其允许偏差值可参照表4.1.3规定执行。表4.1.3 碎石土回填允许偏差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回填体平面位置100mm经纬仪,20延米测1点2回填体边坡平整度50mm3m直尺,每10m测1点3坡角0.5经纬仪,20延米测1点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4.2 加筋土挡墙4.2.1 一般规定1 墙面板光洁无破损,平顺美观,板缝均匀,墙面顺直,线形顺适,沉降缝贯通、顺直;2 施工应

26、参照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90-98)执行。4.2.2 主控项目1 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2 预制面板的强度和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3 加筋土挡墙所采用的材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筋材抗拉强度、抗蠕变和抗老化参数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4 拉筋的强度和质量规格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拉筋的长度和根数不得小于设计要求;5 拉筋应理顺放平拉直,拉筋与面板、拉筋与拉筋应连接牢固,使用钢拉筋时应进行防锈处理;6 泄水孔的数量、位置和反滤层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7 填料和压实度必须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和混凝土试件强度

27、试验报告。4.2.3 一般项目1 面板安装允许偏差项目,其允许偏差值可参照表4.2.3-1规定执行;表4.2.3-1 面板安装实测项目及标准序号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误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每层面板顶高程(mm)10每20m抽查4组板2轴线偏位(mm)10每20m挂线量3处3面板垂直度或坡度+0,-0.5%每20m吊垂线或坡度板量2处注 :(1)面板安装以同层相邻两板为一组。(2)规定值或允许误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2 加筋土挡土墙总体实测项目,其允许偏差值可参照表4.2.3-2规定执行。表4.2.3-2 加筋土挡土墙总体实测项目及标准序号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误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

28、墙顶平面位置(mm)+50,-100每20m检查3处2墙垂直度或坡度顶高程(mm)50每20m用水准仪测3点3墙面竖直度或坡度(mm)+0.5%H及+50或-1%H及-100每20m吊垂线或坡度板量2处4面板缝宽(mm)10每20m至少检查5条5墙面平整度(mm)15每20m用2m直尺测3处注: (1)平面位置及竖直度“+”指向外,“-”指向内。(2)H指墙高(3)规定值或允许误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4.3 注浆加固工程4.3.1 一般规定1 对注浆效果的检查,应根据设计提出的要求进行,检验时间在注浆结束28天后。对于土质松软的地层,宜用标准贯入的静力触探法检测。对于以碎块石为主的地层

29、,宜用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和钻孔取芯等方法检测。对于岩体,宜采用实测岩体波鼓掌和弹性模量的方法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取样送试验室测定加固后土体的抗剪强度;2 注浆效果检测点一般为注浆孔数的35(重要工程取大值),且不应少于5个。检测点位置应根据现场条件和检测方法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4.3.2 主控项目1 注浆材料的品种、性能、质量、浆液配合比和注浆结束控制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试验报告。2 加固后的岩土体强度、变形、耐久性和加固范围、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采用钻孔取芯、压水(或空气)等方法检查。4.3.3 一般项目1

30、 允许偏差项目包括孔位、孔深、钻孔偏斜率等,其允许偏差值可参照表4.3.3规定执行。表4.3.3 注 浆 工 程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表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孔位100mm经纬仪,抽查22孔深200mm查施工记录3钻孔偏斜率3查施工记录注:允许偏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2 注浆各阶段的控制压力和进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3 注浆时浆液不得溢出地表;检验方法:观察。4 检验点合格率应大于90,且检验点的平均值应达到设计要求。否则,在确认设计正确后对不合格的注浆区实施重复注浆。5 锚喷支护工程5.1 基本要求5.1.1 钢筋应清

31、除污锈,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锚固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时钢筋不得晃动;5.1.2 钢筋网应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喷头与待喷面垂直,保证混凝土密实;5.1.3 喷射前做好排水设施,对个别漏水孔洞的缝隙应采取堵水措施,确保支护质量;5.1.4 不允许钢筋与锚杆外露,不允许混凝土开裂脱落。5.2 主控项目5.2.1 主控项目允许误差应符合表5.2.1规定。表5.2.1 锚喷支护允许误差项次检 查 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和频率1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按照混凝土强度评定办法2锚杆拔力(kN)拔力平均值设计值最小拔力0.9设计值按锚杆数1%,且不少于3根做拔力试验3喷层厚度(mm)平均厚

32、设计厚,检查点的60%设计厚,最小厚度0.5设计厚,且60每10m检查1个断面,每3m检查1点,用凿孔或激光断面仪确定厚度注:规定值或允许偏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6 预应力锚索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实测项目1 锚孔的孔位、孔径、锚固角度、内锚固段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 锚索杆体的制作与安放:钢绞线强度、钢绞线配置、杆体长度、架线环密度,采用钢绞线时应无接头;3 注浆:砂浆配合比、强度、注浆管的插入深度等;4 张拉与锁定。 6.1.2 锚索质量合格条件:所试验锚索的锚固力应达到设计锚固力的120以上。6.1.3 设计对锚索有特殊要求时,可增做相应的检查验收试验。6.2 主控项

