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洗染行业洗染业务协议格式条款操作规范甲方: 乙方: 20*年*月4 / 4*洗染行业洗染业务协议格式条款操作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洗染行业洗染业务协议格式条款,依据*协议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和*洗染行业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规定,拟定本规范。 第二条 经营者在经营服务中的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保值精洗服务,必须在店堂醒目处予以明示公布。第三条 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洗染业务时,应当在取衣凭证上写明详细的服务内容,包括: 1、顾客资料文件资料; 2、衣物名称:全称(式样、颜色、纤维、品牌); 3、加工的服务项目:洗涤方式要征得顾客同意; 、单价及总价; 5、衣件数量; 6、是否要保值精洗; 、检查衣物现状,注明破、蛀等疵病; 8、洗、烫加工的后果要注明; 9、开票、取件日期; 1、开票人、顾客均应签名。第四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应当在店堂醒目处将“顾客须知”予以明示公布。 第五条 本规范已报*工商管理局备案。本*从事洗染业务的企业均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洗染业行业协会(章) *消费者协会(章)*年*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