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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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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喻郭飞*摇 摇 摘要:在当代知识论中,证言(testimony)被人们视作知识的重要来源之一,大家依靠他人特别是不同领域内专家提供的证言为自己相信某个命题进行认知辩护,以获得新的知识。在此过程中,人们面临着如何合理地对待专家证言、避免过分依赖或盲目迷信的困境,尤其是人们如何运用专家证言解决认知分歧成为当前知识论的热点议题。本文通过考察专家证言的特征及其在认知辩护中的作用与限度,从认知自主性、认知责任和认知依赖之间的关系入手,阐明专家证言对于解决认知分歧的意义。关键词:专家证言;认知分歧;自主性;认知责任;认知依赖在当代知识论中,大家形成的一个重要共识是:证言与

2、知觉、记忆、推理一同构成了人类知识四种来源。其中,知觉、记忆和推理作为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人在认知活动中的自主性,即他(她)能够对其获得知识的整个过程进行自主的控制,并且因此要为其关于某个目标命题持有的信念态度(doxastic attitude)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但是对于任何个体认知者而言,上述四种获得知识的方式在时空上都存在一定的限度,因此,人们在很多时候需要依靠他人尤其是专家提供的证言进行(间接性的)认知辩护,以获得关于陌生领域的新知识。近些年来,以寇迪(C郾 A郾 J郾 Coady 1992)、索萨(Ernest Sosa 2006)、莱姬*作者简介:喻郭飞

3、,哲学博士,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外国哲学。电子邮箱:1917117 163郾 com。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道德分歧的认识论研究冶(20BZX100)的阶段性成果。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19摇 摇 摇(Jennifer Lackey 2008)、格尔菲特(Axel Gelfert 2014)、丛杭青(2005)、郑伟平(2018)、潘磊(2021)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考察了证言的类型与特征、证言与其他知识来源的关系及其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在证据法学领域,也有一些学者关注专家证言(experttestimony)在案件审理过程

4、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面临的知识论问题,艾伦(Ronald J郾 Allen 2014)、程乐、王欣(2017)、丁宇峰(2019)分别围绕“专家证言面临的概念性挑战冶“认知偏差对专家证人和法院的影响冶“美国法科学争议中专家证言的可采性原则冶 等问题展开研究。本文通过考察专家证言的特征及其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作用与限度,旨在从认知自主性、认知责任和认知依赖之间的关系入手,阐明专家证言对于解决认知分歧的意义。一、知识论中的“专家证言”概念当代知识论中宽泛意义上的“证言冶 概念是指:“当且仅当,认知者 S 对于命题 p 的陈述构成了 S 关于 p 的思想的表达,S(的这一言语行为)是对 p 进行佐证。冶

5、 1 著名的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郾 L郾 Austin)将一个人为其他人提供证言的行为看作“某种以言行事的言语行为,这种行为伴随着特定的意图并且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得以施行冶 2。比如,一个人向其他人就某件事做出承诺、下命令或者进行相关的知识断言等都被奥斯汀视作宽泛意义上提供证言的言语行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表达、正式的语言还是非正式的符号、手势甚至面部表情都有可能被当作证言,成为某个认知者相信一个命题为真的依据。1 2 Jennifer Lackey,Learning from Words:Testimony as a Source of Knowledge(Oxford

6、: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郾 20郾C郾 A郾 J郾 Coady,Testimony:A Philosophical Study(Oxford:Clarendon Press,1992),p郾 25郾20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而当代知识论中严格意义上的“证言冶 概念是指:“一种交流行为 A 是关于命题 p 的证言,仅当证言的提供者希望借助实施行为 A 传达关于命题 p 的信息或者证言的接受者有理由借助行为 A 所交流的内容相信它所传达的关于命题 p(为真的信息)。冶 1 因此,基于上述对“证言冶 概念的刻画,人们不难理解,一方面,每一个具体的认知者

7、需要运用自身的知觉能力、记忆能力和推理能力获得关于外部世界和自身的各种知识;另一方面,不同的认知者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彼此依赖,经常借助他人提供的证言进行认知辩护,各种知识在人际间进行传播和交流,以弥补个体认知者在时空上的有限性。随着现代社会交往复杂程度的增加,不同学科之间的分化越来越精细,“隔行如隔山冶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依靠他人特别是各个领域内的专家所提供的证言成为人们(包括专家自身)获取新知识的一种快速而经济的方式,专家证言在知识的产生、传播以及认知辩护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代知识论中的“专家证言冶 概念是指受过特殊训练的、具备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所提供的证言,它是各种类型的证

