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品牌设计包年服务协议书日期: 年 月 日品牌设计包年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甲乙双方通过和谐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品牌设计顾问公司,负责 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一、协议内容和规定1、设计期限: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批准,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2、设计范围: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户外广告设计、海报、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的
2、设计项目。备注: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喷绘品等后期制作费用。2、VI、期刊杂志、LOGO、产品包装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3、所有设计工作须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4、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协议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协议。二、费用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三、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协议,按季度结算费用。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以此类推。备注:以上
3、报价均不含税。四、服务承诺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重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专业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3、如甲方规定乙方进行协议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假如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此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4、合作期内如甲方规定乙方到温州市除外的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承担。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双方义务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批准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2、甲方权利义务
4、2.1协议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绪、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献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
5、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毕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2.3 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导致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营,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涉及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行。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
6、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在协议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准时、按质、按量完毕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3.2 乙方应积极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
7、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送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3.4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因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六、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设计
8、完毕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七、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协议。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协议,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协议,仍承担向乙方支付所有协议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批准终止的除外)。3、乙方如
9、违约提前终止协议,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所有退还甲方。若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毕设计工作,每迟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标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所有退还给甲方。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协议规定付款,则每迟延一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当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或向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八、协议生效本协议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行文到此结束)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署名(盖章): 乙方代表署名(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