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sychology:Techniques and Applications心理技术与应用2024,Vol.12,No.5,296-3072961 腐败及其研究方法腐败是指为获取私人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O Connor&Fischer,2011),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贿赂、贪污、以权谋私、裙带关系、选择性执法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政治体制下存在差异,呈现出多元化的本质特征(Castelo,2023)。其中贿赂和贪污是腐败行为中最典型和最常见的两种表现形式(李辉,2017),对其实验方法的研究有助于了解腐败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机制,揭示腐败现象的普遍性和复杂性,并为防治腐败行为提供科学依据和解
2、决方案。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全球性社会问题,腐败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资源的错配和浪费,危害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不同领域的学者尝试采用多种方法研究腐败心理及其行为机制,以期为反腐败实践指明方向。依据研究方法的不同,腐败研究可分为理论思辨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两种。前者主要依赖于研究者的理论推演和逻辑思辨,后者则需要客观的数据收集与分析。与理论思辨性研究相比,实证性研究通过系统观察和对数据的量化分析,能够提供直接的、可验证的实验结果,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实证性研究根据对变量操控程度的不同,又可分为非实验研究法与实验研究法。腐败实证研究的主流数据收集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腐败
3、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魏子晗1,2,3 魏李帆2 刘洪志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院,天津 300387)(2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天津 300387)(3 学生心理发展与学习天津市高校社会科学实验室,天津 300387)(4 南开大学社会学院,天津 300350)摘 要 通过对近年来采用实验研究方法考察腐败行为的内容加以梳理,并对不同实验研究方法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对比,以期促进我国腐败行为实验研究的发展。腐败行为的实验研究法可分为腐败情境模拟法、腐败博弈范式和田野实验法三类,借助这些实验研究方法,可以考察多种因素对腐败行为的影响,并检验相关反腐机制的有
4、效性。在未来研究中,实验研究法可为评估反腐政策治理效果,开发腐败测量工具,分析腐败动态规律,探究集体腐败等多个方面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关键词 腐败研究;贿赂研究;贪污研究;实验研究法分类号 B841;B849;C91DOI:10.16842/ki.issn2095-5588.2024.05.00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001158)。通讯作者:刘洪志,E-mail:魏子晗 魏李帆 刘洪志: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2975 期查、客观经济数据、档案资料、案例、访谈等非实验研究法对腐败行为进行定量分析,以描述腐败行为的规律(李莉等,2018)。但用非实验法研究腐败存在一些难点
