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要物处理程序
1.目标
为使工作现场“不要物”立即地、有效地得四处理,使现场环境、工作效率得到改善和提升,从而促进管理不停完善,,特制订本要求。
2.适用范围
企业各厂部“不要物”处理
3.定义
不要物——工作现场中一切不用物品。
4.职责划分
4.1采购部物流科负责不用物料登记和判定。
4.2 生产管理部设备科负责不用设备、工具、仪表、计量器具登记和判定。
4.3生产管理部工位器具组负责不用工位器具登记和判定。
3.4 生产管理部信息管理科负责不用电子化办公设备登记和判定。
3.5质保部负责不用自制件、半成品、成品判定。
3.6综合办负责全部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登记处判定。
3.7工程部负责不用工程建筑材料登记和判定。
3.8各厂部负责本部门其它不要物品登记和判定。
3.9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不用物品审核、判定和申报工作。
3.10采购部、生产部、销售企业、工程部、综合办、质保部负责不用设备、工具、仪表、物料、原材料、办公用具处理。
3.11 财务部负责不用物处理资金管理。
5.工作程序
5.1 各车间、部门立即清理判定“不要物”,将“不要物”置于统一暂放区,报责任部门审核同意后,同责任单位进行分类和标识,并统计在“不要物处理清单”及台帐中。
5.2 正常情况下,每个月一次向相关科室申报处理“不要物”,由责任科室分类填好“不要物处理清单”,报部门领导审核、同意。
5.3 各厂部需每三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汇总“不要物处理清单”一次,报综合管理部,工业工程科协调采购部、生产部、销售企业、工程部、综合办、质保部判定处理方案。
5.4 各相关部门严格按同意方案实施,完成后填写“不要物处理详情表”报财务部。
5.5 财务部对处理回收资金负责管理。
6.本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起草。
7.本要求由“5S内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8. 附件
8.1 《不要物处理清单》
序号
不要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参考价格
存放地
判定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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