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各级生产人员遵守规程、规范、制度的意识,树立“三责”(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和“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及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安全理念,构建文明的、稳定的安全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或减少违章的发生,预防电力生产事故,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依据xx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xxxxxx公司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本着“从严从重”的原则制订。1.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生产人员实施生产违章记分管理。对
2、违反安全规程及相关法规的单位、人员予以记分、罚款、考试和考核。1.4本细则考核对象涵盖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安装、调试、检修、运行、内线维护、报装接电、负控、计量、管理等专业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1.5本细则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的送、变配、继电、试验、计量、基建、多经、修造、设计、监理、供应、招标、营销及其他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单位。1.6对本细则内没有列出的其他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xxxx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xx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七项重点措施等其他安全规程的违章行为,xxx根据国家、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制度按违章性质有权认定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
3、违章”。1.7违章类型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2引用规程、文件及规定xxxxxxxx公司生产违章处罚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3术语3.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3.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3.3 指挥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
4、与指挥的行为。3.4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在落实国家、行业、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不能真正到位,不能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3.5 偶然性违章,主要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致。3.6 习惯性违章,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的习惯。4 组织与管理4.1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违章者的心理状态(见附录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人员要清楚可能导致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爆炸的各类常见违章行为(见附录五),熟知国家、
5、行业、企业所颁布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规程,以甄别生产活动中的各种类违章。常用法律、条例、标准、规范、规程目录见附件六。4.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按规定对违章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做好记载并在每月3日将上月违章自查自纠情况(每月不少于2项违章)报xxx。自查处罚的违章不做为上一级单位处罚依据。4.3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专项检查,对装置性违章问题纳入整改和考核。反装置性违章应实行全过程管理,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发生。4.4各单位都要设立违章曝光
6、栏,张贴违章者的违章情况,违反规程条款及对其违章行为的处理情况,并建立违章记录和员工违章积分台帐,格式见附件。(见附件二)4.5凡发现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及管理性违章,基层单位(班组)都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止对策。4.6检查与监督要实行分层负责制,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而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公司同时按x公司经济处罚的2倍追加处罚。4.7各单位负责安全生产领导,负责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8违章处罚施行“记分考核”、“连带处罚”和 “责任追溯”制
7、度。发现违章,在处罚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的同时,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主管、组织、实施该工作的单位、部门领导、管理人员进行连带处罚或责任追溯,对主管单位及领导班子进行记分考核。5、组织机构及职责5.1、违章管理及处罚由公司x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5.2、坚持日常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依据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制度,对照检查。5.3、对生产现场的大型集中作业,危险性作业,复杂性操作项目,集中组织跟踪监察。5.4、基层单位领导每周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对生产人员的作业行为、劳动纪律及生产环境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同时要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违章活动。5.5、公司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深
8、入生产现场检查一次,准确掌握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各种事故于萌芽状态。5.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将信息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并在违章记录中记载清楚,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措施。5.7、xxx部每月对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在每月安全简报上通报反违章活动检查情况,并按本细则处罚,严肃考核,并将总体情况在5日前报x公司xxx。5.8对装置性违章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有困难时,应在一周内上报主管部门。6 考核与处罚6.1按“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恶性违章”的程度,积分标准分为“2分、4分、6分”三档。具体违章现象见附件四。6.2违章处罚
