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切实、有效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成本控制,并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下的各种物品,具体包括: 1、办公设备:如录音笔、点钞机、简易装订机、裁纸机等; 2、办公家具:如办公桌、办公椅、保险柜、文件柜等; 3、工具、器具:如修理工具等; 4、劳动保护用品:如电风扇等; 5、其他低值易耗品:如移动硬盘及相关电脑配件等。 第二条 公司本部的IT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技术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管理;营业部低值易耗品由经纪业务总部统一管理。具体管理职能是:
2、 1、编制低值易耗品年度预算; 2、承担低值易耗品购置、保管、领用、报账、调拨、内部转移、维修、报废等工作; 3、确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和使用期限,对购置使用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协调; 4、通过OA网“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档案; 5、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定期清查和盘点; 6、检查、指导有关部门或个人正确使用低值易耗品,并做好保养维修工作。 第三条 公司本部IT类所需低值易耗品由信息技术部购置、验收,并录入“系统”,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置,验收,并录入“系统”;营业部低值易耗品由各营业部自行购置,验收,并录入“系统”。财务门根据购货发票和低值易耗品
3、入库单(系统打印)办理报销和记帐手续。在预算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购置,主报办公室和计财部,营业部主报经纪业务总部;计划外购置,需按审批流程进行计划追加后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办公室可授权申请部门自行购置。办理报销时,需经办公室签字后,方可报销。 公司本部各部门在购买IT类所需低值易耗品之前必须报信息技术部,由信息技术部负责相关购置事宜,办理报销时,需经办公室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应通过“系统”办理相关领用手续。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实行“谁用谁管”的原则。第五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间调剂使用低值易耗品时,需报请办公室审批,由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办理迁移和交接手续。由办公室及时报计划财务
4、部备案。营业部内部低值易耗品的调配由营业部通过“系统”自行办理。 第六条 公司本部由信息技术部负责IT类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其他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则由办公室负责;营业部由营业部自行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维修。日常使用及保养由使用人负责。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正常报废,财务部门根据报废计划办理注销和会计核算手续。低值易耗品的非正常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拟报废低值易耗品的现状、报废原因、责任人员及处理意见,由办公室(营业部为经纪业务总部)审查,并与使用单位共同签署意见,报财务部门审核,各级主管财务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据此办理报废注销和会计核算手续。低值易耗品闲置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营业部
5、各部门为经纪业务总部)报告,说明闲置原因及现状,由办公室(营业部为经纪业务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如调拨使用,则参照本办法第五条办理。如出售则参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条款处理。低值易耗品出售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收入全部上交财务部门。营业部则自行处理。第八条 每年十月由办公室(营业部为经纪业务总部)组织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及“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并将盘点结果报公司计财部,待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帐务处理。在日常管理中,如发现低值易耗品丢失、毁损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办公室(营业部为经纪业务总部),由办公室(经纪业务总部)牵头,查明原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营业部为经纪业务总部)审批后通知财务按有关规定作帐务处理。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同时废除。附表:1、低值易耗品盘点表2、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损毁报告表附表1低值易耗品盘点表单位: 年 月 日 货币单位:元类 别名 称帐 面 数实 点数 量盘盈(+)盘亏(-)备 注数量金额监盘人: 盘点人:附表2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损毁报告表单位: 年 月 日 货币单位:元 名称及类别编号规格及特征盘 盈盘 亏损 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