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部分经费项目报销办法
编号:--01
批准:
制订部门:
工会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了保证本部工会经费的规范使用,根据工会有关财务制度,对本部工会部分经费项目实行以下报销办法。
2 工会经费项目,报销发票抬头统一为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工会。
3 本办法包括的工会经费项目及其规定:
3.1 部门工会组织活动:
3.1.1 部门工会组织活动,按照缴纳工会会费的会员人数,根据工会规定的人均活动经费额度标准,在工会账户报销活动费用。必须开展了群众性的部门工会活动才予以费用报销,不能简单地分发实物福利。倡导和鼓励部门工会在部门行政经费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各项集体活动。活动费报销必须提供:活动方案,人员名单,活动预算,盖有财务章的服务单位原始结算明细及相关发票等。
3.2 职工结婚、生子慰问:
3.2.1 职工结婚、生子,授权部门工会在每人次 260 元费用额度内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
3.3 职工丧亲慰问:
3.3.1 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授权部门工会在每人次 500 元费用额度内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
3.4 职工重病住院慰问:
3.4.1 职工重病住院,授权部门工会按照住院每1人次260元费用额度内进行看望关心慰问。
3.5 职工临时困难补助:
3.5.1 职工遇到临时生活重大困难,包括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额度一般在 500—1000 元之间,主要表示组织关心、集体温暖和精神抚慰。
3.5.2 困难职工需要递交陈述困难的书面申请报告。
4 报销流程:
4.1 申请职工凭相应材料或发票填写相应表单—部门工会主席核实签字—工会办公室核实签字并备案--公司工会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工会会计审核所有原始凭证并制单--工会出纳报销或提现。
5 附 则
5.1 本办法由公司本部工会负责制订并解释,经党委书记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01-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