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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发电车采购核心技术综合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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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应急发电车采购技术规范书 此次XXXX年采购400KW应急电源车载具1辆,采购100KW应急电源车1辆。 4.2.1.系统组成 应急发电车是关键用于应对突发停电或检修停电而对变电站关键负载进行应急电源供给,应急发电车由汽车二类底盘及电源车厢体及隶属设施组成。 4.2.2.适用环境 4.2.2.1 环境温度:-20℃-- +40℃ 4.2.2.2 海拔高度:≤米 4.2.2.3 抗风等级:八级 4.2.3.发电车技术要求 4.2.3.1基础要求 电源车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实施国家相关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电源车技术优异、高效节能、安全环境保护,且适应和满足在北方地域夏季40℃—冬季零下20℃环境及工况条件下能确保连续、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故障率低、维修性好。 4.2.3.2通用要求: 本要求适用国家电力行业所需应急电源车规范标准,要求电源车本体及隶属设施功效设计、结构、性能、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符合该标准。 ※此次招标产品400KW发电车为载具,100KW发电车为成套采购,400KW发电机组由招标人提供,由中标方负责拆卸、吊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招标人提供设备为400KW发电机组,其关键参数:额定容量400KW;出厂日期7月;制造厂家为沃尔沃;设备型号为G500GNE。 此次招标产品为移动式电源车,要求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 本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凡本要求中未要求,但在相关电源车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要求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对应标准条文进行优化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满足使用用户目前和未来可能功效需求。对国家相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需满足要求。投标方所提供任何替换指标不得低于本技术要求。带“※”是必需满足关键技术,投标人必需满足并具体应答,不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标准如遇和投标方所实施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实施。 假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条款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电源车完全符合本要求,如有异议,全部应在投标文件中给予具体描述。 本技术要求是订货协议技术附件, 和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2.3.3 制造依据和实施规范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 755 旋转电机 基础技术要求 2 GB 1105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3 GB 15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4 GB 1859 内燃机噪声测定方法 5 GB 2423.16 电工电子产品基础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 6 GB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7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8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9 GB/T 13306 标牌 10 GB 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11 GJB 79  厢式车通用规范 12 Q/GDW 184  移动式应急电源车技术标准 4.2.3.4订货规格、数量 400KW应急电源车(载具); 数量:1辆; 100KW应急电源车(成套); 数量:1套 4.2.4. 