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JL-4.701-02-8/1-2020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锅炉定期检验申请报验确认单
No:
使用单位名称 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区 邮编
设备安装地址 区 邮编
设备管理部门 管理员 组织机构代码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证号
制造单位 锅炉产地:□进口 □国产 制造年月
产品出厂编号 设备型号 设备级别
燃料种类 受热面积 m2 工作介质 压力管道长度 m
额定出力 T/H(MW) 额定压力 MPa
缴款单位全称 地址
帐号 电话 联系人
开户银行 邮编 缴款方式:□现金 □转帐
检验种类:□锅炉内部检验 □锅炉外部检验 □液压试验检验 □事故检验
□水质检验 □能效检测
□分汽缸到用水设备压力管道累计≤200米
发票种类:□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税控发票 总金额 元
检验部门 商定检验日期 检验人员
受理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发票号码 财务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验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均真实有效。报验人签字即视为认可业务安排及收费金额。
报验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若检验事项变更,业务科室主任签字
变更内容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设备报验已接近到期检验日期(15日内),影响到特检院检验业务计划安排,如到期未经检验,该设备应停止使用,待检验合格后再启用。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 承诺人签名: 日期:
一、本申请报验确认单一式二份,报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各执一份。
二、检验检测机构通讯资料:
联系地址:**金沙江路915号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32584900(总机) 传真号码:32584960
客服电话:4008214900 质量监督电话:32584900-4782附:锅炉定期检验须知
JL-4.701-02-8/0-2020
锅炉定期检验须知
锅炉使用单位应在锅炉检验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料等。
二、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检验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三、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水、排污等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通风置换。
四、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五、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
六、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米以上)的部位,应搭建脚手架。
JL-4.701-02-8/0-2020
附件: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锅炉定期检验申请报验确认单
(设备清单)
使用单位名称
任务编号
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制造单位(产地)
制造年月
产品出厂编号
使用证号
设备型号
额定出力T/H(MW)
燃料种类
压力管道长度(m)
检验费金额
共 台,合计检验费金额 元
报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