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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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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 录 前言 3 一、项目概况 3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6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7 四、公众参与 13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3 六、联系方式 13 前言 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章节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必要性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及周边地区目前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临港产业区自成立以来就扮演着灌云县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园区规划120平方公里,按照港口仓储区、精细化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船舶工业园、新能源及材料区、装备制造区、生态发展区、现代农业园、燕尾新城区、生态休闲区十大板块规划建设,重点发展港口及物流、船舶、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产业。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形成良性的经济发展道路和科学的发展模式不仅需要强大的政策支持,还需要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建设危险固体废物填埋场不仅可以解决企业工业固废的安全处置问题,而且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无害化处理效果,有利于规模化集约经营,有利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改善连云港市、灌云县及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 因此,无论是从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政策方略,还是从保护环境安全、人民健康以及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角度考虑,在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内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场—从事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使危险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是非常必要非常迫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同时须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对项目拟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了解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预测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工艺及环境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2、工程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园海堤路南侧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总投资为18906.48万元,环保投资为1870万元,占总投资的9.9% 占地面积:本工程位于工业区,属于规划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200233.4 m2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为43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33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建设期:建设期12个月。 3、项目建设内容 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安全填埋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填埋场、固化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生活管理区及辅助设施。 安全填埋场主要包括:地基处理、场地土方平整及围堤、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渗沥液调节池、填埋作业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封场覆盖系统等。 固化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固化处理车间、暂存库等。 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含化验室)、调节池、综合反应水池(包括絮凝沉淀池、气浮池、中和及还原反应池、中间水池、污泥池等)、臭氧发生间、AOP 反应系统及BAC 反应罐。 生活管理区及辅助设施包括:综合楼、食堂 浴室 宿舍、门卫、计量间及地磅、洗车台、变配电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篮球场、场区绿化等。 本项目服务范围是以连云港市和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为核心,适当接纳周边地区的危险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处理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约2万吨,项目库容量约为34.4万m³,实际有效库容为25.4m³,可满足12年填埋需要。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填埋库区准备阶段 填埋场作业阶段 封场阶段 铺设排气层 铺设隔离层 铺设防渗阻气层 铺设保护层 种植绿化 构筑隔堤 清基、压实 构筑主、副盲沟 防渗工程 垃圾车 收运进场 危险废物 填写危险废物入场单 过磅 分类、贮存 浸出试验 预处理 达不到直接入库填埋标准 填埋作业区 达到直接入库填埋标准 倾倒 推土机 铺开 压实机 日覆盖 完成单元 渗滤液收集系统 集水池 渗滤液处理站 渗滤液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敏感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敏感目标 方位 最近距离(m) 规模 大气 环境 居民点 东北 820 约15户 盐场居民 西南 1300 约30户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TSP、NH3、H2S一次值和日均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次评价新沂河的各断面中除氨氮、总磷和氯化物部分频次超标外,其余指标pH、高锰酸盐指数、COD、DO、挥发酚、石油类、SS、BOD5、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铅、汞、镉、铜、锌、砷、镍监测因子均可满足相应的水质要求。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满足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所有测点均无超标现象,说明目前拟建项目噪声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该区域地下水中的各项监测因子pH、氨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氟化物、总氰化物、镍、砷、铅、汞、镉、总铬、铜、锑、钡、钴、石油类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准》(GB/T14848 -93)Ⅲ类水质要求; 高锰酸盐指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水质要求;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水质要求;亚硝酸盐氮枯水期满足Ⅲ类水质要求,丰水期、平水期部分满足Ⅳ类水质要求;色度在平水期、枯水期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在丰水期满足Ⅳ类水质要求。 (5)土壤、底泥环境 该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以项目拟建地生产区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范围。 (2)地表水评价范围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1500m河段。 (3)噪声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厂区及厂界外200m范围。 (4)地下水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50km2范围区域。 (5)风险评价范围 距离本项目风险源3km范围。 三、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 安全填埋场释放的废气采用导气管导出,防止废气聚集于填埋体内发生爆炸事故。在固化车间的焚烧飞灰、固化剂和稳定剂转运点设置密闭罩,焚烧飞灰、固化剂和稳定剂等用气力输送,在贮存仓顶部设置除尘器将尾气净化后排入大气。在机修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车间等设置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次数根据工艺的要求,并将气体经过滤后排入大气。 中央实验室的测试工作在通风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柜外排管抽出,再经过滤后用高于屋顶2m 的排气筒排放。 管理区内进行景观绿化,填埋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减轻生产区与安全填埋作业区对管理区的影响。 废水 厂区内的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排水专管。厂区内的生产污水和渗沥液由生产污水管网收集排至污水处理站内处理后排入排水专管,然后排至临港产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内。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气浮+还原反应+中和反应+絮凝沉淀+砂过滤器+臭氧氧化+出水”。 噪声 首先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其具体措施如下: 1)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废物运输车外,主要靠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 2)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3)拌机、空压机、破碎机、鼓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 4)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水泵、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 5)管理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1.