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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108470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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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南油气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性之一的空间。(一)物理条件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二)危险特性1存在或也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2存在或也许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3内部结构也许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

2、(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合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第三条 以下特殊情况下的作业应纳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一)未明拟定义为“受限”的空间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也许会碰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厘米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二)围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米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围堤内也许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三)动土或

3、开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1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米,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2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在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也许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4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三)惰性气体吹扫空间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也许在空间开口处附近产气愤体危害,此处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当进行气体检测,拟定空间开口周边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立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第四条 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应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第五条 作业人员应接受受限空间作业培训,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第六条

4、 进入受限空间前准备工作(一)进入受限空间需要进行系统隔离的,应先编制系统隔离方案,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系统隔离按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范执行。(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组织监护人员、属地监督人员、作业人员等开展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外部救援人员若参与救援活动,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参与应急演练。(三)在作业前,受限空间属地单位及作业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涉及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从事作业的受限空间内部结构和存在的介质及危害;作业风险、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必要的安全知识及救护方法;沟通联络

5、方式和紧急情况撤离方式,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所用装备和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等,并在作业许可证和工作前安全分析表上签字认可。(四)在有放射源的受限空间内作业,作业前要对放射源进行解决,保证作业人员接触放射源剂量和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第七条 气体检测(一)检测规定1. 作业许可证签发前,签发人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气体检测和监测规定。气体取样和检测应由授权的气体检测人员按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2.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都必须用仪器进行气体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初始气体检测结果30分钟内有效。连续气体监测中断30分钟以上应由授权气体检测员重新检测。3对凡是也许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

6、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初始气体检测合格后,要在受限空间内特定位置悬挂气体检测仪进行连续监测,连续检测仪器应安装在工作位置附近,且便于监护人、作业人员看见或听见。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佩戴气体检测仪进行连续气体监测,并由具有气体检测资质的属地监督佩戴气体检测仪进行监测。在连续监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4. 气体检测员一般为属地人员,须接受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气体检测专项培训,经考核、评估合格后获得气体检测员资格。检测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应检查5.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作业人员也许工作的区域,取样点应涉及空间顶部、中部和底部,取样时应停止任何气体的吹扫,测试

7、顺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6. 当取样人员在受限空间外无法完毕足够取样,需进入空间内进行初始取样时,取样人员应与作业申请人、属地监督一起采用有效控制措施,并经作业签发人批准,获得进入受限空间许可。(二)检测标准1. 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拟定偏差的因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2. 不管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1)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5% (体积)。(2)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0.2% (体积)。3. 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工作场合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8、(GBZ2.1-2023)国家标准规定的职业暴露限值指标的一半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4. 进入受限空间前,宜优先采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进行气体分析。第八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第九条 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立警示标记。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立固定的警示标记。所有警示标

9、记应涉及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第十条 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第十一条 受限空间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第十二条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用强制通风,并尽也许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第十三条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导致危害,影响

10、救援的设备(如搅拌器),应采用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第十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规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合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当受限空间本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第十五条 受限空间内也许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涉及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途径,并制定防止坠

11、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限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保证对的穿戴。第十七条 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边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第十八条 携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第十九条 作业过程中假如安全状况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受限空间,待解决达成作业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二十条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都要清点和登记。第二十一条 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场合,在受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要设立警戒线或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与本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半途停止时,应对所有的入口进行有效封闭,防止人员误入。第二十二条 应急救援(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二)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获得授权的救援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等以便救援,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应携带气体防护设备,除非该装备也许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的危害。第二十三条 在其它非生产区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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