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汽车修理修缮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5 / 5汽车修理修缮协议 (示范文本G-2-030)托修方_签订时间_协议编号_承修方_签订地点_ 一、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车型底盘号编号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接车日期方式日期方式地点地点三、修理修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理修缮费总款项(大写)_(其中工时费_) 四、材料提供方式:_五、质量保证期: 修理修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形下,_天或行驶_公里以内出现修理修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 转帐银行汇款_期限_ 。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 九、如需提供担
2、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本。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各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各方不在本协议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各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托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电挂:开户银行:账号:邮政号码: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位: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挂:开户银行:账号:邮政号码: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协议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修理修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协议修理修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修理修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修理修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修理修缮项目及延长修理修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协议时,应以汽车修理修缮协议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注:本协议一式_份。承、托修各方各一份,修理修缮主管部门各_份。 监制: 印制:117-010830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