发电车改装总体结构要求 4.2.4.1 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4.2.4.1.1※400KW电源车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整车长度小于1mm; ※高度小于4000mm; ※宽度小于2550mm; ※整车重量:小于25000 kg(不含发电机组) 4.2.4.1.2※100KW电源车整车总体尺寸要求 ※整车长度小于7000mm; ※高度小于3500mm; ※宽度小于mm; ※整车重量:小于15000 kg(含发电机组) 4.2.4.2 整车底盘关键技术要求 ※采取二类优质底盘; ※采取底盘经改装后均不超载; ※环境保护排放为国V及以上; ※燃料种类:柴油 ※转向形式:方向盘 ※电源车车身颜色为工程黄,车身厢体整体颜色应符合GB/T3181要求黄色,色标为CO M40 Y100 K0(PANTONE151C) ※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汇报 ※改装后车辆应符合现行国家厢式货车相关要求,应确保改装完成车辆含有以下条件: ※1、整车含有工程抢险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改委公布)。 ※2、整车含有《排放合格车型目录》。 ※3、整车含有《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 4.2.4.2.1※400KW电源车底盘关键技术要求 ※发动机动力大于210KW。 4.2.4.2.2※100KW电源车底盘关键技术要求 ※发动机动力大于100KW。 4.2.5.发电车厢体设计要求 4.2.5.1车厢外部 4.2.5.1.1车厢为长方形厢体,车厢总体采取客车圆弧工艺,顶部为拱型,便于排水,顶部前、后面共安装示廓灯,车厢尾部安装有转向灯,刹车灯,尾灯。 4.2.5.1.2厢体钢骨架、内、外蒙皮,外蒙皮采取1.2mm冷轧钢板。内外板腔内填充喷涂阻燃微孔型聚氨脂吸音、减振、隔离层材料。 4.2.5.1.3车架、骨架加工采取工装定位,二氧化碳保护焊、电弧焊焊接,根据国家标准焊接工艺实施。车厢整体强度高、抗冲击、重量轻、含有防雨、防尘、防盗、防腐蚀功效。 4.2.5.1.4厢体全封闭结构,车厢全部锁扣、拉手及电气连接件全部采取不锈钢材料精细制作,厢体全部螺栓连接件采取镀锌汽车专用螺栓。 4.2.5.1.5进、排风系统 :厢体机组进排风系统采取活动不锈钢弹簧百叶窗结构并作减噪处理,进排风口加装防鼠网,可在汽车运行及电站停放时使厢体密闭,预防雨水及灰尘等杂物进入厢体。进、排风系统需确保柴油发动机进风系统和机组冷却系统有足够新鲜空气吸入,同时降低发电机组进风口向外部传输噪声。进、排风系统关键由百叶窗、组合过滤器、吸音箱等组成。必需含有手动或自动开启及关闭功效,进排风系统在柴油发电机组进入正常发电后,其进风百叶窗将自动或手动开启,当机组停机后进风百叶也应含有手动或自动关闭功效。 4.2. 5.1.6箱体一侧必需安装有观察操作窗,该窗可经过手动方法完成开启及关闭操作,在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观察窗可处于关闭状态,这么降低运行噪声外传。操作窗口内需安装紧急停机开关,当机组出现异常时能够快速停机。(操作员能够在该窗开启时完成对柴油发电机组开启、停止、主开关送电、主开关断电、其它隶属开关送电及断电等相关操作,能够在该窗关闭时经过观察窗观察到柴油发电机组各类运行数据等);双侧各有一个工作门,经过工作门能够进出观察发电机组工作情况和进行检修保养工作,并设有安全踏步,车厢前部安装一套用于维修顶部工作梯。 4.2.5.1.7在厢体及专用件制作过程中,每个零部件均需经过去污、去油、磷化等前期处理,钢件内外表面进行氧化铁底漆防腐喷涂,车体外表面整体烤漆。不一样性质金属材料连接时,中间需喷涂防电化学反应专用胶。 4.2.5.1.8底盘结构:厢体基于汽车底盘坚固框架结构,需经过U型螺栓固定于汽车大梁上,中间铺设减震隔离橡胶垫板厚度大于20mm。 4.2.5.1.9车厢外应安装市电充电接口,用于为机组提供交流220V、380V电源,供机组加热、充电、照明、车辆底盘电池充电使用,应含有良好防水防尘、抗冲防震、密封性和绝缘性。 