5、。首先,由于腐败具有隐蔽性和非法性,使用非实验研究方法较难得到腐败行为的真实数据(辛宝贵,寇福平,2020)。目前在腐败研究中影响力较高的透明国际腐败感知指数、行贿指数等所测量的均为受访者对腐败的主观感受,而非实际的腐败程度(刘品新,蔡磊,2020)。而腐败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等档案资料易受反腐力度及腐败者隐瞒罪行能力的影响,只可测到“被发现”的腐败行为(Olken&Pande,2012)。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中,受访者可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隐瞒或忽略掉关键信息,致使数据可靠性降低。其次,非实验研究法缺乏对各种因素的严格控制与测量,较难确定各因素对腐败行为的真正作用。例如,一些调查数据表明腐败阻碍
6、经济发展(Bentzen,2012;Hodge et al.,2011),而另一些调查研究却显示腐败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Dong&Torgler,2013;Grndler&Potrafke,2019)。实验研究法是指人为地、系统地操控环境或变量,导致某些行为发生变化,并对之进行观察、记录和解释的科学方法(朱滢,2000)。实验法在克服上述难点上具有优势,能帮助直接收集到真实的腐败心理与行为数据(Armantier&Boly,2011),并通过控制无关变量准确地测量研究者所关注的因素对腐败行为的影响,使研究结果更具解释力,且研究结论可重复性更高(Castro,2021)。因此,近年来实验法逐渐引
7、起了腐败行为研究者的关注和重视,相关研究数量逐年增加(Zhang et al.,2023)。目前,我国有关腐败行为的实验研究还相对较少(倪星,李珠,2018)。有研究表明,仅有2.7%的腐败研究采用了实验研究法(李莉等,2018)。因此,本文梳理了近些年采用实验研究法考察腐败行为的实验范式和相关内容,分析其在腐败行为研究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指出今后的研究方向,以期促进我国腐败行为实验研究法的发展。2 实验法在腐败研究中的应用腐败实验的关键在于通过操控不同的变量测出真实的腐败心理与行为数据。依据腐败行为测量方式的不同,本文将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分为情境模拟法、腐败博弈范式法和田野实验法三类。2.1 情
8、境模拟实验法情境模拟法是腐败研究中最常见的实验研究法之一,包含假想的腐败情境模拟和真实的腐败情境模拟。前者让被试假想一个腐败情境,并代入角色,以考察其腐败态度或意愿;后者通过在实验室中巧妙地设置背景信息,让被试真实地处于腐败情境中进行角色扮演,以观察个体的腐败行为。假想的腐败情境模拟实验简单易行,可以根据实验需要编制不同的腐败情境,受到众多腐败研究者的青睐。但只使用单一的腐败假想情境进行实验,其代表性和可推广性容易受到质疑。因此,研究者往往会设置多个不同的腐败情境来综合考察个体的腐败意愿和态度。例如,为了探究世界公正信念与腐败的关系,Bai等(2014)操纵被试持有不同的世界公正信念后,分别在
9、三种不同的假想腐败情境(赢得竞标,逃避交警罚单,获得学术基金)下检验了世界公正信念对个体腐败意愿的影响,保证了实验结果的稳健性。假想情境只可测量被试的腐败意愿或态度,若要观测其腐败行为,就要真实地在实验室中进行腐败情境模拟。例如,Kobis等(2017)设计了一个拍卖中的贿赂情境,实验包含两个竞价者和一个裁判。两个竞价者要竞拍一笔奖金,出价高者获得奖金,如果两个人出29812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价相同,则平分奖金,其中一名竞价者可以通过贿赂裁判来提高赢得奖金的几率。实验限制了竞价者的行贿方式,滑坡式行贿条件下,行贿者一开始只能给裁判小额度的贿赂,随着时间的推移可逐渐提高贿赂金额;而悬