33、目6.2.1 内锚固段长度、钢绞线强度、钢绞线配置、杆体长度、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6.2.2 锚索必须做除锈防腐处理后方可使用。6.2.3 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6.2.4 承载力检验用的千斤手顶、油表、钢尺等器具应经检查校正。6.2.5 锚具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6.2.6 每一个独立的滑坡防治工程均应进行锚索承载力检验。宜随机抽取总数的10%20%进行正超张拉检验,张拉力为设计锚固力的120%。若工程重要时,可对所有锚索进行设计锚固力的120%超张拉检验。6.2.7 锁定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6.2.8 预应力锚索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6.2.8规定。表6.2.8 预应力锚索允许偏差项

34、目表序 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孔距误差水平方向50mm全部,经纬仪、钢尺测量垂直方向100mm全部,水准仪、钢尺测量2锚固角度2.5全部,钻孔测斜仪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6.3 一般项目6.3.1 外锚墩混凝土强度、钢垫板平面与孔轴线垂直情况、张拉荷载、锁定荷载、锚具、锚具保护层等项目。7 格构锚固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格构应嵌于边坡中,嵌置深度大于截面高度的2/3。7.1.2 格构护坡坡面应平整、密实,无表层溜滑体和蠕动体。7.1.3 浆砌块石格构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色泽均匀的毛石或条石。毛石最小厚度应大于150mm,条石以300300

35、900mm为宜。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7.1.4 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表浆砌筑。7.2 主控项目7.2.1 石材料、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验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要求第8.4.12条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施工试块抽检数量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检验方法:石料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和混凝土检查试块试验报告。7.2.2 砂浆饱满度不应少于80%;抽验数量:每2m检查不应少于1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2.3 锚杆(管)、预应力锚管(杆)和预应力锚索的原材

36、料质量、孔径、锚固段长度、砂浆强度和抗拔力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抽验数量和检验方法执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标准。7.2.4 允许偏差项目1 砌石(钢筋混凝土)格构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7.2.4-1条规定。表7.2.4-1 砌石(钢筋混凝土)格构允许偏差项目表项次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轴线位置浆砌块(片)石50mm每20m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3点混凝土30mm2断面尺寸浆砌块(片)石40mm每20m用水准仪检查1点混凝土20mm3坡度0.5每20m用铅锤线检查3处4表面平整度浆砌块石30mm每20m用2m直尺检查3处浆砌片石20mm混凝土10mm注:允

37、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2 锚杆(管)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7.2.4-2规定。表7.2.4-2 锚杆(管)允许偏差项目表项 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孔位50mm全部,经纬仪、钢尺测量2孔深50mm全部,钢尺测量3杆长50mm全部,钢尺测量4锚固角度2.5全部,钻孔测斜仪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3 预应力锚索的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6.2.8规定。7.3 一般项目7.3.1 浇筑钢筋混凝土格构时,混凝土必须紧贴岩壁浇注,并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有关规定。当必须留有施工缝时,应设置在两相邻锚杆(索、管)作用的中心部位。7.

38、3.2 变形缝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按每1020m间距设一变形缝,缝宽2030mm,填塞沥青麻筋或沥青木板。7.3.3 对已浇筑完毕的钢筋混凝土,应及时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8 重力式挡墙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U30,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8.1.2 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混凝土墙体外观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1.3 石砌体的灰缝厚度:毛料石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5mm。8.1.4 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表浆砌筑。8.1.5 砌筑毛石

39、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用干砌层座浆砌筑。8.1.6 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砌34层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抹平一次;2 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0mm,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8.1.7 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干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8.2 主控项目8.2.1 重力式挡墙的材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和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8.2.2 断面尺寸应不小于设计要求。8.2.3 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

40、要求。8.2.4 泄水孔的数量、位置和疏水层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2.5 砌石分层错缝、嵌填砂浆的饱满度不小于80%。8.3 一般项目8.3.1 墙基沿纵向有斜坡时,基底纵坡不陡于5%。当纵坡陡于5%时,应将基地做成台阶式。8.3.2 毛石混凝土和素混凝土挡墙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8.3.3 沉降缝和伸缩缝的数量、位置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3.4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8.3.5 墙身砌出地面后,基坑必须及时

41、回填夯实。仰斜挡土墙,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应立即对墙内侧进行填土,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分层填土厚度应为300mm。墙后回填土宜采用透水性好的碎石土。墙顶土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8.3.6 允许偏差项目应符合表8.3.6的规定。表8.3.6 重力式挡墙允许偏差项目表序号检 查 项 目允许偏差检 查 方 法1平面位置浆砌挡墙、干砌片石挡墙50mm每20m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3点混凝土挡墙30mm2顶面高程浆砌挡墙、干砌片石挡墙20mm每20m用水准仪检查1点混凝土挡墙10mm3底面高程50mm每20m用水准仪检查1点4坡度0.5%每20m用铅锤线检查3处5表面平整度浆砌块石

42、挡墙20mm每20m用2m直尺检查3处浆砌片石挡墙30mm混凝土挡墙10mm干砌片石挡墙50mm注: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设计中确定。8.4 砌筑砂浆8.4.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8.4.2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2 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经试配应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8.4.3 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8.4.4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8.4.5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规定。8.4.6 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