4.2.5.1.10发电车车厢侧面开有控制箱,发电机组电力输出部分安装于控制箱内,避雷系统安装于控制箱内,操作人员可站在地面进行机组及对其它设备操作、检验、监控,操作方便。 4.2.5.1.11厢体下端采取半包围裙结构,厢体设计有下围厢,下围厢内设置有储藏箱,放置相关维修工具、接地装置(接地线及接地符号标志)等物品;密闭防水。 4.2.5.1.12安装警报器应符合GB8108要求,安装使用标志灯具应符合GB13954要求,警报器标志灯具应固定可靠。 4.2.5.1.13车辆开启电池和发电机组开启电池充电系统独立设置。 5.2车厢内部 4.2.5.2.1厢体内部机组室、控制面板上设有直流(DC24V/9W/3W)照明系统,在厢体内部备有交流(AC220V/10A)插座,机组室内部署有两盏交流灯,以上配置交直流两路照明系统和交流电源插座及对应交直流配电箱应符合防爆要求。厢体内部全部布线要求采取穿阻燃管(槽)方法,全部电缆要求采取防水、耐油、阻燃电缆。 4.2.5.2.2发电机组安装厢体内部进行降噪处理,降噪消音材料采取长时间使用对人体无害复合材料;厢体经过降噪处理后,发电机组正常带载工作时,车辆整体噪音距厢体中间、右面中间、后面中间距地面1.6m,距厢体1m处最大值小于80dB。 4.2.5.2.3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在厢体内部中央,处于车辆载重中心,确保车辆行驶平稳,底部透过防震垫片固定于汽车底盘上。 47.2.5.2.4依据配关键求,选择底盘能够确保柴油发电机组工作性能及满足汽车行驶动力性能及安全性能要求。 4.2.5.2.5 柴油发电机组排气室需设计在机组室后部,可确保机组在运行期间车厢内无显著积聚烟雾,排气系统是将发电机组工作后产生尾气排入外界大气通道,由二级排烟消声器、挠性连接装置、波纹管、排气通道、防雨自动工作帽及支承连接件组成,排烟管外露部分全部进行隔热包扎,包扎材料采取不锈钢钢板。 4.2.5.2.6排烟管道:采取消音降噪衰减效率高于35分贝阻抗复合消声器,该消音器结构总体为阻性吸声材料采取硅酸铝,采取三节消声,中部用1/4排烟口截面大小圆管若干根,管上钻相当数量小孔,要求扩张比不低于30,对宽频带噪声有很好消声效果。 4.2.5.2.7隔音吸音止振垫:在蒙皮和骨架间需粘贴隔音吸音止振垫,其材质是橡胶成份为主棉弹性高分子材料,材料柔软易贴敷,在-40℃严寒环境不会脆裂,在150℃高温环境下不会出现流淌和脱落,含有优异耐候性能。 4.2.5.2.8门窗间隙泄漏气流产生噪音控制:门密封除在其夹层内填充吸音材料外,需对门框结构和橡胶密封之间进行特殊处理,以保良好密封性,减小发电机工作舱噪音外泄;如有窗户需采取双层玻璃结构以增强隔音效果。 4.2.5.2.9电缆及电缆绞盘 1)400KW电源车电缆采取YC国家标准重型橡套软电缆(专用于多种移动电源设备,可承受较大机械力作用。工作电压在450~750V之间;工作温度为-10℃—65℃。电缆阻燃、耐高温(65℃)抗油性好。电力电缆线径大于150平方毫米,每根长度大于50米,条数不少于12根。 2)100KW电源车电缆采取国家标准重型橡胶软电缆,(专用于多种移动电源设备,可承受较大机械力作用。工作电压在450~750V之间;工作温度为-10℃—65℃。电缆阻燃、耐高温(65℃)抗油性好。电力电缆线径大于70平方毫米,每根长度大于50米,条数不少于8根。 3) 绞盘采取单相分体式电动电缆绞盘,应含有结构紧凑、重量轻、传动比大、效率高、噪音小、安全方便、寿命长、易保养等优点。能够依据现场需要进行无级调速,同时含有手动功效,在没有外接电源或发电车未开启情况下能够用手操作进行收、放电缆。绞盘处需留有充足操作空间,以方便电缆收放线操作。 4.2.5.2.10消防设备:发电机室配置干粉灭火器4只,单只重量大于2kg,安放于便于取用地方。 4.2.5.2.11发电车厢体内部地面(机组部分)铺设一层专用减震橡胶板,和机组底座齐平。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振动单振幅值需小于0.3mm。车厢底板采取3mm花纹钢板,板上部署半封闭电缆走线槽道,上面装有可翻转槽盖,方便安全检修;厢体内部材料表面进行防腐蚀、防油污处理,维护通道采取防滑方法。 4.2.5.2.12100KW机组配置大于600L日用油箱。配置辅助油泵对油箱进行加油。厢体内、外部应设置发电机组液体(润滑油、燃油、防冻液)加注口和排污口,方便机组日常维护,排污口要求设置在车辆底盘下或厢体下围箱内。(确保在车辆底盘最低点) 4.2.5.2.13智能灭火系统 关键技术指标: 1)使用温度范围 -20℃~+55℃ 2)喷射时间≤30S 3)温度,喷口5mm处≤91.4℃,喷口500mm处 ≤43℃ ,箱体表面 ≤37℃ 4)固相生成物≤3% 5)每1m³灭火空间需用灭火剂70克 6)适用封闭空间全淹没使用 自动灭火系统组成: 是由火灾自动探测器、自动报警控制器、自动控制装置、固定灭火装置及管网、喷嘴等组成。含有自动开启和手动开启方法。 