10、崖式行贿条件下,行贿者一开始就可以给裁判高额贿赂。结果发现,悬崖式行贿条件下,被试行贿的可能性及行贿金额都远高于滑坡式行贿条件。这表明,腐败理论研究者所认为的“腐败多是渐进式发展”(Gino&Bazerman,2009)的观点极可能不成立。除此之外,Garca-Gallego等(2020)设计了一个公司申请公共项目时贿赂官员的情景,实验中有两家公司通过向官员提交质量报告和贿赂金钱来竞争一个公共项目,引入观众效应(透明度)和问责制两个自变量,探究其对腐败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透明度和问责制分别能够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但两者的共同效应并没有减少腐败行为。这表明,透明度和问责制是遏制腐败行为发生的有
11、效措施,但其影响也存在上限。类似模拟贿赂的情境也多种多样,例如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的情境(Bchner et al.,2008)、营养品质量检查中贿赂质检员的情境(魏子晗等,2015)等。贪污行为也可以在实验室中进行情境模拟。例如,Knack和Azfar(2003)设计了一个贪污模拟实验,实验角色包括1名经理、1名检察官和6名普通公民。经理拥有一些有价值和无价值的代币,他的任务是将其分给公民,并把有价值的代币留给自己(即贪污行为)。检察官可以检查经理分配的代币以监督其是否贪污,但检察官只能免费检查前两个筹码,后续检查需付出成本。该实验考察了“选举”和“任命”两种检察官的选拔制度对经理贪污行为的影
12、响,结果发现两种任命方式对经理的贪污行为没有影响,但是选举条件下的检察官会更加警惕和负责。Abbink和Ellman(2010)设计了一个捐赠情境下的贪污模拟实验。该实验角色设置了1个中间人(初始财富为100泰勒),2个贫民(初始财富为零)和2个富民(初始财富为50泰勒)。然后实验者交给中间人100泰勒的捐款,让中间人将其分配给2个较穷的村民,但中间人也可以选择少分些捐款给村民并把余下的钱占为己有(即贪污行为)。村民只知道自己被分配的金钱数额,如果收到的钱少于50泰勒,村民可以花费一定的钱去控诉,如果控诉成立,中间人会受到惩罚,但未获资助者不能提出控诉。实验发现,尽管中间人明知道穷人更需资助,
13、但他们分给富人和穷人钱的几率相同,说明由于贪污行为的存在,通过中间人来分配捐款的模式并不比随机分配好。此外,Padgett等(2015)通过模拟招聘过程的情景,探究了裙带关系雇佣对裙带关系受益者的影响,参与者首先需要阅读一份描述经理聘任过程的材料将自己带入情景中,然后填写一份对被聘用人的评估问卷。研究结果显示,裙带关系受益者的成功会被更多地归因于政治技能和与高层领导的关系,与非受益者相比,其成功被较少归因于自身的能力和努力,会被认为更不称职,且具备作为一名合格经理的特质较少。因此,对于裙带关系受益者而言,更多的负面绩效归因和对能力的较少感知可能会妨碍他们在工作中的动力,降低其工作满意度并阻碍其
14、职业的长远发展。2.2 腐败的博弈实验范式腐败的博弈实验范式试图将腐败行为抽象化,提取腐败行为的本质特征,将腐败抽象化为博弈游戏,用博弈实验的形式表征腐败行为。2.2.1 贿赂的博弈实验范式Abbink等(2002)认为,贿赂的核心特征是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互惠,设计了一个影响深远的贿赂博弈范式(简称为AIR范式)。实验由玩家A(代表行贿者)和玩家B(代表受贿者)魏子晗 魏李帆 刘洪志: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2995 期进行多轮博弈。每轮博弈有三个阶段:(1)玩家A决定是否向玩家B转移金钱以及转移的数额t1,9(代表行贿行为);(2)玩家B决定接受或拒绝玩家A的钱,如果玩家B接受(代表受
15、贿行为),玩家A的收益减少2+t元(2元代表行贿成本),玩家B的收益增加3t元,如果玩家B拒绝,玩家A的收益减少2元,玩家B的收益不变;(3)玩家B选择行动X或行动Y,行动X使两名玩家的收益都增加36元代币,行动Y使玩家A的收益增加56元,玩家B增加30元。Abbink等(2002)发现,如果玩家B接受了贿赂,在第三阶段就更倾向于选择Y行动,即两名玩家建立了互惠,Abbink等(2002)认为这种互惠就是贿赂的本质,是贿赂发生及维持的核心。Abbink等(2002)利用AIR范式考察了多种反腐机制对腐败的遏制效果。为了考察惩罚对贿赂的遏制效果,将AIR范式设置成“发现即死”版本:一旦玩家B接受