8、言中专业性最强、可信度最高的一类,无论是在个体的认知辩护活动中还是集体的认知决策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现代社会中认知分工的细化以及各种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使得任何个体认知者所掌握的信息都只局限在一定的时空范围之内。因此,当普通人希望获取关于陌生领域的新知识的时候,他们对专家证言的认知依赖就越来越常见。比如,病人依靠医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对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企业管理者依靠专家组进行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的研发、政府依靠各种类型的智库提供的建议做出合理的决策等等,社会认知的许多层面都将专家证言视作知识最可靠的来源和处理认知分歧最有效的裁判。当然,也有人担心,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各行各业专家证

9、言的依赖是否会超出合理的限度,以至于陷入盲从。特别是对于普通的认知者而言,1 Joseph Shieber,Testimony:A Philosophical Introduction(New York:Routledge,2015),p郾 15郾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21摇 摇 摇在其进行认知辩护以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他(她)对专家证言的信任与依赖如何与发挥其认知自主性保持适当的平衡?由于普通认知者难以辨识专家的真伪或水平的高低,在出现认知分歧(特别是专家证言之间的分歧)的时候,人们究竟应该相信哪位(些)专家?因此,人们在利用专家证言进行认知辩护的过程中面临着某种形式的“二难抉择冶

10、:一方面,如果普通认知者选择无条件地相信、轻信甚至盲信专家证言,那么他(她)的认知自主性与责任就会受到挑战,尤其是在不同的专家证言之间产生深层次分歧的时候,普通人实际上难以取舍;另一方面,如果普通认知者可以在一些情况下对专家证言提出质疑,那么他(她)自己必须先成为专家吗?换言之,一个认知者合理的悬置或质疑专家证言的(充分或必要)条件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从考察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中的作用与限度入手,梳理专家证言与认知自主性、认知责任和认知依赖的关系,从而思考如何依靠专家证言进行认知辩护、获得新知识、解决认知分歧。二、认知分歧与辩护(一)什么是认知分歧?当代知识论中严格意义上的认知分歧是指,“两个

11、或两个以上的认知者关于同一个命题(之真值)持有不同的命题态度或主观置信度冶 1。人与人之间形成认知分歧的原因复杂多样,可能源自各方掌握的证据不同,也可能源自不同认知者对于证据集的评估不同,还可能涉及一些认知偏好或者偏见。由此,认知分歧可以大体被区分为“表层的冶 和“深层的冶。表层的认知分歧往往出现在一些认知能力不对等的老手和新手之间,这样的情况比较容易处理,新手采取“遵从冶 模式听取老手的建议就能够化解分歧。而人们在知识论意义上更加关注的也更加难以处理的情况是在“认知伙伴冶(epistemic peers)之间产生的深层的认知分歧,因为他们的认知 1 喻郭飞:认知分歧中的证据与合理性,湖北大学

12、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 6 期,第 162 页。22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能力大体相当,都掌握着丰富甚至相同的证据集,才被当作“认知伙伴冶。这种情形下彼此都难以通过理性的方式说服对方改变原来的立场,那么究竟谁关于目标命题的认知态度才“更为冶 合理呢?显然,此时仅仅依靠他们各自提供的认知辩护对于解决分歧是不够的,专家证言的引入就显得尤为必要。(二)解决认知分歧需要何种认知辩护?通常,人们需要为自己作出的知识断言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才能合理地形成关于某个目标命题的认知态度,这也是知识论之规范性的要求之一。但是,当一个认知者和其他人尤其是认知伙伴对于同一目标命题产生分歧的情况下

13、,无论人们对证据本身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进行内在主义的还是外在主义的刻画,他(她)原来掌握的证据集都难以使其保持原有的命题态度或者主观置信度。他(她)不能对其他认知者(尤其是认知伙伴)对于同一目标命题持有不同态度的事实视而不见,也不能通过“重复计算冶(double counting)他(她)掌握的证据集为其二阶的“固执己见冶(steadfast view)提供充足的认知辩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解决认知分歧所需要提供的认知辩护比个体认知者对于自身命题态度的认知辩护要求更高,也更为复杂,专家证言自然而然地被人们纳入认知分歧的解决过程之中,并期待它能够发挥特殊的作用,进而解决认知分歧。三、专家证言在