4.2.5.2.14电缆快速连接器及小容量输出空开 输出电缆和发电机组输出端连接采取电缆快速连接器连接。每根电缆一端为铜鼻子,另一端为快速连接器,400KW电源车不少于12个快速插头,100KW电源车不少于8个快速插头,另配4芯快速插头(150A),发电车端安装相同数量快速插座和电缆端快速插头配合使用,连接器应含有插拔快捷,接线方便,电接触可靠,良好密封性和绝缘性、防水防尘、抗冲防震、使用寿命长特点。400KW电源车输出开关容量大于600A,100KW电源车输出开关容量大于250A,输出开关负载端连接至电缆快速连接器及小容量输出空开。 连接器技术要求: 1)使用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米 环境温度—20℃~+40℃ 相对湿度<95% 振动:振频50Hz振动加速度7g 2小时 冲击:冲击能量E(J)=7 2)关键技术性能 额定工作电压:250V /400V AC 400KW电源车额定工作电流:600A 100KW电源车额定工作电流:400A 绝缘电阻:正常大于100MΩ,湿热后大于5MΩ 接触电阻:<0.0005Ω 耐压:2800V 50Hz常态 最小电气间隙5mm,最小爬电距离7.1mm 温升:≤65℃ 外壳防护等级:IP44 单极插拔力:≥15N 寿命:机械操作 500次 小容量输出空开技术要求: 安装位置:安装于电缆快速连接器周围 输出端子:外置输出端子,能够可靠连接电缆接线端子,并含有防触电设施。 4.2.5.2.15倒车监控系统: 倒车监控摄像头需安装在箱体尾部正上方及机组室内,监控屏安装在驾驶室内方便驾驶员进行监控。主机为智能微电脑控制,蓝屏L/CD液晶显示360度自由转换。驾驶室内安装一套GPS汽车导航仪,和倒车监控系统同一显示器,倒车影像应显示倒车距离。 4.2.5.3 ※支撑系统 底盘车应配置有电动或液压支撑系统,含有自动调平功效,支撑腿含有同时调整及独立调整功效,使用时支撑腿向下伸出触地,将车身顶起,使车辆大部分(或全部)重量由支撑腿支撑,从而保持车体平稳,减轻车辆弹簧钢板负载。使用完成,支撑腿向上收起收藏,确保有充足离地高度,确保行车安全、保护轮胎及设备安全。电动或液压支腿应带有锁定装置,在不平路面使用时自动按高度进行调平,支腿承载盘和地面接触面积大,单位面积负荷小,稳定性能好。 操作方法: 电动控制,一个按钮控制支腿伸出,另一个按钮控制收缩。设备以车辆为动力源,额定工作电压为DC24V。 4.2.5.4升降照明系统 车载移动照明设备升起高度大于2.5m,含有全方位搜索定位及照明功效,适适用于现场事故处理、应急照明。车载移动照明设备系统工作电压为DC24V、灯具工作电压为AC220V。 4.2.5.5电气系统 4.2.5.5.1导线色标 1)移动式应急电源车出线电缆端子颜色有明确标识,要求以下: A相——黄 B相——绿 C相——红 中线——淡蓝 4.2.5.5.2 DC电源颜色要求:正极是红色,负极是蓝色。 4.2.5.6接地系统 车辆和厢体(含油箱、发电机组等)应有对应接地连接点,并经过接地线聚集于一处,车体内应有和外部接地所需接地线及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标以要求接地符号或图形标志。整车含有良好接地装置,并标以要求符号或图形。随车配有接地棒和截面积50平方毫米接地线50米及电动电缆盘。 4.2.5.7产品试验及检测 4.2.5.7.1发电车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按国家标准《ZB 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对移动应急电源车进行整车出厂道路行驶试验 4.2.5.7.2里程、路面和速度 移动应急电源车各部结构经道路行驶试验(机械工业专用汽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能承受按下列要求行驶或运输振动和冲击: 里程:移动式应急电源车判定试验和型式试验行驶1500km,出厂试验行驶50 km; 路面:不平整土路及坎坷不平碎石路面为试验里程30%;柏油(或水泥)路面为试验里程70%。 速度:在不平整土路及坎坷不平碎石路面上为20~30km/h;在柏油(或水泥)路面上为50~60km/h。 4.2.5.7.3经过性 移动式应急电源车经过性应不低于原车性能指标,离去角按GJB 79要求。 4.2.5.7.4制动 移动式应急电源车有可靠制动装置,使其制动性能分别符合原车相关要求。 4.2.5.8油箱容量满足机组满负载8小时运行时间,同时含有电动自助加油辅助系统。 4.2.5.9汽车改装上牌资质要求 应急电源车要求含有国家工信部和环境保护部电源车定型产品公告,投标方负责为车辆上牌照,并负责上牌一切费用。