16、了玩家A的贿赂,他们的收益就会有0.3%的概率被清零(如图1所示)。结果发现,这种“发现即死”的设置使得贿赂行为的发生概率显著下降,说明惩罚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反腐实践中常常通过强调腐败的负外部性(腐败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的危害和损失)来提高廉政行为。为了检验这种措施对腐败的遏制效果,Abbink等(2002)让9组玩家同时进行AIR博弈,并规定若任何一组有贿赂行为,都将导致其他组玩家的收益减少,结果发现,负外部性的设置并不会降低贿赂的发生。Abbink(2004)还将AIR范式设置为每轮游戏后所有玩家角色重新配对,以考察轮岗制度对腐败的遏制效果。结果发现,这种制度使贿赂的发生概
17、率显著降低,说明轮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反腐措施。为了检验“高薪养廉”政策的效果,Abbink(2005)在AIR范式中加入玩家C(代表普通公民),规定如果玩家B在游戏第三阶段选择Y行动,玩家C的收益会减少。实验操纵了玩家B与图 1 贿赂博弈范式的决策树30012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玩家C的收入差异,结果发现无论玩家B的收入高于还是低于玩家C,其受贿行为都没有显著差异,这一结果未支持“高薪养廉”的有效性。Castro(2021)在AIR范式中加入玩家M代表第三方监督者,考察了监督机制对腐败行为的遏制效果。实验中,玩家M可选择揭发或默许贿赂行为:如果选择揭发贿赂行为,他将获得一笔收益(即固
18、定工资),且玩家A和B的收益将清零;如果选择默许贿赂,他获得固定工资的同时还能获得一部分玩家A的贿赂。结果发现,引入这种监督机制反而促进了腐败的发生,监督者会成为互惠环节的一部分参与腐败。这提示反腐实践者,监督机制的设置必须经过严谨的推敲和论证,否则可能适得其反。Bodenschatz和Irlenbusch(2019)通过改编Abbink等(2002)的实验情景,检验四眼原则(即关键的决策由两人或多人批准)对腐败行为的遏制效果。实验中,四眼原则条件下,玩家A决定是否提供贿赂和贿赂的金额,玩家B决定是否同意玩家A的贿赂行为和贿赂的金额。只有当玩家A和玩家B都同意时,才会发生腐败行为,并选择两者中
19、较低的金额给玩家C(代表受贿者)。个体选择条件下,玩家A独自决定是否提供贿赂。每个条件都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一次性博弈,第二部分是九个周期的重复博弈。结果发现:虽然四眼原则在一次博弈中没有显著的反腐效果,但在重复博弈中,该措施确实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作为一种经典的贿赂博弈范式,AIR范式所得到的一些研究结果受到了其他研究者的质疑。他们认为AIR范式本身的设定可能限制或混淆了工资水平、负外部性、监督机制等因素对腐败行为的影响,因此,研究者开发了其他类型的贿赂博弈范式。Jacquemet(2007)认为Abbink(2005)的研究没有发现“高薪养廉”效应是因为在其实验中收入是一个固定值,与
20、贿赂没有关联性,因此不会对贿赂行为产生影响。Jacquemet(2007)设计了一种新的博弈范式来考察工资水平对腐败的影响。该博弈包含三种角色,由玩家A(代表政府)决定给玩家B(代表官员)高工资还是低工资,玩家C(代表行贿者)决定是否给玩家B一笔钱(即行贿),玩家B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即受贿)。最后,由玩家B选择或帮助玩家A提高收益,或帮助玩家C提高收益,或谁也不帮。此时,玩家B面临两种冲突的互惠关系,如果他帮助玩家C,他和玩家C就形成一种非法的行贿-受贿型互惠关系。如果他帮助玩家A,他就和玩家A形成一种合法的委托-代理型互惠关系,即玩家A给玩家B发工资,玩家B履行义务为玩家A创造收益。实验发现
21、,如果玩家A给玩家B较高的工资,玩家B就更倾向于拒绝贿赂,并与玩家A建立合法的互惠,这说明“高薪养廉”机制是有效的。Barr和Serra(2009)认为,Abbink等(2002)没有发现负外部性对腐败行为的效应是因为AIR范式需要进行多轮博弈,这使玩家的互惠动机过强,削弱了损害他人道德成本所产生的正性效应。因此,他们用改编的单次最后通牒博弈来考察负外部性对贿赂的影响。该博弈包含两名玩家,玩家A决定是否给玩家B一笔钱,玩家B选择接受或拒绝这笔钱。如果玩家B接受钱,两个人的收益都会增加,但其他实验参与者的利益会受损。该博弈只进行一次,因此玩家建立互惠的动机较低,能使损害他人的道德成本凸显出来。结
