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二O一四年十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3
3、环境影响分析 7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9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1
6、总结论 14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
法人代表
郑凯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绍兴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12000
建设地点
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绍兴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正餐服务(H621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21.0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4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4.10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工程内容与规模
项目名称: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建设项目。
项目经营铁板烧服务,提供中餐、晚餐。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20万元。
建设地点: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的商业用房约221.0平方米。项目所在建筑共4层,项目租赁商业用房位于二层,楼下一层为装修期间的商铺,楼上三层、四层均为世茂商场。项目四周都为装修期间的商铺,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与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1
盛世名苑
S
45
600户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河流
W
75
河宽31m
一般
地表水:Ⅲ类
⑵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整个楼层的西北侧,出入口位于项目地的西南侧,进门设有服务台,其中项目东侧为就餐大厅,设有吧台(12个席位),铁板区(48个席位),卡座区(24个席位),一次最多可容纳就餐人数为84个;西侧设有消毒间、配菜间以及粗加工间。
⑶工作人员:本项目共需员工10人,营业时间10:00-22:00,年营业时间365天。
⑷空调设备:项目采用VRV小型中央空调机组,空调外机设置在四楼平台。
⑸灶头:项目设有5个灶头,为中型规模标准。
⑹给排水:项目给水采用城市给水管网作为生活、消防供水水源;项目排水采用废、污、雨分流制。项目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雨水与屋面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空置营业用房约221.0平方米,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4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生产工艺
项目生产工艺
切片(生鱼片)、
寿司等
噪声
噪声
水
碗盘、筷碟洗涤
洗涤
就餐
生料
废气、噪声
铁板烧烤
外运
残渣
废水
废水、废渣
管道天然气
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2.2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2.2.1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
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统计;
⑵餐饮废水:项目为提供中餐、晚餐,每座位每餐产生的餐饮用水量按50L/d计,项目最大客流量为84*2人次/天,则产生餐饮废水7.14t/d(2606.1t/a);
⑶员工生活废水:项目需员工10人,生活用水量按75L/d(以一餐计),每年按365日计。则员工产生生活污水0.64t/a(232.7t/a)。
综上所述,整个项目的废水产生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的废水产生情况
序号
用水对象
定额
(L/人·d)
人数
排污
系数
废水量
t/d
t/a
1
餐饮
50
84*2
0.85
7.14
2606.1
2
员工
75
10
0.64
232.7
3
合计
/
/
7.78
2838.8
项目最大日废水量取整为8.0t/d,即2839t/a。项目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CODcr500mg/L、NH3-N35mg/L,则CODcr、NH3-N量分别为1.42t/a、0.10t/a。
2.3.2废气
项目经营中餐、晚餐,无燃煤或燃油锅炉,产生废气主要为铁板烧产生的油烟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
⑴油烟废气
据有关资料统计,绍兴市区食用油脂用量为3.5kg/1餐·100人,烹饪挥发损失量约为2.84%,项目设有5个铁板烧灶台,即属于5个灶头,为中型规模,安装的油烟净化器最低去除率为75%,油烟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2。
表2-2 项目营运期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序号
位置
就餐人次
油烟产生量
(kg/a)
去除率
油烟排放量
(kg/a)
顾客
员工
1
就餐大厅
84*2
10
64.58
75%
16.15
项目操作时间约5个小时,项目应安装风量10000m3/h以上的风机一台,则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88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标准。
⑵燃料燃烧废气
项目建成后,使用的燃料为管道天然气。天然气的成分为:甲烷占95.9494%、乙烷0.9075%、丙烷0.1367%、硫化氢0.0002%、CO23.00%、H2O0.0062%,天然气燃烧时主要产生CO2,是一种清洁能源。
根据“绍兴市区、柯桥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用气规划”对绍兴市区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和管道人工天然气用户调查表明,管道人工天然气用户人均耗热量约为2299MJ/年.人,天然气的热值为36.336-40.296MJ/Nm3(此处取平均值38.316 MJ/Nm3),密度为0.7503kg/Nm3,由此得出绍兴市居民人均管道天然气用量约为60Nm3/a (以一年365天,平均每天两餐计)。本项目日就餐以84*2+10=178人次计,年营业时间365天,则项目年用天然气5340Nm3,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见表2-3。
表2-3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量
分类
SO2
TSP
NOx(以NO2计)
CO
产污系数(kg/106 m3)
9.6
80-240
(折中取160)
1280
320
产生量(kg/a)
0.051
0.854
6.835
1.709
2.3.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铁板烧台、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碗盘洗涤、人群活动等的噪声,对于以上噪声源的噪声级采用类比调查实测的平均声级确定其源强,各种设备的噪声水平见表2-4。
表2-4 设备噪声水平 单位:dB
序号
噪声源
平均噪声级
1
铁板烧烤
68.0
2
油烟净化装置
60.0
3
低噪声风机
65.0
4
碗盘洗涤
65.0
5
人群活动
65.0
2.3.4固废
项目的固废主要是废泔脚,空酒瓶及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废泔脚,其成分为生料粗加工丢弃物和残菜剩饭,项目最大就餐84*2=168人次,废泔脚产生量按每人次0.1kg计,产生量为16.8kg/d(6.13t/a);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以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1.83t/a);项目的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量以每天5kg计,则产生量1.83t/a。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5。
表2-5 各类固废发生量及去向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废物
代码
产生量(t/a)
利用处置方式
1
废泔脚
就餐
固体
一般固废
-
6.13
分类专用带盖塑料桶盛放每日清运综合利用。
2
废包装材料
就餐
固体
一般固废
-
1.83
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3
生活垃圾
生活
固体
一般固废
-
1.83
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6。
表2-6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
污染物
餐饮
燃料废气
SO2
0.051kg/a
0.051kg/a
烟尘
0.854 kg/a
0.854 kg/a
NOx
6.835kg/a
6.835kg/a
CO
1.709kg/a
1.709kg/a
油烟废气
3.54mg/m3
64.58kg/a
0.88mg/m3,16.15kg/a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8.0t/d、2839t/a
8.0t/d、2839t/a
CODcr
500mg/L、1.42/a
100mg/L、0.28t/a
氨氮
35mg/L、0.10t/a
5mg/L、0.01t/a
固体
废物
员工
生活垃圾
1.83t/a
0t/a
顾客、员工
废泔脚
6.13t/a
0t/a
废包装材料
1.83t/a
0t/a
噪声
铁板烧烤
噪声
68.0dB
油烟净化
装置
60.0 dB
低噪声风机
65.0 dB
碗盘洗涤
65.0 dB
人群活动
65.0 dB
3、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地租用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的空置商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水量较小,粪便废水经出租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项目装修油漆废气产生量较小,且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及时清运到环卫、城管等部门规定的地方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装修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装修期间关闭门窗,并严禁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装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装修期间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是暂时性的,装修结束后,上述影响即可消除。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状等级。