14、认知辩护中的作用如前所述,人们之所以重视证言、特别是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作用,根本原因就在于每个人的认知能力和经验都具有一定的限度,而依靠专家提供的可靠证言,普通人更容易获得他们原本不掌握的各种知识。比如,关于“土星上是否存在水冶 这样一个问题,普通人很难亲身去寻找回答上述问题所需要的证据。但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科学家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 科学 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所列举的“卡西尼冶 号探测器传回了一系列科学数据,人们可以将这些专家提供的数据作为其相信“土星上存在水冶 这一命题(为真)的充足理由。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23摇 摇 摇随着现代社会信息

15、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知识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人与人之间的认知分工更加精细,跨学科的“通才冶 越来越少,这使得普通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越来越依赖专家证言。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合作,而不是理智上的自我依赖,对于任何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都是(一种)重要的品德冶 1。比如在生物学领域,面对人类基因组测序这样复杂而耗资巨大的任务,任何单个科学家或科学组织所掌握的信息、方法和资源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不能单独为其最终的研究结论提供完整的认知辩护,相互合作成为科学研究活动的常态。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普通人时常会碰到自身无法为目标命题提供直接的认知辩护的情况,他(她)需要依靠相关领域的专家

16、证言以及对于这些专家的充分信任来提供针对目标命题的间接的认知辩护。毋庸置疑,人类在认知活动中的分工与协作和其他类型的劳动分工、语言分工相类似,在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了获得知识的效率。一些学者认为,普通人接受专家证言为其自身所持有的目标命题进行认知辩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专家向其传递知识的过程,“为了使得听者依据说话者的证言获得关于命题 p 的(证言性的)知识,说话者自身需要率先具备关于命题 p 的知识冶 2。换言之,他们认为专家向普通认知者提供证言的过程实际上进行了直接的知识传递(knowledge transmission),因此专家证言对于普通人获取知识才显得如此重要。但是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如

17、果一个人接受专家证言的过程实际上等同于知识传递的过程的话,那么证言的接受者是否还有必要或者说能够为其持有的信念状态提供真正的认知辩护呢?如果没有提供真正的认知辩护的话,证言的接受者能否像专家一样有资格(be qualified)进行相应的知识断言(knowledge claim)呢?在我看来,一个认知者接受专家证言进而为其关于目标命题的信念态 1 2 丛杭青:陈词证据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 233 页。Axel Gelfert,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estimony(New York:Bloomsbury PublishingPlc郾,2014),

18、p郾 146郾24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度提供认知辩护的过程并不是直接传递知识的过程;更确切地说,专家证言的提供者与证言的接受者之间传递的是关于证据的信念,证言的提供者(专家)所传递的信念为证言的接受者相信目标命题为真提供了支持,而证言接受者是否有资格进行相应的知识断言还取决于其他因素。一方面,一个认知者 H 基于另一个认知者 S 所提供的证言获得了关于命题 p 的知识并不要求 S 率先拥有关于 p 的知识,而仅仅要求 S 所提供的证言能够为 H 相信命题 p 为真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比如,一个侦查员 I怀疑某个案件的主谋是已经拘捕的嫌犯中的某一位,这时某位证人 T 提供的目击证词帮助

19、侦查员 I 最终准确锁定了罪犯,但是实际上证人 T 自己并不了解案件本身的全部细节以及究竟谁是罪犯。“对于说话者 S 和听者 H,如果 H 要通过 S 对命题 p 的陈述知道 p,那么 S 对于 p 的陈述与事实 p 存在恰当的联系。冶 1 换言之,证言提供者传递给证言接受者的事物是使后者相信目标命题为真的理由,证言提供者本身不必拥有关于目标命题的知识。如前所述,尽管专家证言比普通认知者提供的证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但是人们不必也不可能强求专家证言百分之百为真,专家也无须因为提供证言而承担过重的认知辩护责任。另一方面,即使证言提供者实际上预先拥有关于目标命题的知识,人们也不能保证专家证言传递给证

