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资源安全高效运行,同时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计算机资源包含可支持计算机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上运行的软件。
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指计算机主机及其外围配套设备、数据通信及网络安全设备、机房环境设施、专用机具,以及其他设备。
第四条 软件是指供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的软件产品,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工具软件、网络类软件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
第二章 部门与职责
第六条 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主机系统部是计算机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组织制定、完善计算机资源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
(二) 组织制定计算机资源的配备规划和配置原则;
(三) 负责计算机资源申请与采购;
(四) 负责编制计算机资源采购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五) 负责组织计算机资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六) 负责建立计算机资源档案,统筹资源调拨与调配,充分发挥计算机资源使用效率。
第七条 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内部各部门是计算机资源使用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在充分论证、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向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计算机资源配备需求,并提交需求材料;
(二) 根据计算机资源使用需求,向资源管理部门申领资源、备件等,做好计算机资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故障资源须及时向资源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三) 定期清查所使用计算机资源,及时将停用闲置资源退还资源管理部门。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八条 各资源使用部门每年末须根据下一年度的业务需求,对计算机资源使用状况及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合理制订计算机资源改造、更新和购置计划,报送资源管理部门。
第九条 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资源使用部门提供的计算机资源的改造、更新和购置计划,统一报送省联社相关部门进行预算,确定下一年度计算机资源投入计划。
第四章 使用申请管理
第十条 各应用系统上线前,需要结合压力测试的结果以及业务发展规划,提出对计算机资源的需求,并通过ISO20000的服务请求管理流程向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领用或借用申请。
第十一条 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接收资源使用部门的计算机资源使用申请,并对申请进行合理性评估,提出评估及配置意见。
第十二条 申请评估意见须重点对类型、配置、数量进行把关,避免计算机资源在使用部门出现资源闲置和浪费。
第十三条 评估结果经审批通过后,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指导资源使用部门办理领用、借用手续或启动相关调拨或采购流程。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 资源管理部门确认通过调拨迁移、改造升级现有计算机资源无法满足计算机资源使用部门需求时,可启动采购流程。
第十五条 符合立项条件的资源采购,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对于不符合立项条件的资源采购,资源管理部门应按有关管理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计算机资源的采购流程遵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除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外,其他部门不得私自向外单位借入计算机资源进行使用。
第十九条 除经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外,各部门不得接受外单位赠送的与科技信息中心各类技术规范或管理要求不符的计算机资源。
第六章 资源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验收管理
(一) 资源管理部门须根据计算机资源采购合同中的具体要求,严格组织验收工作;
(二) 经确认验收通过的计算机资源,资源管理部门需填写《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计算机资源验收单》;
(三) 对于重要的随机技术资料应登记造册,入库保管。
第二十一条 出入库管理
(一) 对于验收通过的计算机资源统一进行入库管理。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填写《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入库单》,并登记需要进行入库管理的重要随机资料,对于软件类资源则需对版本进行完整的登记;
(二) 资源使用部门需填写《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出库单》,领用相关计算机资源,并履行资源管理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安装管理
(一) 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计算机资源的具体环境要求和资源使用部门的需求,负责组织落实计算机资源安装和资源分配工作;
(二) 资源管理部门须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调拨管理
(一) 计算机资源的调拨迁移由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
(二) 计算机资源的调拨迁移须在满足使用部门需求的前提下,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为原则。第二十四条 报废管理
(一) 对于有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高于价值总和的计算机资源,经资源管理部门鉴定,可以申请报废;
(二) 计算机资源的报废由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
(三) 报废处理须在确保相关计算机资源存储信息安全处置前提下进行,并符合国家电子类设备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 统计与核对管理
(一) 资源管理部门需建立完备的计算机资源档案信息,包括型号、基本配置、购置日期及保修期限等信息;
(二) 对于其它特殊计算机资源或专用计算机资源需单独建立档案,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 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的统计核对工作,检查各类计算机资源档案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谨性,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七章 使用与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源管理部门须对资源使用部门进行必要的培训或指导,资源使用部门须依照有关规范和操作手册要求,合理使用计算机资源,不得擅自拆装和更改计算机资源。
第二十七条 资源使用部门须将资源故障、闲置情况及时报送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及时维修、调配资源。
第二十八条 存储在计算机资源内工作资料的备份工作由资源使用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若备份出现故障,资源管理部门须积极协助解决,尽量避免损失。
第二十九条 资源管理部门须组织落实计算机资源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资源管理部门须建立关键生产系统所涉及的计算机资源发生故障时的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资源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流程。
第三十一条 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种类资源的使用情况,做好资源维保服务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资源管理部门和资源使用部门须做好资源的保管工作,并在使用和存放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资源受到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第八章 评估及持续改进
第三十三条 资源管理部门须对计算机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资源配备配置、资源使用等方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资源管理部门须根据资源管理指标的趋势和评估报告,制定资源管理工作的改进计划,并根据改进计划,对资源管理实施过程进行持续改进,对影响资源合理有效使用的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申请单》(略) 2.《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验收单》(略)
3.《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入库单》(略)
4.《安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计算机资源出库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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