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筠连县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县经济“转型发展”步伐,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生产技术和经济效益,促进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区别对待、分类奖励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和财政贡献。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在筠连县内投资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四条 考核指标以县政府下达工业、商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主要考核指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提供的数据为准(考核细
2、则分别见附件1、2、3、4)。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对纳入考核企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计奖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行。第六条 奖项设置:(一)经济运行先进单位奖。对规上工业企业、限额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且排名前8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分别授予年度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年度商贸流通业先进单位,并一次性奖励每个获奖企业1万元。(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1、2、3)对受上级奖励的企业实行加分制。具体加分标准为:受到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一次加3分
3、,受到国家级表彰一次加5 分,表彰包括评为各类先进单位,授予知名商标等(不含各种达标授牌)。(二)纳税贡献奖。对实际上缴税金(国、地税)留县部分超过5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税收留县额超过50万元以上部分的0.3%进行奖励;对实际上缴税金(国、地税)留县部分超过2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按税收留县额超过20万元以上部分的0.3%进行奖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奖。对县内新建、技术改造(含重组整合)煤矿企业,通过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标准化考核,当年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的煤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四)品牌培育
4、奖。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家、省级工业、服务业行业标准的企业,在标准出台后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奖、中华老字号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四川服务名牌及四川老字号的申报主体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同一个注册商标下的中国名牌产品或四川名牌产品按一个名牌产品计算)。(五)优秀成长企业奖。对首次进入筠连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进入筠连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
5、励1万元。(六)经济运行监测先进个人奖。对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从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的人员,综合评价其财务报表规范性、统计台账完善度以及当年报表及时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经年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统计局另行制定)(七)服务业社会贡献奖。对纳入统计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根据从业人员、销售额(营业额)及当年上缴的税收增长情况,给予综合排名前3位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八)科技成果奖。对当年申报县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鉴定的企业,根据其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情况实行加分考核,给予综合排
6、名前3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4)(九)科技进步奖。对当年申报并通过县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的企业,根据获奖等级实行加分考核,给予综合排名前3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4)(十)专利申请奖。对当年申报各类专利2件以上的企业,根据获得各类专利证书情况实行加分考核,给予综合排名前3位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4)(十一)支持工业、服务业项目建设。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期推进,财务管理规范,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
7、奖励。(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5)第七条 否决条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取消当年奖励:(一)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二)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三)发生较大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企业。第八条 工作要求:(一)相关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经营管理,狠抓技术创新,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快速稳定发展。(二)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提高服务企业意识,按规定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第九条 本文自发行之日起实施,以前发布的考核奖励办法中与本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附件1.筠连县规模以上工业(非煤矿企业)考核细则2.筠连
8、县规模以上工业(煤矿企业)考核细则3.筠连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考核细则4.筠连县科技工作奖励考核细则5.筠连县工业、服务业项目建设考核细则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附件1筠连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煤矿企业)考核细则单位(企业)名称: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说明得分备注销售收入10增加值20利 润10技改投资15根据技改项目投资总额、形象进度、报表规范程度分别计分上交税金15增长5%计10分,增长5%以上按比例计分。其他工作安全工作20死亡1人扣10分,发生2人以上死亡事故不计分。报表报送5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评分综合工作5同上总 分100注:在考核说明一栏未作说
9、明的,以当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该项指标任务为基础,各项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满分,完成85%及以上按完成程度相应比例计分,完成85%以下,该项目不计分。附件2筠连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矿企业)考核细则单位(企业)名称: 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说明得分备注生产矿井达产率10达到登记产能95%以上计满分,95%以下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技改扩能20方案通过审批计5分,严格按照初涉方案和安全专篇建设增计10分,竣工验收增计10分。利 润5上交税金15增长5%计5分,增长10%计10分,增长15%计满分。技术创新15淘汰落后采煤工艺计5分,矿区回采率75%以上计5分,实行单体液压支护和柔掩支护的计5分。
10、文明生产5矿井上下不清洁不文明的酌情扣分,未开展职工培训等不计分两堂两室5未完善一项内容扣1.25分。其他工作安全 工作15死亡1人扣10分,发生2人以上死亡事故不计分。报表 报送5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评分综合 工作5同上总 分100注:在考核说明一栏未作说明的,以当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该项指标任务为基础,各项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满分,完成85%及以上按完成程度相应比例计分,完成85%以下,该项目不计分。附件3筠连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考核细则单位(企业)名称: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说明得分备注销售收入(营业额)20增速10以上,每增加2个百分点计2分,增长25以上加计5分。上交税金
11、20增速10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1分,增长20以上加计5分。诚信经营20消费者投诉1次扣1分,违约经营1次扣5分,被相关部门查处或违法经营1次扣5分。其他工作安全工作15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一起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事故不计分。报表报送15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评分综合工作10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评分总 分100附件4筠连县科技工作奖励考核细则单位(企业)名称: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说明得分备注科技成果奖100申报县级以科技成果鉴定计80分,通过鉴定计10分,申报县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10分。获得成果转化项目资金技持加5分,申报未通过逐情扣分。科技进步奖100申报县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12、计80分,获得县级奖励加5分,获得市级奖励加10分,省级以上奖励加15分。申报未获奖励逐情扣分。专利申请奖100每年申报专利2件以上计80分,通过授权计10分,获得证书计10分,申报发明专利加5分,通过授权加5分,获得证书加5分。申报未授权逐情扣分。附件5筠连县工业、服务业项目建设考核细则单位(企业)名称:时间:考核内容分值考核说明得分备注项目总投资20增速10以上,每增加2个百分点计2分,增长25以上加计5分。建设工期20增速10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1分,增长20以上加计5分。产业政策20产业政策鼓励类计20分,允许类计15分,限制类计5分。其他工作安全工作5实行一票否决制,建设期间发生一起安全等安全事故不计分。综合工作30环评、安评、建设、土地利用、气象、消防验收通过一项计5分。报表报送5定期报送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按相关部门反馈情况评分。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