20、言接受者的信息就是知识。“如果认知者 S知道命题 p 并且诚实地陈述 p,而听者 H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 S 对命题 p 的陈述为真,那么 H 知道 p。冶 2 比如,一位专家 E 拥有充分的理由 e 使其相信目标命题 p 为真,普通认知者 S 基于对 E 长期以来形成的信任以及 E关于理由 e 准确、真实的陈述而相信命题 p 为真。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 S 和 E 都拥有关于命题 p 的知识,但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他们各自为其关于目标命题 p 的信念态度所提供的认知辩护存在明显的差别。专家 E 是直接依靠对于理由 e 的把握,而普通认知者 S 没有直接 1 2 JenniferL

21、ackey,“TestimonialKnowledgeandTransmission,冶ThePhilosophicalQuarterly 49,no郾 197(1999):489郾Peter J郾 Graham,“Transferring Knowledge,冶 Nous 34,no郾 1(2000):131郾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25摇 摇 摇把握到理由 e,否则他(她)就不需要依赖专家 E 提供的证言了;S 相信目标命题 p 为真的理由在于,他(她)相信 E 声称拥有理由 e 的陈述是真的,并且这一信念为其关于命题 p 的信念态度提供了很好的认知辩护。专家 E 和普通认知者

22、S 都相信命题 p 为真,但是他们的理由并不完全一样,E 是直接依靠对理由 e 的把握,虽然 S 的信念态度从根本上讲也依赖于理由 e,但是他(她)接受理由 e 的方式是间接的,还依靠其对专家 E 的信任以及 E 提供的关于理由 e 的证言。如果 S 没有充分的理由使其信任专家E,那么借助 E 提供的证言本身并不能确保 S 相信目标命题 p 为真,从而获得相关的知识。事实上,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在通常情况下,普通认知者 S 对专家 E 关于理由 e 的陈述的完全信任多少带有一些盲目性。因为,如果 S 对专家 E 的权威性产生了质疑,即便 E 提供的证言本身事实上是可靠的,它也无法在认知辩护过程

23、中充分发挥作用,进而无法使证言接受者获得相应的知识。只不过在实际的认知活动中,普通人通常很少质疑专家证言的权威性。一方面,由于认知能力与经验上的不对称性,普通人难以对专家证言的真伪和论证强度进行有效的鉴别;另一方面,出于认知过程中便宜行事的考虑,普通人也不会轻易地质疑专家而增加自身的举证负担。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专家证言没有甚至也不必向证言接受者直接传递知识。一方面,知识的直接传递会让普通人的认知自主性缺位,使其获得新知识的过程变得太容易,哪怕不假思索地盲信专家或接受专家证言也行;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证言的真实性以及普通人信任专家的合理性无法率先得到确认,那么专家证言实际上就难以帮助其接

24、受者通过认知辩护获得新知识。专家通过证言传递给普通认知者的事物是关于证据的信念,而且是具有较高可信度的一类信念,它们只有纳入到证言接受者关于目标命题的认知辩护过程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其持有的信念态度提供合理的支持,进而为证言接受者做出相关知识断言提供有力的证据。也只有将专家证言纳入到认知辩护过程之中,证言接受者的认知自主性与认知责任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他(她)才有资格做出“我知道命题 p冶 的知识断言。26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值得一提的是,专家和普通认知者之间在认知能力与经验方面的不对称性使得“普通认知者应该如何合理地对待专家证言冶 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专家拥有某一领域全面而系统的

25、知识,对于相关的事实和方法都非常熟悉,冶 1 所以,在面对专家的时候,普通人往往处在一种认知上的“弱势冶 地位,他(她)对专家证言以及专家本身(道德)品质的信任多少带有一些盲目性。由于缺乏相关的背景知识以及不熟悉具体的研究方法,普通认知者通常难以在专家关于事实的真实表述和玩笑,甚至欺骗之间进行准确的区分,更难在产生认知分歧的不同专家之间判断孰是孰非,除非他(她)自己率先成为相关领域的专家。比如,一个普通人通常没有能力读懂医生为其所做的各种检查报告的细节并理解它们代表的意义,而只能请医学专家来说明相关的检查报告或影像资料所反映的病情。如果换了一家医院,即便不涉及牟利的因素,其他专家也往往会要求病

