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合同书甲方: 小学乙方: 我校于2011年1月13日放假,2011年2月26日开学。假期间学校的一切安全均由护校人李苏娥负责。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对学校财产进行清理。如有短缺均由护校人承担,按价赔偿。由甲方支付乙方护校费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教育办各一份。甲方:乙方:2011年1月13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