3.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铁板烧制作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在各铁板烧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油烟和燃料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路排烟管道,由风机通过内置烟道抽至4楼屋顶平台排放,所选用的油烟净化器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75%的标准,油烟排放浓度为0.88mg/m3,符合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项目边界距离周边保护目标均在45m以上,油烟排放口位于4楼平面屋顶,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和“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同时项目油烟排放量较小,在四楼屋顶平台排放,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2.3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铁板烧烤、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碗盘洗涤、顾客及人员活动等的噪声。项目配菜、清洗等粗加工间位于西侧,采用隔声门窗,营运时关闭,可有效降低外排噪声;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于四楼屋顶平台西侧,对油烟净化器底部安装减震垫,油烟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铁板烧烤制作、就餐区人群活动噪声源强在68.0dB,经餐厅隔声后,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综上,项目各噪声源经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影响较小,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
3.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废泔脚,空酒瓶及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经采取表3-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3-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
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利用处置
方式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废泔脚
就餐
一般
/
6.13
综合利用
养殖场
符合
2
废包装材料
就餐
一般
/
1.83
回收利用
物资公司
符合
3
生活垃圾
生活
一般
/
1.83
环卫清运
环卫部门
符合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4.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表4-1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类型
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餐饮
油烟废气
燃料废气
⑴各铁板烧台上方设集气罩,产生的油烟和燃料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路排烟管道,经内置烟道抽至安装在四楼屋顶平台的风机和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烟净化器最低去除效率不低于75%的标准。
⑵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CODcr
氨氮
实行雨污分流、污废分流;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固体废物
顾客
废泔脚
盛放在带盖塑料桶内,每日清运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员工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等
噪声
⑴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和低能耗的风机、油烟净化器等设备。
⑵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在四楼屋顶平台,油烟净化器底部安装减震垫,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消声器,排气管道穿墙处采用软性连接。
⑶日常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
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2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2。
表4-2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
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废水
污水收集管网、隔油池
1.5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0.2
废气
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风机、排气筒等
2.5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0.2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口消声器、减震垫等
1.6
固废
分类垃圾收集桶、运输费、处置费
0.5
合计
/
6.5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6.5万元,占总投资的5.42%。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1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
⑴环评建议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8.0t/d;
⑵环评建议以废水量8.0t/d(2839t/a)、CODcr量1.42t/a、氨氮量0.10t/a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⑶环评建议以废水量8.0t/d(2839t/a)、CODcr量0.28t/a、氨氮量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量均属净增量,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项目位于绍兴市胜利东路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商铺,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绍兴中心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1),属优化准入区,该功能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要求如下:
①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要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项目。限制类:新建工业生产性项目,对居民区有环境影响的项目。禁止类: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居住区内的建设项目,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禁止发展项目,《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禁止发展项目。矿山开采,畜禽养殖。
②环保准入要求:允许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0.60吨标煤,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小于3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小于5.0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新建项目需新增排污总量必须替代1.2倍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项目为餐饮,属于服务业,为该区鼓励类项目,项目污水进管排放,以清洁能源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符合该功能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⑵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排污管网;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总量控制分析见5.1。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⑷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世茂A3地块排污系统排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周围声环境符合相应功能要求;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5.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取使用清洁能源、高效低噪声风机、油烟净化器及空调设备、节能、节水等清洁生产措施,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因此,项目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5.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租赁绍兴市胜利东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闲置商业房,项目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4) ,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租赁房屋已取得房产证(见附件5),设计用途为商业,项目为餐饮业。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
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为餐饮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发展的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落后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
6、总结论
绍兴高新区云尚铁板烧店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胜利东386号世茂广场二层A2-202-S-203号空置厂房约221.0平方米,租赁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性质为商业。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清洁生产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的各项原则,就环境保护而言,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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