26、人重新做检查,并且可能做出不同的诊断,这样的认知分歧常常会使病人陷入茫然,不知道谁对谁错。关于专家证言,伯吉(Tyler Burge)提出了所谓的“接受原则冶(Acceptance Principle),即“一个人有理由将别人告诉他为真的命题当作真的,只要这样做对他而言是合理的,除非他有更强的理由采取相反的态度冶 2。是否接受“接受原则冶 为真,不同认知者的态度可能不一样,正如有人认为“知识始于相信冶,也有人认为“知识始于怀疑冶。一个普通认知者接受专家证言的合理性既取决于专家证言在内容方面的真实性,也取决于他(她)信任专家的理由本身是否充分。伯吉提出的对待专家证言的要求显得过于严格,毕竟多数普

27、通人很难找出充分的理由去怀疑专家证言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反倒是选择直接相信、轻信甚至迷信专家证言是一件更为轻松简单的事。因此,在凭借专家证言进行认知辩护进而获取知识的问题上,普通人很难放弃捷径不走而处处依靠自己使得求知过程变得异常艰难。但是,人们需要避免形成路径依赖,由于“理智上的懒 1 2 Axel Gelfert,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estimony(New York:Bloomsbury PublishingPlc郾,2014),p郾 182郾Tyler Burge,“Content Preservation,冶 Philosophical Review

28、 102,no郾 4郾(1993):467郾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27摇 摇 摇惰冶 盲从专家而使知识来得太容易并丧失认知自主性。普通人在合理信赖专家证言与盲从专家证言之间面临着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反映出普通人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认知自主性与对专家证言的认知依赖之间的矛盾,也促使我们思考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中的限度。四、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中的限度在许多情况下,出于认知活动中便宜行事的考虑以及对于科学共同体在认知方面权威性形成的信任,普通认知者往往倾向于承认“接受原则冶的合理性,直接将专家证言作为进行认知辩护和获取新知识的来源,“当听从专家的权威是适宜的时候,试图亲自去观察和推理就是非理性

29、的冶 1。但是,即便承认“接受原则冶 的合理性,人们也要看到专家证言不是万能的,它在认知辩护中的作用具有一定的限度。如果一个认知者就某一问题求助的多位旗鼓相当的专家所提供的证言之间出现了不一致,那么作为外行的普通认知者如何在不一致的专家证言之间进行合理的选择就成为一个格外棘手的问题,即专家证言如何才能解决(专家之间的)认知分歧。比如,在一些诉讼案件中,主审法官或者陪审团成员一般都不是相关具体领域的专家,法庭上对于证据的认定和说明主要是由法医、科学家、专利拥有者、鉴定人员等拥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完成的。“对于专家而言,他们的任务是针对目标问题提供更好的专家意见;而对新手而言,他们的任务是去决定哪一个

30、专家意见是更好的,或哪一位专家更好地运用了他的专家意见来解答手头的问题。冶 2 然而,此时普通认知者面临的困境恰恰在于,既然他(她)不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他(她)如何有能力在产生认知分歧的专家证言之间做出合理的抉择呢?所以,“当对证言的理 1 2 B郾 Matilal and A郾 Chakrabarti,Knowing from Words(Dordrecht:Kluwer,1994),p郾 2郾丛杭青:陈词证据研究,第 261 页。28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解需要运用到事实认定者们所不具备的知识或技能时,事实认定者对于这种证人证言所欲表达之意的理解力就几乎为零,或至少无法有效地

31、评估其所述内容之真伪性冶 1。由于专家通常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向证言接受者进行有效的教育和说明,而简单的“遵从冶 模式在面对产生认知分歧的专家证言的时候又会失效,进而让普通认知者无所适从。所以在“专家:你该相信哪一个?冶 一文中,阿尔文戈德曼(Alvin Goldman)提出了回应上述问题的几点建议:(考察)“A郾 相互竞争的(两位)专家所提出的、支持自身观点和批驳对手观点的论证;B郾 来自其他专家对于争论双方中某位专家的支持;C郾 元专家(meta-expert)对于争论双方的专业资质的评价;D郾 关于专家的利益偏好的证据;E郾 关于专家以往表现的证据冶 2。关于依据 A,戈德曼认为论证的流畅

