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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专业方案.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023324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4.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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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为加紧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充足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关键作用,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相关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通知(中发6号)、中共*委 *人民政府相关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通知(甘发11号)精神和中共*委 *人民政府相关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通知(市委发35号)精神,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方面落实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两大目标,突出生态公益性林场改革方向,确立“以人为本、保障权益

2、、化解债务、整合资源、转型定位、创新体制”总体思绪,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国有林场新体制,提升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二)基础标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维护和提升森林资源生态功效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最严格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处理好职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保障职员正当权益,充足调动职员主动性、主动性和发明性,确保国有林场稳定。坚持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依据国有林场所处生态区位

3、、资源情况、人员结构,探索不一样类型国有林场改革模式,制订符合实际改革方案,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根据一场一方案标准,改革方案经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实施。坚持政府主体责任。县政府负担所辖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分解任务,依据当地实际配套对应改革方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扎实有序推进改革。(三)总体目标到,全县国有林场经过改革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效显著提升。经过整合资源、严格保护、大力造林、科学营林等多措并举,确保国有林场森林面积新增0.8万亩,森林蓄积增加0.5万立方米,固碳释氧、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和应对气候改变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

4、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理顺国有林场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职员生产生活条件。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员基础生活有保障。管理体制全方面创新。根据精简、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提升国有林场管理效率标准,全方面创新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功效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置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连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加紧林场所办企业改制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关键任务(一)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我县经同意含有法人资格国有林场为*哈思山林场和*小坪山林场,生态区位属于

5、国家确定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荒漠化区,负担着生态公益林管护、培育任务,总经营面积16.7062万亩(哈思山林场12.6万亩,小坪山林场4.1062万亩),生态区位关键、生态系统脆弱。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相关加紧林业发展决定(中发9号)中“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关键任务,根据从事公益机关管理,所需资金根据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负担”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印发分类推进机关改革配套文件通知(国办发37号)相关要求,将全县2个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一类公益型机关管理,改革后纳入编制范围内林场职员享受公益型事业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二)合理核定国有林场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根据原国家

6、人事部机关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措施(国人部发70号)、机关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措施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 号)文件相关机关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和人社部 国家林业局印发相关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人社部【】54号)“稳定管理人员,增加技术人员,精简工勤人员”标准,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工勤技能岗森林管护岗位人员采取向社会购置服务方法面向社会招聘,结合各国有林场实际核定护林人员数量文件精神。*国有林场按管理人员、森林管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类设岗。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赔偿基金管理措施(财农381号

7、)、*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赔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135号),结合我县林区实际,对天然林区、国家尤其要求灌木林按每人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对资源面积小、管护难度大、营造林任务重、需要经过灌水、水利设施维护等方法管护人工造林区域按每人管护面积不超出300亩确定森林管护人员编制。(三)理顺管理体制,推进资源整合,强化国有林管理职能根据“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要求和“属地管辖、就近整合”标准,对全县国有非国有林场管理天然林资源进行整合,划归国有林场管理,扩大国有林场经营规模。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国有林场发展战略、计划、政策、标准制订和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健全法

8、人治理结构,具体负担森林资源管护及造林、抚育、低产林改造、荒漠化治理等生产经营活动,提升森林优丰度,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区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功效和效益,实现可连续经营职责。(四)完善国有林场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机制1. 实施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国有林场按公益服务类机关管理后,根据生态林区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购置生态公共服务并提供项目建设投入和必需经费支持思绪,深入完善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机制。县财政根据*财政厅、*林业厅*森林生态效益赔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135号)要求标准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赔偿管护补助资金中护林人员劳务费,按同类机关

9、职职员资标准统一发放护林人职员资,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对林场经过确权登记天然林经营面积,根据人均管护面积3000亩以上标准、人工造林且配套水利浇灌工程根据人均管护面积不超出300亩标准,由县编办重新核定林场编制,由县财政根据核定编制和同类机关标准供给人职员资和公用经费。国有林场从事经营活动实施市场化运作,对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经营活动,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林业发展资金,支持林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职员生产生活条件。2.理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县相关部门将国有林场道路、安全饮水和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足额

10、落实林业生态工程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加紧林区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建设,实现电网及通讯网络设施全覆盖。(五)探索国有林管护创新机制探索以购置服务为主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改革后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造林营林等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经过协议、委托、公开招标等方法面向社会购置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保障。(六)健全职员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根据“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处理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标准,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员(包含聘用长久从事森林管护人员),在职员自主自愿前提下,关键经过以下路径安置:一是经过购置服务方法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

