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达标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本行合规管理机制,提高员工合规意识,推进全行合规文化建设,根据省联社关于全行业开展合规达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x 号),结合本行合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达标评价是指总行对员工、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合规达标评价标准并进行考核,以便对合规管理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完善的合规管理活动。第三条 合规达标评价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不含省联社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各分支机构和总行各职能部门。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五条 本行成立合规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
2、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由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合规达标评价工作;(二)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三)其他合规达标评价管理事项。第七条 总行合规管理部门为合规达标评价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职责:(一)制定合规达标评价办法、流程、内容、标准等,明确评价工作程序;(二)组织开展合规达标评价活动,并对合规达标自评结果进行复评;(三)执行领导小组复核意见;(四)负责评价结果的台账登记、资料保管等;(五)负责评价工作情况的报送;(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总行应
3、保障合规达标评价人员能够与评价对象广泛接触和充分沟通,并及时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记录和档案资料等。评价对象应积极配合合规达标评价人员工作。第三章 评价内容、方法及标准第九条 评价内容合规达标评价内容包括员工合规达标评价、网点合规达标评价、部门合规达标评价和严禁事项。(一)员工合规达标评价:包括员工爱岗敬业、文明服务、保守秘密等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二)网点合规达标评价:包括会计柜台中间业务、信贷业务、安全保卫、员工管理、合规文化建设等(详见附件2);(三)部门合规达标评价:包括条线(部门)业务管理、员工管理、合规文化建设等(详见附件3);(四)合规达标评价严禁事项:包括“九种人”、本行案
4、防“十不准”中相关禁止行为等(详见附件4)。第十条 评价方法合规达标评价采取百分制与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每一评价对象基础分100分。本行对评价项目设置评分标准,发现发生违规行为或者其他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每人次按照评分标准,扣减对应分值。第十一条 评价周期合规达标评价每年度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同一评价周期内分值累计扣减,下一周期分值从100分起算。分值扣减以发现违规行为的评价周期为准,当期发现以前周期的违规行为的,视同当期违规行为进行分值扣减。第十二条 评价结果(一)评价得分95分(含)以上的,为合规达标一级;(二)评价得分90分(含)至95分(不含)的,
5、为合规达标二级;(三)评价得分85(含)至90分(不含)的,为合规达标三级;(四)评价得分85分(不含)以下的,为合规不达标。第十三条 评价周期内,员工、网点、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价结果不受评价得分限制:(一)员工被处以记大过(含)以上纪律处分或停职(含)以上组织处理的,员工本人及其所在网点、部门达标评价结果均为不达标;(二)员工合规达标比例低于80%的网点、部门,达标评价结果为不达标;(三)员工违反严禁事项的,员工本人及其所在网点、部门,一律取消达标评价资格;(四)发生案件、安全责任事故的网点、部门,一律取消达标评价资格。第四章 评价流程第十四条 合规达标自评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度1
6、2月5日前组织各员工、网点、部门开展合规达标评价自评工作,由各员工、网点、部门对照各自的自评内容如实打分。第十五条 合规达标复评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对员工、网点、部门的合规达标复评,并保存合规达标评价工作底稿以备查验。复评依据包括审计、条线检查、案防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的处罚以及违规积分等。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复核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复核;领导小组对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可调阅工作底稿并提出复核意见。第十七条 评价工作情况报送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应于每年12月末前,将合规达标评价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省联社合规风险部,同时将评价结果报送领导小组、总行人力
7、资源部门。第五章 评价结果运用第十八条 合规达标评价结果作为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员工等级评定、年度考评、绩效考核、授权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连续合规达标或合规达标层级连续提高的员工、网点和部门,在年度合规考核中有所体现;对连续2年合规不达标的网点、部门,应调整其负责人岗位。第十九条 合规达标评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总行将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由总行法律与合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2015年试点开展员工、网点和部门合规达标创建工作。2016 年度在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合规达标评价办法、评价流程、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全面开展员工、网点和部门合规达标创建工作。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并报省联社合规风险部备案。附件:1员工合规达标评价表2网点合规达标评价表3部门合规达标评价表4合规达标评价严禁事项5合规达标评价工作底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