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规范一、行为准则1.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2.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3.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4.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二、工作态度1.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2.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3. 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4.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5.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三、工作纪律1.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四、下述违反公司规定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公
2、司有权给予开除处理,无经济补偿1. 当月累计旷工达到三天以上(含三天)、当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以上(含五天)的;2. 一年之内有两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7次以上(含)3. 由于本人工作失职或过失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4. 在职期间营私舞弊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5. 在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私自在其它公司任职的(兼职);6. 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欺诈行为的7. 个人品行恶劣,工作中无理取闹或蓄意违抗合理的指挥,胁迫、打骂、侮辱上级主管,煽动其他员工怠工或闹事,对本单位造成重大危害或
3、严重影响的;8. 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9. 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经部门考评不合格的;10. 在试用期中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经部门考评不合格者;11.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公司要求提交的身份、学历、职称资信证明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司相关部门工作停滞的;12. 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13. 上班时间饮酒、睡觉等消极怠工的行为;14. 未经公司审批或审核私自出差或外出累计时间达到72小时的;15.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职务调动或拒绝工作安排达3次以上的;16. 因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不法行为的,危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产安全、员工权益的; 17. 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电视剧、电影等,如发现本人处以每次100元罚款,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每次200元罚款。累计达到3次予以邮件警告,累计5次(含5次)以上可予以开除处理。 人事行政部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