32、性和构造反论证的敏捷性可以作为人们识别更优秀的专家意见的标志物(indicator),但是熟练地运用论证技巧本身并不能保证专家证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依据 B 是诉诸“少数服从多数冶 的原则,如果某位专家获得了更多同行的认可,那么他(她)就比竞争对手更加值得相信。戈德曼指出,“数量原则起作用的前提是,发表意见的专家应该是在相互独立的状态下完成各自的研究,他们得出结论的方法、手段和途径不尽相同冶 3。更为关键的是,人数优势并不能保证专家证言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依据 C 是诉诸更高层次的专家来评判专家的资质,但是这会面临“无限回溯冶 的困难。因为判断什么样的专家有资格成为“专家中的专家(元专家)冶 面

33、临着如何率先确定更高层次专家的标准问题,而这并不是外行能够胜任的工作。关于依据 D,戈德曼认为像撒谎、明显的认知偏见或不当的利益诉求都可以作为人们质疑某些专家证言的恰当理由,只是对于普通认知者而言,要快速准确地在专家证言中识别出上 1 2 3 B郾 Matilal and A郾 Chakrabarti,Knowing from Words(Dordrecht:Kluwer,1994),p郾 2郾A郾 Goldman and D郾 Whitcomb(eds郾),Social Epistemology:Essential Readings(New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

34、ss,2011),p郾 116郾Alvin Goldman,Pathways to Knowledge:Private and Public(New York:OxfordUniversity Press,2002),p郾 151郾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29摇 摇 摇述特征并非易事。关于依据 E,即借助公认的专家以往取得成功的认知记录来评价他们在当前问题上给出正确答案的可能性,戈德曼认为,“这也许为新手的信任选择提供了最好的证据资源冶 1。尽管戈德曼提出的上述几种依据中的任何一种都无法单独保证人们在相互竞争的专家证言中一定能够做出合理的选择,但是它们确实有助于缩小普通认知者在相互竞

35、争的专家证言之间进行合理选择的范围。更重要的是,它们揭示了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中的限度,一方面,涉及同一目标命题的不同专家证言之间可能会出现冲突,特别是在出现认知分歧的情况下,单纯的“遵从冶 模式会失效,普通认知者难以合理地决断究竟该相信哪位(些)专家提供的证言;另一方面,在对目标命题进行认知辩护的过程中,认知自主性与认知者做出相应知识断言的“资格冶 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普通人对于专家证言的认知依赖不能以牺牲或放弃认知自主性为代价。五、认知依赖、自主性与责任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人们不仅需要通过自主探究为其相信的目标命题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也需要借助他人(尤其是专家)提供的证言以间接的方式获

36、取知识,对于他人的认知依赖(epistemic dependence)体现了在信息大爆炸和知识专业化时代人类真实的认知境遇。知识的快速增长、碎片化以及个体认知能力的有限性,使得认知分工越来越精细,随之而来的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之间的专业壁垒也越发明显。跨越专业壁垒并非易事,因此每个人在追寻知识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依赖他人,特别是专家提供的证言,专家证言也成为普通认知者能够依赖的一种快速而有效的获得新知识的方式。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不同的人员负责专门的部分,彼此之间相互依赖。团队成员之间通过证言来分享研究成果,1 Alvin Goldman,Pathways to Knowledge:

37、Private and Public(New York:OxfordUniversity Press,2002),p郾 157郾30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他们一般不直接共享支撑结论的那些原初的辩护,这不单是出于效率的考虑,更是因为单个认知者不可能掌握全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来理解和评价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方面冶 1。所以,知识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中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认知依赖,特别是对于普通认知者而言,他们借助专家证言为其相信的目标命题提供认知辩护,以获得陌生领域的新知识。另一方面,人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普通人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自主性与责任同上述对专家证言的认知依赖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张力。众所周

38、知,笛卡儿以来的知识论传统,特别是内在主义传统强调认知者自身的辩护在其进行知识断言过程中的重要性,换言之,一个人进行合理知识断言的前提是认知主体能够为其持有的命题态度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而不是依靠运气或者道听途说的方式碰巧获得真信念。所以,在面对专家证言时,如果一个证言的接受者仅仅依靠专家提供了证言这一行为本身就相信目标命题为真,那么他(她)在这一过程中就没有充分发挥出其认知上的自主性,他(她)获取知识的过程会显得太过容易。人们时常会碰到如下情况,当一个人被问及为什么相信某个命题是真的,他(她)的回答直截了当:“某某专家如是说!冶 但是,除此之外,他(她)无法为其信以为真的目标命题提供相应的认