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车型国家工信部电源车公告(公告底盘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明网址备查; 投标车型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告(公告底盘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明网址备查; 汽车底盘技术参数(以底盘生产厂家在国家工信部公告为准); 电源车定型产品试验汇报(国家工信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试验汇报底盘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4.2.6.设计联络、检验、验收和检测 4.2.6.1经过招标确定卖方后,卖方应和用户进行设计联络,以确定应急发电车最终设计标准和具体技术参数。 4.2.6.2 卖方应提供全部供货清单,作为买方检验验收依据。 4.2.6.3卖方应向用户提供载体(改造车辆)相关标准及资料。 ※4.2.6.4此次招标产品中400KW应急发电车为载体,发电机组由招标方提供,由卖方负责拆卸、吊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100KW应急发电车为成套设备。 4.2.6.5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方进行厂验,厂验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担。关键查验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正确性。整车出厂前,买方需进行设备厂验,卖方应和用户共同完成发电车走行、制动和发电机组电气性能等检测,并提供完整检测汇报,并有买方人员在现场确定。检测项目、标准、方法及地点由买方提出,测试结果由买方代表署名确定。 4.2.6.6中标方需将改装后整车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负责车辆运输、保险等一切相关事宜及费用。 4.2.6.7设备运达现场后,供货方还需对设备进行全方面检验,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6.8技术资料交接 电源车购置验收后(具体时间、地点以验收为准),供货方必需提供完整使用说明书(汉字)、电源车总部署图、电气系统工作原理图及相关资料 3 套; 每台移动式应急电源车还应附下列文件: a)合格证、检测汇报、装箱单。 b)备品清单 备件和附件清单 专用工具和通用工具清单。 c)产品履历书 d)进口产品须随机附有原产地证实报关单证实文件 4.2.7.接口 4.2.7.1 卖方应充足考虑和买方被测设备各项硬件等接口工作。 4.2.7.2 不管是否属外购件或买方设备,卖方对整套应急发电车接口负有全部责任。 4.2.8.其它事项 4.2.8.1 卖方交付应急发电车产品要含有工程抢险车产品多种资质证书; 4.2.8.2 卖方负责为发电车上XXXX地方牌照,并提供给急发电车使用说明书(包含电缆卷盘等操作和维护说明)。 4.2.8.3 卖方要提供给急发电车关键部件和易损部件备件。 4.2.8.4 当产品到货后,卖方负责为用户提供现场操作培训。 4.2.9.技术培训 4.2.9.1技术培训对象为电源车驾驶、维护、使用人员。 4.2.9.2培训为用户现场培训,卖方应制订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人员根据2人考虑,培训时间由需方确定。 4.2.9.3培训关键内容 4.2.9.3.1电源车操作步骤培训。 4.2.9.3.2电源车基础结构、维护及驾驶注意事项。 4.2.9.3.3电源车日常维护、保养常识培训。 4.2.9.3.4电源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案培训。 4.2.9.3.5电源车现场操作使用培训。 4.2.9.3.6培训结束后,视培训效果而定,可要求延长培训时间或增加培训轮数。培训结束将培训教材交使用单位。 4.2.10.标志、包装 4.2.10.1电源车应在合适而显著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1991《标牌》要求。 4.2.10.2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并适合陆路和水路运输要求。 4.2.10.3移动式应急电源车应按备品清单配齐维修用工具及备附件,在保用期内能用所配工具及备附件进行已损零部件修理和更换。 4.2.11故障响应时限:要求出现故障时,要求8小时内抵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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