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工作,提高二级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促进集团公司战略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战略规划是指二级子公司根据外部环境,结合自身资源条件,为求得自身生存和长期稳定发展,不断获得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分析、判断、预测,设立远景目标,选择发展路径,对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的总体谋划。 第三条 战略规划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对
2、所属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订程序、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实现的过程。 第二章 战略规划管理机构及审批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二级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司战略规划,并负责所属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工作。二级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战略规划的决策。 第六条 二级子公司应确定本公司负责战略规划管理的归口部门。战略规划管理归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组织研究提出战略规划的方案建议; (二) 组织制订战略规划;
3、(三) 组织分析、评价战略的实施; (四) 组织研究提出战略的修订建议;(五)对下属公司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七条 二级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本公司战略规划相关文件,报送内容包括战略规划(或修订案)文本和编制说明。集团公司对报送的战略规划内容的审核主要包括: (一) 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 (二) 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三) 是否突出主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 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及相关要求。 第八条 二级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反馈意见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策后,将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说明报
4、集团公司审批。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制订与修订 第九条 二级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包括战略、规划、计划的制订、修订、调整以及实施情况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 二级子公司战略规划的研究制订,应服从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根据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内部协同、充分论证的原则,广泛征求集团内部、外部专家或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 战略规划的制订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战略环境与基础分析。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概况、组织结构、治理结构、下属公司情况、经济指标、主业构成及比重等。 2.发展外部(国内、外)环境分析:宏观环境分析、行业(产业)分析、
5、竞争对手分析等。 3.优劣势分析:核心竞争力分析、对标分析、存在问题等。 4.市场机遇与潜在威胁。 (二) 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主要包括战略定位、指导思想及发展定位,其中发展定位包括市场定位、集团内部定位、本部定位及下属子公司定位等。 (三) 发展规划目标。应包括远景目标、3-5年发展目标及重点开发领域、业务(产品)结构、财务指标、投融资规划和国际化经营等方面未来3-5年逐年分解目标,以及规划期末的行业地位、科技创新目标、资本运营目标、组织结构目标、人才构成目标预测等。 (四) 战略发展重点与实施计划。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创新和调整计划及实施路径,组织结构、资源配臵调整计划及实施路径,主业和业务(
6、产品)结构调整计划及实施路径,投、融资计划及实施路径,科技创新计划及实施路径,国际化经营计划及实施路径,企业文化建设计划及实施路径。 (五) 保障措施。包括制度保障、组织保障、资源保障、监督评价机制等。 (六) 其他方向性、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谋划。 战略规划主要内容可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参考公司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战略与规划编制指导大纲确定。 第十二条 战略规划的制订程序包括: (一) 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工作安排,制订(或修订)本公司战略规划; (二)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二级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二级子公司; (三) 二级子公司根据集
7、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战略规划进行修改并经内部决策程序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 二级子公司因内外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战略规划需要做出调整的,应向集团公司提出修订或重新制订的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战略规划以3-5年为一周期,二级子公司应做好规划滚动调整和年度业务发展计划的编制。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是对战略规划中近期战略举措的细化,包括公司下一年度内外部重大经营影响因素分析、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安排、年度财务预算等主要方面,重点关注下一年度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变化、成本和效益科学配比、重大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第四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第十五条 战略规划目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集团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管理措施推进二级子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 二级子公司应按年度及本公司战略划分的阶段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二级子公司战略划分的阶段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意见报集团公司决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战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