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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与防范综合实施专业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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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疗纠纷处理和防范综合实施方案 伴随大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文化程度不停提升,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医疗保健需要也不停提升,而社会保障又很不完善,假如不改变传统行医观念,由此带来医疗纠纷也将逐步上升。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过程中稍有不妥,就会发生医疗纠纷。 伴随中国逐步进入法制建设时代,大家法制观念不停增强。医疗纠纷法律处理亦广泛开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仅保护医护人员正当权益,而且也保护患者正当权益。医疗纠纷发生和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只有全方面充足地深入了解和熟悉产生医疗纠纷真正原因,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发生。总结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形成正确处理对策,是我们必需引以高度重视现实问题。 全方面提升医疗质量,是保障患者切身利益,影响医院声誉大事;医疗质量连续该进,克服存在问题和不足,是医疗质量逐步提升关键方法。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最关键一部分,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很多医疗风险是能够防范。医疗质量提升,做好医疗安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医疗风险,最终受益者是患者。为增强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加强责任心和医疗安全意识,我们实施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当务之急,亦是长久之计。为此,我们制订《医疗纠纷处理和防范综合实施方案》以下: 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赔偿,实施责任追究制。 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凡引发医疗纠纷,患方投诉索赔,最终造成医院经济直接损失,按情节、性质、等因果关系,经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判定委员会判定认可后,将对当事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院长进行连带责任赔偿,具体额度要求以下: (一)、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诊治中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而发生误诊误治;服务态度生硬,缺乏服务意识、解释不全方面、不耐心,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步骤、擅离职守、延误抢救等“责任性纠纷”者,医院实际直接赔偿额度,按医院负担40%,科室负担60%处理。科室负担部分中,直接当事人负担医院损失总额20%、所在额科室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0%、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5%、责任院长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5%。 (二)、凡因“医疗技术性”问题者。医院实际直接赔偿损失额度,按医院负担40%,科室承40%处理。科室负担部分中,责任院长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2%、所在科室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2%、科室负担医院损失总额10%、经管医师负担6%。 (三)、若遇特殊情况,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难度较大,事先已竭尽全力做好多种准备,风险评定充足全方面,医患沟通谈话比较认真,且有正式申请核准同意而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赔偿损失者,经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判定委员会一致同意给免责时,可考虑给免责处分,不予负担赔偿额度。 (四)、凡有医疗过失,给患者造成轻重不等身体伤害,不管有没有医疗投诉,将视情节程度给关键责任当事人对应处罚:如批评教育、停职检验、降薪降职、两年内不予职称晋升,直至除名解聘等。若情节尤其严重,已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给对应刑事处罚。 医疗过失、差错事故汇报程序 (一)当发生或发觉医疗差错、过失、事故时,当事者需立即主动向科室责任人汇报,并在第一时间内汇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 (二)主管职能科室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如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若重大以医疗过失行为造成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应立即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如属医疗事故争议并经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发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应在协商(调解)处理后7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处理,应该在自收到生效人名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之日起7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情况填写《记录表》并通知回复时间(通常一周内),以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具体书面说明书(通常2日内),反馈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给予定性,上交安全医疗管理委员会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通知投诉者。 (二)处理双方医疗纠纷争议路径:告诉患者或家眷能够经过医患双方协商处理;也能够经过医学会判定后处理;第三条路径可经过司法路径处理。 四、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避免医患纠纷,不停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方法。 2、加强学习,提升认识,认真推行职责,提升质量意识。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和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认真推行岗位职责,要常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靠树立“质量第一”见解。 3、强化风险管理,提升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逐步强化科室风险管理,经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医护人员主动性和责任心,促进科室采取有效方法加强管理,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要常常组织经典案例进行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在保障患者安全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4、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发挥两级体系监督作用。逐步完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两级体系建设,加强对医疗、护理、药事、输血、院感质控工作。定时组织检验,立即将检验情况反馈,同时检验结果和岗位工资、奖金发放挂钩,连续改善医疗质量。 