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审核调整表(定额计价项目)
工程名称: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共 页第 页
序号
项 目
单位
送审
核算
核增(+)减(-)工程量
增减调整 因素
定额编号
工程数量
定额编号
工程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建设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征询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审核调整表(清单计价项目)
工程名称: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共 页第 页
序号
项 目
单位
送审
核算
核增(+)减(-)工程量
增减调整 因素
综合单价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工程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建设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征询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对规定
工程名称:
会议召集人: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
出席单位
委托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造价征询单位:
规定内容
一、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审计过程中需补充提供资料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审计规定的时间和内容提交,征询单位审计中所需资料不得直接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获取。
三、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在具体核对工作中共同遵循以下原则:
1.当天核对的事项除有争议的部分外应当天确认完毕,但在征询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前,若发现原确认的内容有误,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复查。
2.对有争议的问题,任何一方均不得因争议而停滞核对工作。争议问题由两江集团监察审计部牵头,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征询单位协商解决。
四、本工程本次核对时间计划为 天,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经办人不能准时参与核对。
2.对审核单位提出质疑的问题,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不能书面答复。
3.施工单位对天天核对的结果不确认,又不签保存意见。
4.需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
5.不可抗力。
核对代表签字
施工单位核对代表签字人: 时间:
建设单位核对代表签字人: 时间:
征询单位审核人员签字人: 时间:
两江集团监察审计部项目负责人员: 时间:
本审前会纪要一式四份,参会单位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会商纪要
工程名称:
会议召集人: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
出席单位
委托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造价征询单位:
会商内容
会商内容:
纪要会签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征询单位:
年 月 日
两江集团监察审计部: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审核签到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审核日期以及告知时间
征询单位
施工单位
审核内容
备注
核对人员
到达时间
核对人员
到达时间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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