22、果发现,在该博弈范式下,负外部性对贿赂行为的影响显著。之后,Serra(2011)又将上述简单博弈范式改编成一种索贿版本,首先由玩家B选择是否要求玩家A给钱,然后玩家A再决定接受或拒绝给玩家B钱。基于索贿版本的博弈范式,Serra(2011)对比了无监督机制(无惩罚)、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贿赂行为有概率被发现并受到惩罚)以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混合的监督机制(索贿行为若被魏子晗 魏李帆 刘洪志: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3015 期举报,有概率被惩罚)下玩家B的腐败程度,结果发现混合的监督机制最有效,而单纯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2.2.2 贪污的博弈实验范式贿赂博弈的核心
23、是“互惠”,而贪污博弈则体现“不正当获取”。Di Falco等(2016)曾将独裁者博弈游戏改编成贪污博弈游戏以考察捐赠中的贪污行为。在游戏中,玩家G(分配者)给玩家R(接受者)一笔钱(即捐款),这笔钱需要通过N个中间人才能传递给玩家R,传递过程中中间人可能会贪污一部分。实验发现,信息透明度(捐款金额是否可知)对贪污行为的影响依赖于中间人的个数以及中间人所处的传递链的位置。高信息透明度虽然能降低整体的贪污水平,但也可能使传递链前段的中间人贪污更多。Khadjavi等(2017)曾将公共物品困境博弈改编成贪污博弈来研究公款贪污行为。该游戏包含多名普通玩家和一名特殊玩家,所有玩家都要从自己的个人账
24、户拿出部分钱投资到公共账户中,公共账户的钱会增值并平分给每个玩家。特殊玩家可以额外从公共账户取钱,即能贪污。实验考察了信息透明度(玩家们的身份与投资金额是否被公开)与惩罚制度对贪污行表 1 博弈实验范式的对比贿赂的博弈实验范式贪污的博弈实验范式作者Abbink等(2002)Abbink等(2002)Abbink(2004)Abbink(2005)Castro(2006)Bodenschatz和Irlenbusch(2019)Di Falco等(2016)Khadjavi等(2017)实验目的设计贿赂博弈范式(简称AIR范式)探究贿赂行为探究惩罚、负外部性对贿赂的遏制效果探究轮岗制度对贿赂的遏制
25、效果探究“高薪养廉”政策对贿赂的遏制效果探究监督机制对贿赂的遏制效果探究四眼原则对贿赂行为的遏制效果探究信息透明度对贪污行为的影响探究信息透明度与惩罚制度对贪污行为的影响任务规则该范式为多轮博弈,每轮博弈有三个阶段,(1)行贿者决定是否向受贿者行贿及行贿金额(2)受贿者接受或拒绝受贿行为(3)选择行动X或行动Y(互惠),不同选择下的收益不同将AIR范式设置成“发现即死”版本;若任何一组有贿赂行为,将使其他组的玩家收益减少将AIR范式设置为每轮游戏后玩家角色重新配对在AIR范式中加入玩家C(代表普通公民),并操纵受贿者与普通公民的收入差异在AIR范式中加入第三方监督者关键的决策由两人或多人来批准
26、将独裁者博弈游戏改编成贪污博弈游戏将公共物品困境博弈改编成贪污博弈游戏实验角色行贿者、受贿者行贿者、受贿者行贿者、受贿者行贿者、受贿者、普通公民行贿者、受贿者、第三方监督者行贿者1、行贿者2、受贿者分配者、接受者、中间人多名普通玩家、一名特殊玩家(能贪污)实验结果如果受贿者接受了贿赂,第三阶段会倾向于选择Y行动,即两者建立了互惠惩罚能有效减少贿赂行为的发生;负外部性的设置并不会降低贿赂行为的发生轮岗制度使贿赂发生概率显著降低并没有支持“高薪养廉”的有效性引入这种监督机制反而促进贿赂行为的发生四眼原则在重复博弈中减少了贿赂行为的发生高信息透明度能降低整体的贪污水平,但可能使传递链前段的中间人贪污