5、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认真落实实施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临床工作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做到对患者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为患者提供温馨、细致、耐心服务。同时要认真落实实施各项医疗关键制度。 6、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停提升医护技术质量。加强医护人员业务训练,关键是“三基三严”训练,即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技能;严厉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加强临床能力培训,不停提升医护技术质量。 7、落实病情通知和医患沟通,降低医患纠纷。医院和患者是委托诊疗关系,应尽可能地将患者病情、诊疗方案、需作特殊检验、诊疗、诊疗费用、诊疗风险及其它应通知内容通知监护人,加强沟通,以降低医患纠纷。 8、加强病房巡视,防范未然。患者在病态支配下大多缺乏主观主诉,难以沟通和表示实际、真切感受,往往要靠医务人员细心观察、耐心发觉其病情改变。尤其是患者“三防”行为更含有隐蔽性和主观有意,经过加强病房巡视,注意患者服药情况,加强患者外送检验、外出活动等步骤监控,防范于未然,将医疗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9、重视医疗文件内在质量。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凭证,是诊疗过程中原始统计,有很强书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判定、司法判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依据。同时医学模式改变,对医疗文件书写内容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医疗文书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发生。 10、正确对待家眷同意诊疗意见签字。《住院知情同意书》签署实际上是双向性,首先是使患者了解临床医学风险,其次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足防范方法和一旦发生意外应急补救方法。家眷签署同意书是了解可能发生危险,但决不是容忍医护人员因失误所发生意外,医护人员必需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眷对诊疗操作同意签字,在诊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诊疗方法、方法、药品、护理方法同时,要对家眷讲清利弊,充足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眷对诊疗方法选择权。 11、加强职能部门深入临床一线检验、协调和监督作用。医院职能部门要常常深入病房检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科室运作中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协调处理;医务科、护理部要掌握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开展情况,立即发觉和化解医疗纠纷苗头和隐患,要改变过去单纯宣传、教育、检验和发生医疗纠纷后再做回顾性调查、总结经验教训被动管理措施,而是采取亲临一线,立即发觉问题,立即处理,把医疗、护理中不安全原因立即消亡在萌芽状态主动管理措施。 12、严格科室技术准入,加强医疗质量考评。医务科、护理部要加强对临床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可行性研究、审核及风险评定,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同时,要加强对各临床科室进行每个月或季度质量考评,发觉事故苗头立即进行堵截,以确保患者在医院能得到安全有效医疗服务。 五、患者安全目标及实施措施 为认真落实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管理方法,要求科室及其医务人员严格实施,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科室加强日常监管。 目标一:严格实施查对制度,提升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正确性。 1、各科室认真实施各项诊疗活动前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输血等时,最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不得仅以房号作为识别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再次查对确定病人姓名方法。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全部要主动和患者或家眷沟通,作为最终确定手段,以确保正确患者,实施正确操作。 3、完善关键步骤识别方法,即在关键步骤中,全部有患者识别正确具体方法,交接程序和统计文件。 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制度,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辩识病人一个手段。 目标二:严格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程序,做到正确实施医嘱。 1、严格实施医嘱制度,正确实施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医嘱。 2、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在实施时实施双人核查无误方可实施,抢救结束立即补记医嘱。 目标三:严格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步骤,预防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1、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手术前认真实施确定制度和程序,实施交接核查制度(交接核查患者姓名、性别、年纪、床号、手术部位、手术方法、麻醉方法等),确定手术必需医疗文件资料和物品(如病历、术前检验、术前讨论、影象资料、术中特殊用药、术者等)是否均以备妥。 2、严格实施术(麻醉)前、术中、术后三方(麻醉师、护士)核查制度,认真立即书写统计手术麻醉核查表。严格实施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立即停制度和规范,手术者术前主动邀请麻醉师和护士参与,患者参与认定手术部位,确定无误方可开展手术,以避免错误手术部位、错误手术病人、实施错误手术。 目标四:严格实施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基础要求。 1、医务人员严格实施并落实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和手部卫生实施规范,配置有效、便捷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实施手部卫生提供必需保障。 2、医护人员严格实施手术操作过程中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规范,手术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医院感染控制规范。 目标五:提升用药安全。 1、建立并实施病房药柜内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时检验规范制度;存放毒、剧、麻醉药有管理和登记制度,符正当规要求。 2、严格实施病房存放高危药品规范和管理制度,高危药品不得和其它药品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含氯化钾、磷化钾及超出0.9%氯化钾等)肌肉松弛剂和细胞毒等高危药品必需单独存放,有醒目标志。 3、病区药柜注射药、内服药和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有菌无菌物品严格分类存放,输液处理用含有用物品、皮肤消毒剂和空气消毒剂、物品消毒剂严格分类分室存放管理。 4、全部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实施时,严格实施二人查对、署名程序。 5、在下达和实施注射剂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品配伍禁忌。 6、医护人员认真实施关键药品用药后观察制度和程序,勤巡查患者用药期间和用药后有没有药品不良反应,分析问题立即处理。医护人员必需知晓观察制度和程序,并能实施。临床使用新药、特殊药品前,科室责任人必需对医护人员进行用药前学习培训,使其医护人员掌握相关知识。 7、药师应为门诊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方法及用药不良反应服务指导。 8、医护人员严格实施输液安全管理制度,严把药品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液流速,实施对输液病人最高滴数限定通知程序,预防输液反应。 目标六:建立临床试验室“危急值”汇报制度。 1、“危急值”项目最少应包含有:血钙、血钾、血糖、血气、血小板计数,白细胞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2、“危急值”汇报关键对象是急诊科、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急、危重症患者。 