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040004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6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终止劳动协议应注意事项 一、应注意终止劳动协议的法定条件和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协议: 1、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即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劳动协议关系存续时间的劳动协议)期满时,劳动关系因双方的约定而自动消失; 2、劳动者达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致使劳动者不能完毕劳动协议所约定的内容;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不再继续存在; 6、除本规定的以上5种情形外,其他法律、法规对劳动协议终止的情形作出规定的,劳动协议可以依照其规定终止。 二、应注意不能终止劳动协议的情形 劳动协议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注:如5-10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23,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在终止劳动协议后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范围 公司在下列情形下终止劳动协议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协议,而劳动者不批准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协议期满而终止劳动协议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协议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协议的。 2、经济补偿的标准 公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后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协议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终止劳动协议公司应做的工作 1、公司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放《终止劳动协议告知书》,请劳动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协议终止后,公司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协议的书面证明; 5、公司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6、公司对已经终止的劳动协议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 五、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协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协议法规定终止劳动协议,劳动者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注:公司依法支付过补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