27、更多惩罚制度存在时高信息透明度会遏制贪污行为的发生30212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当惩罚制度存在时高信息透明度会遏制贪污的发生,而当惩罚制度缺失时高信息透明度反而促进贪污的发生。2.3 腐败的田野实验法腐败的田野实验法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操控真实场景中的变量,以考察个体的腐败行为。Armantier和Boly(2011)设计了一个真实阅卷场景中的腐败实验。招募了一批学生兼职给20篇论文检查拼写错误,如果错误数超过一定量该论文会被评为不合格。在这些论文中,第11篇论文(错误很多,肯定会不合格)里夹有一张纸币和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请您少判一点错误”。实验考察学生是否
28、会接受贿赂,是否会做出虚假的评判。学生完成论文批改工作后获得工资,实验设置了不同的工资水平。结果发现学生获得高工资时接受贿赂的可能性显著降低,再次证明高薪养廉有效。Olken(2007)在印尼进行了一项更自然和真实的田野实验,以检验监督机制对腐败的遏制效果。实验进行时,印尼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608个村庄将获得用于修建村级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为了考察自上而下的监督对腐败的遏制作用,Olken(2007)随机选取了一批村庄,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实地进行监管。同时,为了考察自下而上的监督对腐败的遏制效果,Olken(2007)要求另一批村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有关
29、修路项目的问责会议,会议上项目负责人要向村民说明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向村民发放匿名调查表收集修路项目的反馈信息。在所有村庄完成修路项目后,分析村庄实际支出与理论支出的差异来衡量村庄的腐败水平。Olken(2007)发现,相较于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对腐败的遏制效果更佳。3 实验法选择与实施对比三种实验研究方法,腐败情境模拟法的优点是容易设计与实施,涉及的情境更多样,在腐败实验研究中占主流地位。腐败情境实验给被试的指导语意思明确,如:“你是一名营养品质量检查员营养品生产商可能会给你好处费请你选择是否接受好处费并虚报营养含量”(魏子晗等,2015),因此能保证所测是腐败行为而非
30、其他。腐败情境模拟法也存在局限:明确的腐败情境信息使被试可能因受社会称许性的影响而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导致实验所观察到的结果与现实中的腐败行为不一致(Armantier&Boly,2013)。博弈范式法利用抽象化的博弈游戏测量腐败。抽象的博弈游戏用中性词语描述实验任务,隐去了腐败情境信息,例如:“你是玩家1玩家2会转移一笔钱给你请你选择行动X或行动Y”(Abbink&Hennig-Schmidt,2006)。被试认为自己只是在参与金钱博弈游戏,因此其表现可能更客观真实。但抽象化的博弈游戏不能保证所测量的是腐败行为。经典的AIR范式就因这一效度问题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反对者认为AIR范式测量的
31、可能只是互惠行为而非真正的腐败,AIR范式是信任博弈的变式,它体现了玩家之间的互惠,但无法体现腐败者“滥用公共权力”的特征(Armantier&Boly,2011)。情境模拟法与博弈范式法的差别在于对实验任务的表述方式不同。前者使用有腐败含义的语言表述,后者使用中性语言表述。有研究者比较了这两种语言表述方式对腐败实验结果的影响,结果发现,在AIR范式中,两种语言描述并不会对个体的腐败行为产生影响(Abbink&Hennig-Schmidt,2006)。但在最后通牒改编版的腐败博弈任务中,相比中性表述,具有腐败含义的表述会使个体的腐败行为降低(Barr&Serra,2009)。这表明,腐败背景信
32、息可能影响魏子晗 魏李帆 刘洪志: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3035 期个体的腐败行为,且这种影响因实验范式的不同而不同。在进行腐败的实验研究时,研究者应慎重考虑实验任务的表述方式。情境模拟法和博弈范式法均需邀请被试来实验室参与实验,因此被试的取样偏差、实验者干扰等问题难以避免,研究的生态效度不高。而田野实验法是在真实场景中进行的自然实验,参与者并不知道自己在参与实验,因此生态效度更高。田野实验法也能保证观测到的就是腐败行为,还能避免参与者感知到被他人观测而隐瞒真实的行为,是内部效度和外部效度兼具的一种方法。但田野实验法的实施难度较大,对实验设计的要求很高。因为自然环境下许多变量是难以预测和
