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四章 商 法
教学要求
熟练掌握:公司的概念;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与转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掌握: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基本原则;公司资本制度和财务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设立、变更和解散制度;保险合同的特征和分类;保险合同的履行;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人身保险的主要险种;破产案件的申请、受理与管辖。
了解: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和解与重整程序;破产清算
教学重点
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保险。
教学难点
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课时安排
本章安排3课时。
教学大纲
一、商 法 概 述
1.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商法的基本原则
二、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2.公司法基本制度
3.有限责任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险法和破产法
1.保险法
2.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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