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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给室“十大”工作步骤
消毒供给中心标准工作步骤(十个步骤)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验、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
一、回收
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立即装入污物箱内密闭保留,避免干燥。并在箱盖统计包名称及数量。方便和供给室交接。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查对污染器械、物品,降低交叉感染。
2、供给室工作人员定时早晨10:00至12:00、下午4:30至19:00带上清洁污物箱根据要求路线到临床科室回收污物箱回收到科内。并和临床科室人员交接、统计。
3、回收后,回收人和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并清点、查对包内物品是否齐全。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箱,干燥存放。
4、使用后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给中心转再运处理。
二、分类:
1、 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和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物品数量。
2、依据器械不一样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情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黄色污物袋内。
三、清洗:
1、不一样器械、物品,采取不一样清洗方法。现在我院暂采取手洗方法清洗。
2、清洗基础步骤:预洗(自来水)——清洗(手工+酶)——漂洗(自来水)——消毒(湿热消毒)——终末漂洗(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预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显著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泡几分钟)
(2)酶洗(2-5min)酶能够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带关节器械尽可能打开。已凝固或污染严重处水面下刷洗。
(3)漂洗:用自来水冲洗(2-4min) (4)终末漂洗:采取离子水或蒸馏水冲洗。
四、消毒:我院除感染器械浸泡消毒外,其它末用湿热消毒法(小于等于90度,小于等于时间5min)处理
五、干燥:
1、宜选择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依据我院们无干燥设备情况下, 使用消毒低纤维絮擦布对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干燥处理。
2、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官腔器械,使用高压枪冲或用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3、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六、器械检验和保养:
1、采取目测对干燥后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验。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效完好,无损毁。
2、清洗质量不合格,应重新处理;如有锈迹,应出锈,器械功效损毁或锈蚀严重,应立即维修或报废。
3、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产品作为润滑剂。
七、包装:
1、器械和布类包分室包装。
2、 包装者首先检验包装质量,在灯光下检验准备是、好在清洁干燥(纺织类)包布,无破损,方可使用。
3、包装者再查对器械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器械应进行组装。查对内容是否齐全。齐全才能包装。
4、盆、碗等器皿单独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器皿应开盖,摞放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官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官腔通畅;精细器械、等采取保护方法。
5、菌物品包装采取闭合式包装方法,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单独包装器械。
6、包装质量:器械包重量不宜超出7千克,敷料包重量不宜超出5千克。灭菌包体积不超出30cm X 30cm X 50cm。
7、包装完后,每包外全部应贴灭菌化学指示物。闭合式包装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和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植入材料包内除放置化学学指示卡外还另放置爬行卡一张。
8、所需灭菌物品包装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含有追溯性。
八、 灭菌:
1)、检验灭菌前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2)、每批次确定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验无湿包现象及无无菌物品污染和破坏。以上全部符合要求才视为质量合格。
九、 储存
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2、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4、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灭菌物品储存使用期:储存无菌物品间室内环境温度在<24℃、湿度<70℃。使用纺织品使用期宜为14d;未达成环境标按时,使用期宜为7d。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无菌物品,使用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无菌物品,使用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无菌物品,使用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无菌物品,使用期宜为6个月。
十、 无菌物品发放
1、发放者按要求着装并洗手或手消毒,在按使用科室需要发放。
2、 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照优异先出标准。
3、发放时应确定无菌物品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检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发放无菌物品全部应含有可追溯性。如没有,不得发放。
5、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发放应统计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长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过期物品不得发放。
6、运输无菌物品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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