33、控制的,往往存在众多干扰因素。一个优秀的田野实验(Olken,2007)所需的可能不仅仅是时间、金钱、人力和物力,更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时机。总的来看,不管是非实验研究法,还是三种实验研究法,都存在一定不足,使用单一的研究方法不能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不同的研究方法应相辅相成。首先,通过非实验研究法,包括案例法、问卷调查法、客观数据法、访谈法等,开展探索性研究,实现对腐败行为规律的描述性分析,探明各因素与腐败的关系。非实验研究的结果可以帮助研究者分析哪些是腐败研究中的关键性变量和问题,为腐败理论的建立与发展指明方向。其次,在实验室中利用情境模拟法与腐败博弈范式法严格控制变量,
34、围绕腐败的关键性问题开展验证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检验不同反腐机制的有效性,探究腐败机制的适用性条件等。实验研究可以帮助研究者发现腐败行为背后的核心机制,为腐败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提供证据支持,并为反腐实践指明方向。最后,在自然环境中开展田野实验或真实的腐败干预性研究,进一步验证实验室的研究结果是否具有普适性和推广性,检验实验室被证明有效的反腐策略是否能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田野实验能帮助研究者检验腐败理论和反腐机制,为反腐政策制定与反腐实践提供最直接且有力的证据支持。对于腐败这种复杂的、多学科交叉的社会问题,研究者只有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从多角度多渠道提供证据,才能真正揭开腐败行为的黑箱,为反腐实践
35、提供有力的支撑。4 实验法在腐败研究中的应用前景综上,利用情境模拟法、博弈实验范式、田野实验法等实验研究方法,研究者已经考察了诸如文化价值观(Frstenberg et al.,2022;Li et al.,2006)、公平信念(Tan et al.,2017)、精英意识形态(Bai et al.,2014)、性别(Lambsdorff&Frank,2011)、个人经历(Barr et al.,2009)、国 家 腐 败 程 度(Cameron et al.,2009)、经 济发 展 水 平(Armantier&Boly,2013;Zhang et al.,2023)等诸多因素对腐败行为的影响
36、。同时,实验研究法也帮助研究者检验和比较了不同反腐策略的有效性,考察了诸如官员工资水平(陈莹等,2017;Jacquemet,2007)、惩罚机制表 2 三种实验方法的对比情景模拟法博弈范式法田野实验法优势设计和实施的难度低能确保测量的是腐败行为而非其他被试不容易察觉实验目的能保证测量到被试真实的腐败心理与行为能保证测的是腐败行为而非其他能保证测量到被试真实的腐败行为生态效度较高劣势被试可能在实验中隐瞒真实的腐败心理与行为生态效度较低被质疑其测量的是否是腐败行为而非其他生态效度较低设计和实施的难度高实验中的干扰因素难以控制30412 卷心 理 技 术 与 应 用(Abbink et al.,2
37、002;Bahnk&Vranka,2022)、监督机制(Castro,2021;Serra,2011)、轮岗机制(Abbink,2004;Shen et al.,2020)、信息透明度(Di Falco et al.,2016)等反腐策略对腐败的遏制效果,并探索了这些反腐策略的适用条件。未来,实验研究法或可成为腐败研究者的一把利剑,为反腐败实践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第一,现有研究往往只关注单一措施对腐败行为的影响,缺乏对多种反腐制度综合治理下反腐效果的评估。未来研究可以利用实验法,在实验室进行情境模拟或博弈游戏,以考察多种反腐策略综合治理的有效性,也可以在现实情境中进行田野实验或干预性实验,为搭