9、类别分为经济处罚、离岗培训两种。对多次违章,采取累计记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处罚记分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周期。若被处罚者处罚周期跨年度,待处罚周期期满后,考核分值方可重新从零开始计算。6.3违章记分与经济处罚标准6.3.1违章记分与经济处罚同步进行,对主要责任者按标准予以记分,对次要责任者按标准分的一半予以记分,经济处罚按每记1 分扣罚200元的标准执行,离岗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6.3.2 发生首次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致偶然性作业违章,对主要责任者及次要责任者不做违章记分和经济处罚,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标准为:恶性违章每次10
10、00元;严重违章每次800元;一般违章每次500元。6.3.3员工一年内发生恶性违章和严重违章累计3次,离岗1年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连续3年违章记分考核值达到12分及以上者,给予留司察看一年处分。6.3.4员工年度内因违章记分,取消其年度安全先进评选的资格。6.3.5员工因违章造成事故或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一律记12分,构成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分别记分8分、6分、4分,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6.3.6生产人员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同一作业现场涉及“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分别按违章性质进
11、行处理。管理人员按最高违章标准处罚。6.3.7对多次违章者,其考核分值等于每次违章记分之和,违章积分满12分、10分、6分的,分别进行离岗3个月、2个月、1个月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违章者待岗培训复岗后,其原考核分值仍然有效,如再次发生违章行为,则在原考核分值上直接累加。对考核分值达到12分及以上者,每违章一次待岗培训三个月。6.3.8因违章造成事故,按公司处理。6.3.9 对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及主管、组织、实施该工作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标准分值200元”的标准予以经济处罚。6.3.10 主要责任者或次要责任者与连带责任人员涉及到同一个人,则按主要责任者的标准予以处罚。6
12、.4违章待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xxx共同执行,违章人员的待岗培训与复岗时间由xxx提出并提交人力资源部。6.5违章的责任划分6.5.1领导人员违章指挥,领导人员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违章命令不予抵制,盲目执行,负次要责任。6.5.2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负主要责任,班组和直接领导负次要责任;若领导人员、班组长、安全员、技术专责在现场发现工作人员违章而不予制止者,负同等责任。6.5.3设备安全技术装置、标示、名称、编号状况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主管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6.5.4因检修或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技术装置不完善及不合格,使作业人员被动违章的,所
13、在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作业人员负次要责任。7、责任追溯7.1基层一般违章记分超过12分,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500元和300元的经济 处罚,主管生产领导到xxx说清楚。7.2基层单位发生一次严重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1000元和800元的经济 处罚,由主管生产领导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发生两次恶性违章,分别予以2000元和1500元的经济 处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7.3基层单位发生一次恶劣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1500元和1000元的经济 处罚,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7.4 凡被x公司发现的违章,除x公司
14、处罚外,按本处罚细则重复处罚。7.3发现违章,按违章标准分对该单位进行违章记分。违章分值将作为基层单位(班组)年终安全评比依据。7.5发现严重违章和恶劣违章,对违章班组的班组长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考核。发生1次严重违章,班长予以500元经济处罚,发生1次恶性违章或2次严重违章,班长予以1000元经济处罚,发生2次恶性违章或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合计达3次,班长予以2000元经济处罚。发生3次恶性违章或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合计达4次,班长予以30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8 、其它记分与处罚按照“三负责”的原则,对相关管理部门考核规定如下:8.1 在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
15、核基建部。8.2 在生产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作业单位外,同时考核生产部。8.3 在多种经营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多经部。8.4在用户报装接电、负控、计量装置安装测试、内线维护、业扩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工程管理的营销部、客服中心、供电分公司。8.5在实行工程监理的生产、基建等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外,同时考核监理部门。8.6在农电工程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除考核施工单位外,同时考核农电局。8.7 因外力破坏构成的电力设施损坏,除考核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外,同时考核公安保卫部。9.处罚执行方式及程序9.1 职能
16、管理部门发现的违章情况,可通过文字记录、拍照等方式记录在案,并要求违章人员(单位)签字确认。违章人员(单位)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对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9.2各职能部门将相关违章证据交xxx,xxx送公司领导签名确认后,发出处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三),并通知违章的单位到财务部交纳罚款。填写的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违章单位安全员收执,另一份xxx留存备案。9.3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拒绝缴纳罚款的,从工程款中直接扣留。10附 则10.1本细则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10.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公司xxxx部10.3本规定的解释权属xxxx公司xxxx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