3、检验科对属“危急值”汇报项目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开展室内质控,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方法,如应有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要求。 4、医护人员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患者“危急值”汇报或其它关键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需规范,完整地统计检验结果和汇报者姓名和电话,进行复述确定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目标七:防范和降低患者跌倒事件发生。 1、对体检、门诊、病房、手术和接收多种检验和诊疗患者,尤其是儿童、老年、孕妇和行动不便残疾患者,医务人员使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预防患者跌倒事件发生。全院医务人员必需树立帮助患者人人有责服务理念。 2、认真实施跌倒防范制度和方法,实施跌倒汇报和伤情认定制度。 3、护理人员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合理安排值班护士,护理部建立护士人力资源应急贮备库,立即进行护士人力危机调配,确保护理工作正常开展。 目标八:防范和降低患者压疮发生。 1、护理人员认真实施,严格实施有效压疮防范制度和方法。 2、医护人员认真实施压疮诊疗和护理规范实施方法。 3、严格实施压疮预防方法、汇报制度和处理制度。 目标九:主动汇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对于发觉不良原因、防范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是有益;可有效避免医疗缺点;可增加医疗水平和服务透明度。 1、医务人员严格实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制度,应该主动汇报不良事件,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不得隐瞒不报。 2、主动参与网络非处罚性不良事件汇报系统,为行业医疗安全提供信息。 3、形成良好医疗安全文化气氛,对主动汇报威胁病人安全不良事件医务人员,提倡汇报奖励、非处罚性、不针对个人医疗不良事件汇报和处理标准。 4、科室要加强医疗不良事件防范和汇报监管,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汇报、处理统计本。 目标十:激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1、医务人员要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收手术、介入或有创操作前通知其目标和风险,并请患者参与手术部位确实定。 2、药品诊疗时,通知患者用药目标和可能不良反应,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查对。 3、通知并请求患者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关键性。 4、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通知怎样配合及配合诊疗关键性。 六、强化医患沟通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一)、沟通基础要求 医务人员在沟经过程中要遵照“落实通知、谈话制度,以预防为主,做到礼貌、尊重、诚信、同情、耐心”标准,主动倾听患者或家眷说话,介绍并回复患者或家眷疑问;要随时掌握患者病情、诊疗情况和检验结果,掌握医疗费用基础情况;要随时留心对方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词语或语气,避免过多使用专业词汇。 (二)、沟通关键内容 1、门(急)诊沟通 (1)、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员,应主动主动问询患者情况,介绍就医步骤,经过预检分诊,通知患者所需挂号科室,介绍坐诊医师相关情况,并指明各相关科室位置,主动主动为患者或家眷提供服务。要求态度礼貌、热情、周到。 (2)、门(急)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依据患者提供既往史、现病史,认真细致为患者做好各项体格检验,制订检验和诊疗方案,并明确通知患者或家眷。如需做相关辅助检验,需通知患者检验目标,检验注意事项及大致费用等,取得患者或家眷同意;如需收住院诊疗,应明确通知患者或家眷收治科室,介绍科室基础情况,住院手续办理,和病房所在位置等,对于病情较重,要电话通知病房,立即安排好床位。 (3)、急诊医生要将患者抢救情况立即通知患者家眷,随时进行沟通。 (4)、各收费窗口,在为患者收费过程中,要通知患者下一步就诊地点及位置。 (5)、门(急)诊药房 药房各窗口,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并明确通知药品使用方法、用量及服药注意事项等信息。 2、住院处,要认真查对患者及家眷相关信息,并通知患者和家眷登记信息正确性关键性,介绍住院手续办理情况,通知病房所在位置。 3、住院患者沟通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后,护士站护士要立即安排好床位,帮助患者入住病房,并通知床位医师和责任护士姓名。 (2)、床位医师应立即到患者床位前做自我介绍,做好问询病史、体格检验等各项工作,综合评定分析后,做出初步诊疗,确定初步诊疗方案,对病情预后做出初步诊疗,并谈话通知患者或家眷,签署知情同意书。 (3)、责任护士立即到床前,做好入院宣传教育,通知患者住院相关注意事项,介绍科室及诊疗组相关信息,签署《入院通知书》《医患协约书》。 (4)、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查房制度”要求,进行查房。主动问询患者相关情况,了解患者病情情况,并立即向患者或家眷介绍疾病诊疗、病情发展情况、关键诊疗方案和方法、各项检验检验目标和结果及病情评定等。在诊疗过程中,要随时耐心听取患者或家眷意见和提议,认真回复患者或家眷提出问题。 (5)、对于特殊检验和诊疗,需做好谈话,通知检验、诊疗目标,注意事项、风险及费用等信息,在取得患者或家眷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4、出院沟通 患者出院,床位医师必需提前一天通知,并和患者或家眷做好出院谈话。通知患者出院时间、出院时病情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随访时间等。对出院后需要继续诊疗患者,应说明随诊时间,继续诊疗所应用药品、剂量、使用方法及继续诊疗所需时间等,并做好健康指导工作。 5、加强对下列关键患者关注和沟通 (1)低收入阶层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儿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和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估计手术等诊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诊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了解;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多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珍贵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因为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择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患者; 6、对于已经出院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或责任院长必需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方法。安排专员接到患者及亲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七、医疗不良事件汇报制度 为了愈加好地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订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制度,具体以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和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和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原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依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一样,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含错误诊疗、严重漏诊、错误诊疗、诊疗不立即、院内感染等。 