39、知辩护,而更可能是轻信或者人云亦云。人们认为一个认知者的自主性与其应该承担的认知责任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如果他(她)没有为其相信的目标命题提供充分的认知辩护,他(她)就会被视作没有履行其在认知活动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换言之,人们会认为他(她)在相关认知活动中的表现是轻率的、不负责任的,因为他(她)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使其有资格进行相应的知识断言。而当一个普通认知者面对不同专家提供的证言,特别是不一致的专家证言的时候,如何处理好对专家证言的认知依赖与履行他(她)所肩负的认知责任之间的张力就显得更加棘手。我们之前已经阐明,人们不应该轻率地认为专家证言直接向证言接受者传递了知识,事实上也并不存在某种 1

40、 Jeroen de Ridder,“Epistemic dependence and collective scientific knowledge,冶Synthese 191,no郾 1(2014):46郾解决认知分歧:专家证言的作用与限度31摇 摇 摇一劳永逸的方式或者程序能够帮助一个普通认知者在面对认知分歧的时候轻松准确地判断孰是孰非。虽然专家证言为普通认知者提供了获取知识与进行认知辩护的重要资源,但是如何恰当地对待并利用好这些资源既取决于专家证言本身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也取决于普通认知者接受专家证言的合理性。只有在证言接受者对目标命题进行认知辩护的过程中,专家证言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1、,并充分体现出认知者的自主性及其应该履行的认知责任。正如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要对专家证言提供主体的资格、专家证言的产生手段与专家证言的关联性这三个维度进行可采性裁量冶 1。换言之,一位负责任的法官不仅需要有能力判断提供证言的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以及主体的专业背景是否可以直接用于分析待证对象,而且还要能够判断专家证言与案件本身的关联性的强弱,以决定采纳还是排除专家证言。事实上,近些年来这种更高的认知要求客观上提高了法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法庭中出现认知分歧情况时的最终裁定权交给了法官。而在日常的认知情境中,当普通认知者面对不一致的专家证言时,他们往往难以找到这样公正、可信赖的法官。所以,为了

42、避免对专家证言的盲从,同时为了应对在产生分歧的专家证言之间的选择困境,普通认知者需要积极承担起自身的认知责任,即便不是直接对专家证言与目标命题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亲身探究,也至少要对不同专家的可信赖程度进行分辨,这样才能在对专家证言过分的认知依赖与充分发挥自身的认知自主性之间保持一种恰当的平衡,毕竟追求真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专家证言为人们进行认知辩护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是普通人获取知识的重要来源。但是面对认知分歧,尤其是对于处理好在充分发挥专家证言的辩护效力和盲目迷信专家证言之间的张力而言,人们不仅需要客观定位专家证言在认知辩护中的作用与限度,还需要充分考虑认知者自身的辩护责任与认知自主性,以及自证

43、与他证在认知辩护过程中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加合理地对待与运用专家证言,减少认知分歧,扩大共识进而获得真理。1 程乐、王欣:语言证据与专家证言:美国司法实践视域下的可采性研究及其启示,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 6 期,第 188 页。32摇 摇 摇哲学评论第 31 辑E Ex xp pe er rt tT Te es st ti im mo on ny ya an nd dI It ts sL Li im mi it ts si in nR Re es so ol lv vi in ng gE Ep pi is st te em mi ic cD Di is sa ag gr

44、re ee em me en nt t(Yu Guofei,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Huaqiao University,Xiamen,361021)A Ab bs st tr ra ac ct t:Testimony is considered to b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sourcesfor knowledge in contemporary social epistemology郾 With the testimony providedby others,and expert testimony in

45、particular,people can make a betterepistemicjustificationandthereforeachieveknowledgeinanindirectway郾 However,in the process of epistemic justification,there is a dilemma for usto use expert testimony properly rather than follow it blindly郾 Especially in thescenario of peer disagreement,it is a perp

46、lexing and vital problem for us to makea rational choice between conflicting testimonies郾 This essay aims at explicatingthe characteristics of expert testimony,and its role in epistemic justification andlimits,deepeningourunderstandingoftherelationshipamongepistemicautonomy,responsibilityanddependence,therefore,figuringoutthesignificance of expert testimony for the resolution of the epistemic disagreement郾K Ke ey yw wo or rd ds s:expert testimony;epistemic disagreement;autonomy;epistemicresponsibility;epistemic dep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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