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斯凯菲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会公章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斯凯菲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公章是工会管理工作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章的管理,关系到工会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工会的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公章领取和保管第二条、为便于工作的开展, 工会委员会公章由工会主席保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和工会财务专用章由经审主任保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公章由女工主任保管,调解委员会公章由调解主任保管。第三条、公章必须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第四条、工会内部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公章使用情况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予以记录。第
2、五条、公章持有情况纳入保管人离职移交工作内容,若其持有公章,须办理归还公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三章 公章使用第六条、工会委员(会员)使用公章须将所需用公章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使用公章,并填写公章使用记录表。 第七条、使用公章前,保管员应对文件资料内容和公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第八条、用印后,公章使用记录作为用印凭据由保管员留存,定期整理后归档备核。第九条、工会主席对工会委员会公章的使用拥有决定权,经审主任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公章和工会财务专用章的使用拥有决定权,女工主任对女职工委员会公章拥有决定权。第十条、公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工会主席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第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公章,未经过本办法规定的用印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第四章 责任第十二条、公章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公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会报告。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工会造成损失的,由工会委员会对违纪者给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附:公章使用登记表公章使用登记表(样表)公章名称:工会委员会年月日资料名称及内容简要申请人使用人份数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