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绩效考核积分制度方案名称部门绩效考核积分制度受控状态已受控编号HJ-G-001-1一、目的为公平、公正地评估各部门职员工作绩效,促使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保证部门、部门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企业特制定本制度方案。二、绩效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小组由总经理、各部负责人共同组成,其各自职责如下:1、总经理负责提出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核对考核结果争议部分作出最终裁决。1.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计划要求,对该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审核。2、行政部部长任执行组长,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事项的监督执行与统计汇报。3、各部负责人,部门成员等对绩效考核工作予
2、以必要配合。 三、绩效考核积分核算标准1、由各部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中考核得分与部门工作计划考核分相加组成;11 绩效考核得分:为岗位KPI考核结果得分;12 部门工作计划考核分:即根据日常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而得其设定的分数;2、部门工作计划评分标准21 一般部门工作计划:指部门日常工作事项,分数设置标准为+3分/1元5分,即在确认期限内的完成工作计划,并提交完整的事态说明与附件,每例次得3分;在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计划,予以乐捐1元,扣5分,每延时一天扣1分。22 重要工作计划:涉及到重大产品质量投诉类、重大生产质量类、原材料变更等类的工作事项,分数设置标准为+6分/5元10分,即在确认期限内的完成工作计划,并提交完整的事态说明与附件,每例次得6分;在期限内未完成的工作计划,予以乐捐5元,扣10分,每延时一天扣1分。23 得分归属:工作计划负责人,若多个负责人,各得相同分数。24 争议工作事项由行政部主管审核客观条件后,提出处理方案,报批总经理审核。四、考核结果应用1当月部门工作考核分并入当月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无上限),并依此总分为基准核算当月绩效考核工资。2部门工作考核得分情况予以实时公布。五、本制度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并对前一个月具有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