11、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激励和引导部分职员转岗就业,不得采取强制性买断方法,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员基础生活有保障。根据“平稳过渡、合理衔接”标准,促进国有林场和当地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后按国有林场对应类别及标准,实现职员“五险一金”全覆盖,以前年度欠缴各项保险应一次性给补缴,所欠缴资金首先由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给予处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处理。将全部富余职员(包含长久聘用森林管护人员)根据要求纳入城镇职员社会保障范围,确保职员退休后生活有保障。符合低保条件林场职员及其家庭组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七)强化

12、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国家全部、分级管理、林场保护和经营”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政府和相关部门关键领导政绩关键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时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情况、接收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施森林资源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要明确收益分配方法及国有林场所占百分比;经同意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应该按要求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赔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员社会保障费用。(八)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国

13、有林场要依靠自然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主动发展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根据严格保护、科学计划、合理利用标准,激励社会资本和林场职员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增强国有林场可连续发展能力。对国有林场从事林业特色产业等不能分开经营活动,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九) 助推正确扶贫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大力开展正确扶贫行动。国有林场所办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和护林防火、造林营林等活动,优先面向林区和和林区毗连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扶持务工、购置服务等方法,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三、政策支持(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将

14、国有林场管护站点用房、道路、供电、广播电视、饮水安全、森林防火设施、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主动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对国有林场周围、林缘插花区内居住农户逐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在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域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升和城镇发展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助政策。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县政府总体建设计划,做到统筹兼顾,同时实施,切实改善国有林场职员居住和生活条件。(二) 加强对国有林场财政支持根据事权划分、分级负责标准,将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内人职员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15、和全县公益型机关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主动化解国有林场债务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进行调查摸底,依据债务形成原因和种类采取不一样化解方法。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给予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不良债务,按相关政策进行合理化解;其它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经审核后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延期等方法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按摄影关要求给予核销。对国有林场因生态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无力偿还债务,经核实确定后用国家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给予核销。对全县国有林场单位欠缴职员养老保险金,经国有林场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核定,用国家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

16、金给予补缴。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预防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订优惠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用人机制,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国有林场人才交流机制,提升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具体改革方案*哈思山林场建于1959年,*小坪山林场建于,两个林场总经营面积16.7062万亩(哈思山林场12.6万亩,小坪山林场4.1062万亩),均为财政全额机关,原核定事业编制32人(哈思山林场20人,小坪山林场12人),现实有在编人员36人(财政全额拨款24人,自收自支10人,

17、财政定额2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108人(哈思山林场53人,小坪山林场55人)。改革后哈思山林场、小坪山林场单位性质确定为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48人,增加编制112人,10名自收自支人员和2名财政定额补助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改革后国有林场管护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经费由县财政统筹,林场编制内人职员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和全县同类公益型机关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分场改革方案为:(一)*哈思山林场1.现实状况*哈思山林场在*东北部,始建于1959年,副科级建制机关,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甘肃*哈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经*林业厅同意建立*哈思山省级森林公园,公园面积6.27495

18、万亩。是全市最大天然次生林分布地,发挥着石门、双龙、兴隆、永新四个乡人畜饮水及部分农田浇灌职能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职能,对当地乃及全县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起着主动作用。经营总面积12.6万亩,其中被确定公益林面积为2.2853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8.3254万亩。有哈思山、城沟、雪山寺3个营林区13个管护站。西部哈思山营林区森林起源为天然林,关键乔木树种为油松,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森林覆盖率50%以上。中部城沟营林区森林起源为人工林,关键乔木树种有油松、落叶松、云杉等,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森林覆盖率65%以上。东部雪山寺营林区森林起源为天然林林,关键乔木树种为云杉,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林,森林覆盖率55%

19、以上。林场定编20人,现有在编人员28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53人。在编人员中财政全额拨款17人,自收自支9人,财政定额补助2人。技术职务层次为正科1人,副科2人,事管7人,副高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师1人,初级技工13人,其它53人。年纪结构为55周岁以上4人,50至54周岁8人,40至49周岁33人,30至39周岁32人,30周岁以下3人。2.改革方案森林经营总面积:哈思山林场确权登记经营面积12.6万亩。将石门、双龙、永新、北滩、东升、五合、靖安七个乡镇国有天保工程管护面积2.3892万亩统一纳入哈思山林场管护,其经营面积达成14.9892万亩。人员编制:改革后确定纳

