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古诗文2024/05“怪柏”非“怪柏”辨瓣水经注校勘一则西藏/杨学东摘要:中学语文教材水经注三峡之“绝多生怪柏”,其“怪柏”一词应系讹误。查阅水经注历代版本,宋刻本、宋代类书所引以及明清水经注精校本皆作“怪柏”。清代全祖望七校水经注始作“怪柏”,武英殿本水经注继承全氏之说。从版本源流以及上下文的文意来看,“绝多生怪柏更符合水经注三峡原文意思。关键词:怪柏;怪柏;水经注中学语文教科书有一篇来自水经注江水的选文一一三峡,其中有一句“绝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清荣峻茂,良多趣味。”“绝多生怪柏”即在险峰山岩处生长着柏树。现存最早的水经注刻本一一宋刊残本,这一句作“绝多生怪柏”,永乐大典抄本水
2、经注亦作“怪柏”,明黄省曾刻水经注、朱谋璋水经注笔、清赵一清水经注释均作“怪柏”。及全祖望七校水经注始作“怪柏”,武英殿本水经注接受了全氏之说,此应是语文教科书中“绝多生怪柏”之所本。民国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及王国维水经注校并未采纳殿本意见,仍作“怪柏”。此外,太平御览方舆胜览等引此文均作“怪柏”。文献中最早对“怪”作出解释的是毛诗。诗大雅皇矣云:“启之辟之,其其据。”毛传日:“怪,河柳也。”(毛公传,郑玄,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5 6 6 页。)即河边之柳。本草纲目“木部怪柳”条云:“南齐时,益州献蜀柳,条长,状若丝缕者,即此柳也。”(李时珍著;张志斌等校注
3、:本草纲目校注,辽海出版社,2 0 0 1年,第1 2 4 3 页。)益州(四川一带)亦产柳,此与水经注三峡所记怪柏的地理位置与生长环境十分接近。据李善文选注“怪,似柏而香”;续高僧传释智晞云:“其香炉峰怪柏,木中精胜,可共取之以充供养从旨往取,怪柏之树惟睑而生。”“”通“险”“惟睑而生”之怪柏与三峡之“绝多生柏”的描写不谋而合,说明怪柏具有在高山险峻处扎根的特性。可见,水经注宋刻本、宋代类书所引以及明清水经注精校本,皆作“怪柏”,惟全祖望本及殿本作“怪柏”。目前不清楚后者改作的依据,但无论从版本源流来看还是从文意来看,“绝多生怪柏”都更符合水经注三峡原文意思。参考文献:1洪宗礼.苏教版语文七
4、年级上册 M.南京: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 0 1 6.2张元济辑.续古逸丛书史部 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 0 0 1.3(明黄省曾校刻.水经注 M.北京:国家图书馆藏,嘉靖1 3 年刻本4(明朱谋埠.水经注 M.北京:北京出版社,1 9 9 8.5(清)赵一清.水经注释 M.北京: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 9 7 0.6(清)全祖望.七校水经注 M.北京:国家图书馆藏,光绪1 4 年刊本:7杨守敬,熊会贞撰.水经注疏 M.台湾:台湾中华书局1 9 7 1.8王国维校,袁英光,刘寅生整理.水经注校谨文教学友-41-2024/05教古诗文爱莲说中“花之者也”结构探析河南/母小利摘要:在爱莲
5、说“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这个句子中,有三个“花之者也”结构。从语法角度看,这三个句子结构完全相同,但现行统编版教材对“隐逸”的注释是隐居避世,将其当作动词来解释,这是不合适的。“隐逸”“富贵”“君子”在上下文语境中应都为名词,指具有某种特征的人,这三个词都是“花”这个定语的中心语,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用结构助词“之”连接,其后的三个“者也”都是语气助词,表判断语气。关键词爱莲说;“花之者也”;名词一、问题的提出周敦颐的爱莲说为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的一篇课文。在爱莲说一文的第二段,作者对三种花进行了评价:“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
6、,花之君子者也。”很明显,这个句子的主语是“予”,谓语是“予”后边的成分,再对谓语进行分析,则“谓”是动词,“谓”后边的成分为宾语。如果只看宾语,那么,这个宾语实际上是由三个句子并列而成的一组排比句。继续分析可知,这三个句子都是判断句,都是先有一个主语,然后接上一个宾语(每个宾语后边附着一个表示判断的语气助词),主语和宾语之间都省略了一个动词。现在的问题是,这三个判断句逗号之后的部分(花之隐逸者也、花之富贵者也、花之君子者也)的结构是大体相同的,还是完全一致的呢?二、问题解决的难点可先来分析“花之君子者也”这个结构,因为它最没有争议。“花之君子者也”中的“花之君子”为偏正结构,意思就是“花中的
7、君子”,由定语“花”加上结构助词“之”再加上中心语“君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 9 8 4.9(宋)李防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 M.北京:1960.10(宋祝穆编,祝洙补订.宋本方奥胜览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1 2.-42-子”构成,它是“莲”这个主语的宾语,后附语气助词“者也”表示判断,主宾之间动词省略。对“花之隐逸者也”结构的分析就有点棘手了。如果说“在之隐逸者也”完全等同于“花之君子者也”的结构,就意味着“隐逸”和“君子”相同,也是一个名词。但查阅现行统编教材对该词的注释(隐逸:隐居避世。这里是说菊花不与别的花争奇斗艳)可知,该词在文中被当作动词来处理。按此观点,“隐逸”
8、必须和下边的“者”字合起来才能组成一个名词性成分来表示“隐居避世的人”这个意思,相应地表示判断语气的功能就只能由剩下的“也”这个语气助词来承担了。反过来,如果承认“花之隐逸者也”和“花之君子者也”的结构不完全一样,有一定的差别,就意味着上述三个排比句并非整齐划一的格式。阅读时就体会不到由句式的完全统一带来的美感,这让读者多少会感觉到一种缺撼和不顺畅。同理,对“花之富贵者也”结构的分析也会碰到上述问题,麻烦之处就在于对“富贵”一词词性的判定。按一般的认识和看法,“富贵”在常见的语境中是个形容词,那么,“富贵”也必须和后边的“者”字合起来才能组成一个名词11(梁)萧统选,李善注.文选 M.北京:商务印书馆,1 9 3 6.作者简介:杨学东(1 9 8 0 一),男,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副教授,古典文献学博士,主研方向为方志文献、书籍史。语文教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