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固体废弃物 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污泥运至固化车间内进行处理。 每天对生产区和填埋作业区做好清扫、覆盖及洒水,防止扬尘。 2、评价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1)质量标准 SO2、NO2、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H2S、NH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SO2 小时平均 0.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NO2 小时平均 0.20 日平均 0.08 年平均 0.04 PM10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7 TSP 日平均 0.30 年平均 0.2 NH3 一次 0.2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2S 一次 0.01 ⑵排放标准 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3.2。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3.3。 表3.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 高度 (m)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 排放浓度限值 (mg/Nm3) 采用标准 1 颗粒物 120 15 3.5 1.0 GB16297—1996 表3.3 厂界浓度标准值(mg/m3)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 1 氨 1.5 2 硫化氢 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1)质量标准 新沂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⑵排放标准 厂区内的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化粪池后,直接排入排水专管。厂区内的生产污水和渗沥液由生产污水管网收集排至污水处理站内处理后排入排水专管,然后排至临港产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内,最终排入新沂河。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3.4。 表3.4 污水排放标准 (除pH值外,其他数据单位为mg/L)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接管标准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1 pH 5~8 6~9 2 COD 1000 50 3 BOD5 600 10 4 石油类 30 1 5 氨氮(以N计) 40 5(8) 6 总磷(以P计) 1.0 0.5 7 SS 600 10 注:未列出的重金属指标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执行。 噪声评价标准 本项目噪声现状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5和表3.6。建设阶段施工噪声限值见表3.7。 表3.5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类 60 50 表3.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类 60 50 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见表3.10。 表3.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70 55 地下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详见表3.8。 表3.8 地下水水质执行标准(mg/L) 项目 pH值 CODMn 色度 总硬度 氟化物 氯化物 氨氮 六价铬 标准 6.5~8.5 ≤3.0 ≤15 ≤450 ≤1 ≤250 ≤0.2 ≤0.05 项目 硫酸盐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总氰化物 挥发酚 硒 砷 汞 标准 ≤250 ≤20 ≤0.02 ≤0.05 ≤0.002 ≤0.01 ≤0.05 ≤0.001 项目 镉 铁 镍 铅 铜 钴 钡 铍 标准 ≤0.01 ≤0.3 ≤0.05 ≤0.05 ≤1 ≤0.05 ≤1 0.000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 项目 石油类 锑 铊 铬 甲基汞 乙基汞 - - 标准 ≤0.3 ≤0.005 ≤0.0001 - - - -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土壤评价标准 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3.9。 表3.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pH无量纲) 项目 pH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标准 (二级) <6.5 0.30 0.30 30(水田) 50(农田) 250 250(水田) 200 40 6.5~7.5 0.30 0.50 25(水田) 100(农田) 300 300(水田) 250 50 >7.5 0.60 1.0 20(水田) 100(农田) 350 350(水田) 300 60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水量较小,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影响程度小于环境质量标准的10%,不会降低周边环境的功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在出现地质灾害等事故状态,防渗工程失效的情况下,渗漏液下渗将会对潜水含水层和基岩裂隙水含水层中总汞、六价铬等重金属因子均产生较大影响,超标现象不容忽视。因此本项目填埋场的防渗工程不容忽视,建设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填埋场防渗的设计、施工和后期维护工作,杜绝防渗工程失效等状态的发生。同时做好对下游地下水的监测,一旦发现填埋场对地下水污染,应立即停止向填埋场排放废水,查明污染渗漏点,采取对污染物的截流措施,并对污染的地下水进行处理。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5、环境风险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项目,危险废物安全填埋为固体废弃物的最终处置措施。本项目的最大可信度事故为危险废物泄漏和渗滤液泄漏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造成影响。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如果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总体上拟建项目建成后,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风险水平可接受。 6、经济损益分析 通过以上对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可知,在落实本评价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又通过环保投资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使污染物排放量在环境容量容许的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经济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应按省、市环保局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应制定全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及一系列作业指导书以促进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重要环境因素识别、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将全公司环境污染的影响逐年降低。 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填埋场环境监测执行《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10及地方环保管理部门的监测要求。具体见下表。 运行期环境监测项目一览表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点布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实际执行) 扩建后加强 1 地下水 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 pH、色度、总硬度、氨氮、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氟化物、氯化物、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镍、砷、铅、汞、镉、总铬、六价铬、铜、铁、总硒、总铍、锑、钡、钴、烷基汞、铊、石油类 每年监测一次,自行监测每月一次,自行监测内容为(水位、pH值、Pb、Cd、Cu、Zn、Ni、Cr) 其余因子每季监测一次 2 土壤 监测点设在填埋场四周10~30m处,设3个点 Hg、Pb、Cd、Cr、Cu、Zn、Ni、As 没测过 每季监测一次 3 废气 预处理车间 颗粒物、F- 每年一次,只测颗粒物和速率 增加监测因子F-,每季监测一次 4 废水 渗滤液预处理排口 pH值、Pb、Cd 、Cu、Zn、Ni、Cr、电导率 每周一次 增加监测因子COD 四、公众参与 本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公众参与的形式包括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区域内平衡,且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确保渗滤液处理站正式运营、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相关承诺有效落实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以下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灌云县临港产业园专家楼 邮编:210036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0518—88651595 传真:0518—88651595 电子邮件:72779878@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612474 传真:025-86619260 电子邮件:3501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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