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医院布草洗涤规范.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057495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8.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布草洗涤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医院布草洗涤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医院布草洗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重复使用的布草洗涤的感官指标、细菌指标、采样检测方法及卫生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布草洗涤部门及为医院提供布草洗涤的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204.1~18204.30-2000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性业接触限值 3 术语 3.1         医院布草hospital textiles        医院内被洗涤的所有织物,包括病人衣物、床单、病房布巾、手术布巾、医务人员工作服等。 3.2         标准预防standard prevention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微粒)隔离。 3.3         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washing disinfection services        为社会(医疗机构)提供可能被污染布草进行洗涤和消毒服务的机构。 4 感官指标 4.1 布草外观整洁、无水渍、无污渍。 4.2 无异味。 4.3 无异物,无破损。 5 微生物指标        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指标应该达到表1的要求。 表1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细菌总数 ≤200cfu/100cm² 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6 布草洗涤部门卫生管理 6.1 洗涤部门(房)布局要求 6.1.1 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清点、分类、清洗和污车存放处)和清洁区(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发放以及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实际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 6.1.2 工作流程合理:人流、物流应洁、污分开。物流由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6.2 洗涤环境卫生要求 6.2.1 洗涤部门的设立应远离垃圾处理站10米以上,附近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周围环境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内应无蟑螂等有害生物。 6.2.2 工作区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平整、不起尘,便于清洁。保持清洁区工作台面细菌菌落总数≤1500cfu/ 100cm2 。 6.2.3 洗涤部门(房)应保持良好空气流通,保持空气从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其要求参照GBZ2—2002和GB/T 18883—2002执行。 6.2.4 当物表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进行遮盖,消毒60min后收集,清理,然后用有效氯含量500mg-700mg/l的消毒液擦拭。 6.3 洗涤过程的卫生要求 6.3.1 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 6.3.2 分检时应依布草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布草和工作人员布草。病人布草包括一般布草、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和婴儿布草。 6.3.3 洗涤要求: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布草应单机清洗;医务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应分机清洗或分批清洗;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清洗。 6.4 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整理等五个步骤。 6.4.1 装载程度 是洗衣容器与干衣重量之比,装载量宜为每10L洗涤1kg衣物(即比率为10:1)。 6.4.2 预洗 预洗是用温度不超过35℃的水去除水溶性污垢的冲洗过程。预洗采用低温、高水位。预洗时间不宜少于10分钟。 6.4.3 主洗 可根据洗涤的布草的污染情况加入碱、清洁剂或乳化剂。 6.4.3.1 洗涤方法 6.4.3.1.1 热洗涤方法:70℃25分钟,90℃10分钟。 6.4.3.1.2 冷洗涤方法:用有效氯含量250mg-400mg/l的消毒液浸泡20min以上,冷洗去掉有机物。 6.4.3.1.3 不能确定污渍种类,局部的污渍处理则应采取下列程序。        a) 使用洗涤剂。        b) 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        c) 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使用实验室等级的氢氯酸溶液。        d) 使用还原剂或剥色剂的温溶液,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        e) 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 该洗涤程序应按所给顺序进行。每一步之间都应将布草充分过水。 6.4.4 漂洗        通过稀释的方法去除布草中所有悬浮污渍和残留化学洗剂,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分钟,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 6.4.5 中和        酸在最后一次过水时用于中和残留的碱。中和后水中的pH值应达6.5-7.4。 6.4.6 整理过程        熨烫、修补、折叠过程严防清洗后的布草污染。为避免布草损伤和过度缩水,平烫机底面温度不应超过180℃。 6.5 布草的贮存、运输要求 6.5.1 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不能用同一车辆同时运输。运送完污染布草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消毒。 6.5.2 污染布草应密闭运输,防止环境的污染。 6.5.3 污染布草运输应有包装,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包装不应混用,清洁布草包装运输过程必须防止污染。 6.5.4 清洁布草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即烟雾、灰尘、湿气和寄生虫等)。 6.6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6.6.1 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检和装机清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6.6.2 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烘干、压熨、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手清洁卫生,防止布草污染。 6.6.3 痢疾、伤寒、肺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与布草接触的工作。 6.6.4 从事洗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一次)进行健康体检,洗涤消毒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7 采样及检测方法 7.1 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检测方法:参照GB 15982-1995附录A进行。 7.2 PH检测方法:可用试纸法。 8 污染物的排放        洗涤消毒服务机构污水排放管道应密封,不应明排。污水、污物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 / 3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