20、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58人,其中管理人员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1名,办公室1名,森林防火岗位2名,会计、出纳、保管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设造林岗位3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岗位3名、林业调查计划岗位2名、森林抚育岗位2名。工勤技能人员2人,设厨师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森林管护人员38名(人均管护面积3940亩)。费用核实: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根据全额拨款机关人员纳入预算管理和全县公益型机关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改革后国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因调出、退休、辞职等原因缺编时,由编办、人社部门经过公开招考、调入等方法补齐;森林管护人员退休、辞职

21、或管护面积增加等原因等出现管护人员不足问题,不再进行人员补充,一律经过向社会购置服务方法处理,所需费用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二)*小坪山林场1.现实状况*小坪山林场在*西南,始建于,是*因实施城镇大环境绿化工程而设置一个公益性林场,经*林业厅同意纳入全省国有林场序列管理,科级建制机关。经营总面积为4.1062万亩,其中被确定公益林面积为2.6064万亩,天然林管护面积0.3385万亩。森林起源为人工造林,树种为侧柏、刺槐、香花槐、河北杨、云杉、紫穗槐、柠条、柳树、榆树等。森林覆盖率57%,下辖6个管护站。林场定编12人,现有在岗人员8人;聘用制森林管护人员55人。在编人员中财政全额拨款7人,自收

22、自支1人。技术职务层次为正科2人,事管1人,技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高级技工2人,中级技工1人,其它55人。年纪结构为55周岁以上5人,50至54周岁5人,40至49周岁32人,30至39周岁17人,30周岁以下4人。2.改革方案森林经营总面积:小坪山林场确权登记经营面积4.1062万亩。将平堡、北湾、刘川、糜滩、三滩、东湾、乌兰、大芦、高湾九个乡镇国有天保工程管护面积23.5157万亩统一纳入小坪山林场管护,其经营面积达成27.6219万亩。人员编制:改革后确定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90人,其中管理人员8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1名,办公室1名,森林防火岗位2名,会计、出纳、保管各1名。专业技

23、术人员10名,设造林岗位3名、有害生物防治岗位3名、林业调查计划岗位2名、森林抚育岗位2名。工勤技能人员2人,设厨师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森林管护人员70名(天然灌木林人均管护面积6000亩,管护难度大、营造林任务重、需要经过灌水、水利设施维护等方法管护人工造林区域人均管护面积300亩)。费用核实: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人员,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根据全额拨款机关人员纳入预算管理和全县公益型机关享受相同工资福利待遇。改革后国有林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因调出、退休、辞职等原因缺编时,由编办、人社部门经过公开招考、调入等方法补齐;森林管护人员退休、辞职或管护面积增加等原因出现管

24、护人员不足问题,不再进行人员补充,一律经过向社会购置服务方法处理,所需费用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五、加强组织领导,全方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一)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组员由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关键责任人组成,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国有林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改革要求。(二)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国有林场改革要处理实际问题较多。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各组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亲密配

25、合,形成改革协力。尤其要在国有林场属性定位、机构编制、基础建设、职员保障、债务化解等重大问题上,立即形成具体一致意见。同时要立即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争取改革资金,落实改革工作经费,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三) 规范改革操作程序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总体布署,深入明确具体要求、规范具体程序,细化改革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依法依规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职员在改革中知情权、参与权、表示权和监督权。(四)切实维护改革稳定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社会稳定。改革中,既全方面落实各项改革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

26、性,又重视保障职员正当权益,着力处理国有林场民生问题;既善于做细致思想工作,又善于调动和发挥职员群众主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主动性和主动性;立即掌握改革中出现多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预警,立即化解矛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平稳顺利推进。(五) 严厉工作纪律在国有林场改革中,要严厉各项工作纪律,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果断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乱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等行为,切实维护国有林场所法权益。要全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中央八项要求和省市委相关要求精神,严厉查处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为国有林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附件:*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附件*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组 长:郝效冬 县委副书记副组长:张克荣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苗晓青 县政府办主任杨虎城 县林业局局长王玺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金满谦 县编办主任李明福 县财政局局长 王得俭 县人社局局长苏国锦 县民政局局长 朱仰东 县国土局局长魏谭雄 县住建局局长 丁武俊 县旅游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杨虎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以上组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对应职务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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