38、建多种反腐制度综合治理政策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第二,现有的腐败博弈范式尚不够完善,其内部效度受到诸多质疑(Armantier&Boly,2011;Prasad et al.,2019)。因此,未来研究应在充分理解腐败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构建能准确测量个体腐败行为的博弈范式,并将博弈范式发展成一种能有效应用于预测、筛查、评估腐败行为意图的测量工具。第三,当前的腐败研究多关注静态且单次的腐败行为,较少关注腐败的动态发展过程。而现实生活中的腐败行为往往是多次的、动态发展变化的(詹雪梅,唐炎钊,2017)。多轮实验范式是一种研究行为动态发展、提供全面信息的有效工具,尽管其在腐败研究中尚未广泛运用,
39、但在其他领域已有应用。例如,在社会心理学领域,研究者通过设计多轮合作任务来观察参与者的合作行为如何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揭示合作过程中的转折点和关键阶段(Fraser&Nettle,2020)。在经济领域,研究者通过设计多轮市场实验来模拟市场交易和决策的动态过程,以研究供需关系、价格变化以及市场机制等问题(Cadigan et al.,2009)。未来研究可以通过在实验室进行多轮腐败模拟或腐败博弈游戏,从时间进程上分析腐败行为的动态发展特点,找到腐败行为发展的转折点或关键阶段,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腐败行为进行提前预防和遏制。第四,由于集体腐败涉及的人数多、时程长,一般的研究方法难以探明其机制。多人实
40、验范式涉及多个参与者的同时参与或互动,能更好地观察和分析多人环境下的行为变化,帮助进一步理解集体行为的机制和特点。例如:在认知神经领域的研究中,多人实验范式被用于探索参与者在社会互动中的认知过程,通过神经成像技术实时记录参与者大脑区域的激活情况,以获取有关个体和集体行为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不仅提供了深入的洞察,也为社会行为和认知过程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Hari et al.,2015)。在组织行为学研究中,可以利用多人实验范式模拟团队合作、领导力等组织内部的关键问题。通过控制实验条件和记录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和行为,深入了解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机制,为提高组织绩效和促进团队合作提供科学
41、依据(Paris et al.,2000)。未来可参照这些研究范式,利用实验法研究集体腐败,在实验室进行多人腐败情境模拟或多人博弈游戏,观察和分析集体腐败的发生与发展过程,也可检验哪些反腐措施能有效阻断腐败网络的形成与发展,为遏制集体腐败奠定坚实基础。第五,腐败行为除贿赂和贪污以外,还有以权谋私、裙带关系、选择性执法等其他表现形式,但以往研究多采用非实验研究法来探究这些行为。未来在以权谋私、裙带关系和选择性执法研究中可以采用实验研究法,通过在实验室中模拟相关情境或设计不同的博弈游戏规则,研究者可以分析参与者的行为和决策结果,以便观察和控制各种因素对腐败行为产生的影响。此外,还可以使用田野实验法
42、将实验研究引入真实的社会环境中,设置实验条件并进行干预,观察干预后的行为变化和结果,获取更真实和全面的数据,从而深入了解以权谋私、魏子晗 魏李帆 刘洪志:腐败的实验研究法及其研究进展3055 期裙带关系和选择性执法等现象的机制。参考文献陈莹,周耿,武志伟,张欢欢(2017).腐败的影响因素及治理:来自实验经济学的证据.南大商学评论,14(3),105-120.李辉(2017).腐败的两幅面孔:基于7000个司法裁判文书数据的描述分析.理论与改革,30(5),30-41.李莉,吴江,郑佳斯(2018).前沿与动态:海外中国腐败研究述评基于20122016年SSCI论文的分析.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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