2、不良诊疗:包含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品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含跌倒、坠床 、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含汇报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验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含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它非上列造成医疗不良后果事件。 三、接收汇报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还未发生纠纷上报医务科,已经有纠纷苗头上报安全医疗办。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汇报形式 (一)书面汇报。护理不良事件汇报按护理部要求实施。 (二)紧急电话汇报,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快速引发严重后果(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处理步骤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表》,统计事件发生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方法等内容,通常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汇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汇报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汇报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影响原因及管理等各个步骤,制订对策及整改方法,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立即消除不良事件造成影响,尽可能将医疗纠纷消亡在萌芽状态。 3、包含药品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实施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报表》)最终统一报医患关系协调办立案。 六、奖罚机制 1、激励自愿汇报,对主动汇报且主动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汇报者给予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50-元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理措施处罚。 3、医患关系办每三个月对搜集到不良事件汇报进行分析,公告处理结果及相关好提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每十二个月由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汇报中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提议并报请院务会经过。 八、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一、目标 为了及早发觉医疗技术风险,加强预警监控,预防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制订本预警机制。 二、范围   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造成病人死亡、伤残和躯体组织、生理功效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危险原因,不管不良后果是否发生和患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 三、标准   医疗技术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步骤存在安全隐患为关键手段,达成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目标。 四、要求   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警工作。 五、技术风险预警分级   依据工作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医疗缺点性质、程度及后果,将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 (一)一级预警项目     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但还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等不良后果情形。 1 、违反工作纪律 (1)上班或值班时间私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2)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聊天、打手机; (3)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标准,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相关患者情况; (4)不负责任地任意解释医院要求和其它科室、其它医务人员工作,造成患方误会或不满; (5)诊疗工作中违反医疗保险相关要求; (6)违反医德规范,以医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 2 、违反诊疗规范 (1)违反首诊负责制相关要求; (2)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 3分钟内开始抢救; (3)门急诊医师对3次就诊未能确诊患者未安排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 (4)门诊、急诊或住院医师会诊时,未在要求时限内抵达,或未诊查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 (5)门急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 (6)病房医师不查病人即开写医嘱; (7)三级医师查房不立即、不认真,统计、署名、审签不规范、不立即; (8)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 (9)疑难病例未立即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 (10)对需要立即实施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造成实施延迟; (11)对危重患者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要求书写交班统计; (12)临床医师发觉传染病未按要求进行汇报,出现迟报、漏报; (13)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 二十四小时内未随访; (14)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推行报批手续; (15)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立即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 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16)错发、漏发药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还未引发患者投诉; (17)因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未按医院要求早晨8 时整时开展手术; (18)供给或使用过期失效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还未造成良后果; (19)护理步骤未正确实施医嘱; (20)错采标本,错贴标签,错用抗凝剂等造成不能正常检验; (21)违反处方管理要求,药品适应证、禁忌证、剂量、使用方法、配伍等方面出现错误,还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事件时,未立即上报; (23)患者转科诊疗过程中,转出科室未提前联络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 3 、医疗保障缺点 (1)抢救药品器材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供给、补充、更换不立即,账物不符; (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维修不立即影响正常使用; (3)医技科室对仪器设备疏于维护,违规操作,造成结果失真; (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检验部位; (5)遗失检验检验标本; (6)特殊标本、病理标本保留时间不符合上级要求; (7)检验检验结果出现可疑、矛盾资料或意外阳性结果时,未进行复核、主动汇报或未通知临床科室立即重查; (8)药剂科未能立即发觉处方中用药不妥、使用方法错误、配伍禁忌、违规超量等风险; (9)调配中药处方时,对需要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处理药品未单包注明; (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 (11)营养餐内有异物或质量、卫生达不到要求要求; (12)划价收费错误,造成患方投诉; (13)计算机网络疏于维修和管理,造成运行障碍,影响正常作。 