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只包装盒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高新区顺宇纸品厂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编制日期:二O一四年九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3
3、环境影响分析 5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6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
6、总结论 10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只包装盒项目
建设单位
绍兴高新区顺宇纸品厂
法人代表
唐阿调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政编码
312000
建设地点
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内)
立项审批部门
/
核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纸制品制造(C2230)
租赁面积
(平方米)
630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4%
评价经费
(万元)
0.3
预期投产日期
2014年10月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绍兴高新区顺宇纸品厂年产50万只包装盒项目租赁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的厂房630平方米实施,该项目的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三。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包装盒50万只的生产规模。项目所在地东、西、北面为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厂房,南面为银山路。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东面为河流,隔河为银洲路;南面为银山路;西面为家尔雅丽纺织有限公司;北面为人民东路,隔路为华美三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人口数
敏感程度
环境保护目标
秦家村
N
719
约500人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2类区标准
河流
E
355
/
一般
水环境:Ⅲ类标准
⑵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共需员工5人,日班制生产,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
⑶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项目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经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绍兴市生态产业园区供电电网供应。
⑷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2。
表1-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纸板
吨/年
257
2
水溶性胶粘剂
吨/年
1.0
3
水
吨/年
75
4
电
万度/年
0.5
⑸主要设备
表1-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切纸机
台
1
2
压痕机
台
3
3
糊盒机
台
1
4
瓦楞机
台
1
5
裱纸机
台
1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的厂房实施,所租厂房目前为闲置,因此无明显环境污染问题。
10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生产工艺
⑴生产工艺流程
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⑵工艺流程简述
外购纸板首先由外协企业印刷加工完成后,经切纸机切割成合适尺寸,再进行裱瓦、压痕、糊盒工序制作成包装盒,再经检验、包装即为成品。
注:项目采用水溶性胶粘剂,因此无生产废气产生。
2.2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2.2.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
项目共需员工5人,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无住宿,按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50L计,则项目用水量为0.25t/d(75t/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产生生活废水0.21t/d(63.75t/a),废水量取整为1t/d(64t/a),废水水质CODCr300mg/L、NH3-N35mg/L,则CODCr产生量为0.02t/a,氨氮产生量为0.002t/a。
2.3.2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型企业设备的调查监测,其噪声源强产生情况见表2-1。
表2-1 设备噪声源强
序号
设备名称
噪声级(dB)
1
切纸机
70.0-75.0
2
压痕机
70.0-75.0
3
糊盒机
65.0-70.0
4
瓦楞机
65.0-70.0
5
裱纸机
65.0-70.0
2.3.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纸、次废品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 废纸
项目纸板切割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纸,预计产生量约占原材料的2%,折合重量约为5.0t/a,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②次废品
项目检验工序会产生少量次废品,折合重量约为2.0t/a,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2-2。
表2-2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单位:t/a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
利用处置方式
1
废纸
生产
一般
-
5.0
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2
次废品
生产
一般
-
2.0
3
生活垃圾
生活
一般
-
0.75
环卫清运
2.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表2-3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t/d、64t/a
1t/d、64t/a
CODcr
300mg/L、0.02t/a
100mg/L、0.01t/a
氨氮
35mg/L、0.002t/a
5mg/L、0.001t/a
固体
废物
生产
废纸
5.0 t/a
0t/a
次废品
2.0t/a
0t/a
生活
生活垃圾
0.75t/a
0t/a
噪声
见表2-1
3、环境影响分析
3.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雨水经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再由人民东路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
3.2声环境影响分析
⑴对场界的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单台设备的生产噪声源强在65.0~75.0dB,车间平均噪声级为75.0dB。通过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后,可降噪25.0dB以上,预计生产车间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叠加本底值后仍能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仍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⑵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厂界距离最近保护目标——北面的秦家村距离为719m,距离项目地较远,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项目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对保护目标几乎无影响,保护目标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无影响。
3.4固废影响分析
产生的固废经采取表3-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3-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分类
产生工序
产生量
属性
废物代码
利用处置方式
委托利用处置单位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废纸
生产
5.0
一般固废
-
综合利用
物资回收公司
符合
2
次废品
生产
2.0
一般固废
-
综合利用
物资回收公司
符合
2
生活垃圾
生活
0.75
一般固废
-
卫生填埋
环卫部门
符合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4.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表4-1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类型
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CODcr
氨氮
①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再由人民东路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
生产
废纸
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法规,固体废物零排放
次废品
员工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①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⑤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有效利用门窗隔声。
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2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2。
表4-2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
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废水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0.2
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并对产噪设备进行维护
2.0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清运等
0.5
合计
/
2.7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7万元,占总投资的5.4%。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1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
⑴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64t/a)、CODcr量0.02t/a、氨氮量0.002t/a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⑵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64t/a)、CODcr量0.01t/a、氨氮量0.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量均属净增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内),出租方已取得房权证,房屋性质为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2、土地证见附件3、房权证见附件4);项目地属于绍兴生态产业园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I3-10602D09),属优化准入区,产业准入要求:
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近期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率60%以上,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达功能区要求;远期地表水维持Ⅲ类,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维持功能区要求。
生态保护目标:创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达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T274-2006)。
污染控制目标:近期万元GDP能耗小于0.90吨标煤/万元GDP,万元GDP水耗小于120吨/万元GDP,万元GDP废水排放量小于30.6吨/万元GDP,工业重复用水率大于70%,万元GDP的COD排放量小于5.7千克/万元GDP;远期万元GDP能耗小于0.8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GDP水耗小于96吨/万元GDP,万元GDP废水排放量小于24.48吨/万元GDP,工业重复用水率达80%,万元GDP的COD排放量小于4.56千克/万元GDP。
总量控制目标:近期化学需氧量330.11吨/年、氨氮31.65吨/年,远期化学需氧量264.08吨/年、氨氮28.485吨/年。
②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重点发展先进机械制造业、电器制造业和制药(后续加工)升级产业,包括纺织服装、食品、普通机械、化纤、纸品、家俱制造、电子仪表、医疗器械、金属加工、轻工、纺织机械等。限制类:《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 、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限制发展项目。
禁止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禁止发展的项目,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 、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禁止发展项目。包括漂染、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毛)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洗毛、水泥、染料、制革、农药、土法熔炼冶炼等项目。
环保准入要求:具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万元GDP能耗小于0.80吨标准煤,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小于5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小于6.0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新建项目需新增加排污总量2006至2010年必须替代等量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2011至2020年则需替代1.1倍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本项目为包装盒的生产加工,产生的污染较小且与保护目标距离较远,因此,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⑵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外排噪声能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总量控制分析见5.1。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⑷维持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经适当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表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
5.2.2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出租方已取得房权证,用房性质为厂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为包装盒的生产加工,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发展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
6、总结论
绍兴高新区顺宇纸品厂年产50万只包装盒项目租赁绍兴市宇通塑胶管业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人民东路1430号的厂房630平方米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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