4 、诊疗统计缺点 (1)门急诊医师未立即、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 (2)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未统计药品过敏史,输血患者未统计输血史; (3)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入院统计、首次病程统计、日常病称统计及要求应该统计其它资料; (4)对转科转院患者,未书写转科、转院统计; (5)对意外死亡病例,未立即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大中型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要求进行术前讨论并完成讨论统计; (7)未认真推行知情同意手续,并立即、规范、严密地签署知情同意文书; (8)诊疗资料统计不真实、不完善、不立即、不规范,造成安全隐患; (9)出具多种虚假诊疗证实,或超越专业权限出具医学证实; (10)多种诊疗统计和资料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署名不正规、越权署名或未进行审签; (11)以刮、涂、擦等违规方法修改病历资料; (12)诊疗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历丢失、损坏或被违规复制。 (二)二级预警项目 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发患方投诉; 2、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风险预警; 3、因为责任者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点,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低于 3000元人民币。 (三)三级预警项目 1、十二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 2、因为责任者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点,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出3000元人民币; 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 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六、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起源 (一)各级各类查房: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医德医风查房等; (二)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验、监督、考评、评价、分析、反馈;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反应和积累; (四)义务监督员提供; (五)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验提醒或通报; (六)患方反应、投诉、举报;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 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理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它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验发觉预警项目内容,全部有权利和义务立案处理。 2、投诉立案   院办室、党办室、纪检审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内容时,应在 二十四小时内立案。 (二)处理程序 1、属于自查立案,应该限期整改并做好统计。 2、属于投诉立案,应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 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最迟在 48小时内必需主动作出检讨或说明,依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10日内作出处理。 4 、经依法判定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件,根据处理医疗事故相关要求和医院相关要求处理。 (三)处罚 1、依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和后果,参考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度。 2、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综合原因中应负责任比重。 3、对于受到风险警示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标准;对于立即发觉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应该给一定奖励。 九、医院医疗纠纷、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职责: 1、医疗纠纷、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判定委员会)由有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主治医师、主管医师以上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在判定时依据需要,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科邀请其它相关人员参与。被邀请人员按正式委员对待。 2、委员会在标准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医疗纠纷、事故需要判定技术判定工作。 3、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审阅相关资料,广泛听取各项意见。如资料不全或情节不清,有权要求相关科室补充材料或对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复查。 4、非委员会组员和未被邀请人员,不得参与判定工作。判定委员会中和医疗纠纷、事故或可能和纠纷、事故有利害关系者。应主动回避或判定主任委员有权要求其不参与判定。 5、凡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或可能组成医疗事故条件,科室责任人应立即向判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多种相关原始资料和实物(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器械和剩下物等)交委员会封存。未经判定委员会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调用。 6、委员会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医疗事故要求为准绳,依据医学科学标准作出是否医疗事故性质、等级、关键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明确结论。 判定结论必需经判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组员经过,由判定委员会主任同意,以书面形式作出。 7、对判定委员会作出判定不服,在得到判定委员会正式结论通知后一周内,能够书面申请陈说复议理由,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不再复议。 8、委员会做出判定结论,在和上级判定机构没有争议情况下,作为医院处理依据。 以上医疗纠纷处理和防范综合实施方案,自 月 日起试运行30天。自 月 日起正式实施。事由时间限定在 月 以后引发医疗纠纷、患方投诉、索赔、最终造成医院经济直接损失案件。期望全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实施文本要求各项内容。充足了解文本要求精神。各级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法实施;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保障医疗安全。要加强责任心,提升内涵建设,提升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发生,降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医院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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