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12059 合同编号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中国电信公司 受托方: 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签订地: 项目名称(项目): 设备采购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作为合同另一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采购与 项目有关的设备及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供信守:第一条 定义1.1“项目”: 。1.2“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1.3“服务”:设备采
2、购合同的卖方按照该合同规定提供的与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1.4“设备采购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与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工程设备、工程或服务采购合同。甲方为设备采购合同的最终用户,乙方为设备采购合同的买方,供应商为设备采购合同的卖方。“设备采购合同”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商务合同”。1.5“直接采购”:指乙方根据本合同与设备采购合同卖方进行商务合同谈判、签署商务合同的活动。第二条 委托代理事项及范围2.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的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采购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设备和服务,并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2.2乙方的代理范围包括:2.2.1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直接采
3、购工作(适用于非招标的项目)。2.2.2以买方名义签署设备采购合同。2.2.3按照本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报关、提货、分拨、开箱验货、商检、索赔、开立信用证、付款、设备的补发及对外联系等工作。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理事项的全部或部分转由他人办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三条 合同费用及设备采购合同款项的支付3.1合同费用3.1.1本合同费用(含税价)为相关采购合同总价的 ,即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合同费用明细表详见附件。合同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设备采购合同的合同总价)及税费(包括但不
4、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3.1.2若设备采购合同出现变更、中止及不可抗力等情况,乙方将根据变更后的设备采购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不再增收合同费用。3.2合同费用的支付3.2.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 ,即 元整。3.2.2在货物全部运送到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地点,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 ,即 元整。3.3甲乙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设备采购合同
5、款项:(1)甲方委托乙方支付给设备采购合同卖方。甲方支付货款的进度见附件四。(2)甲方直接支付给设备采购合同卖方。3.4本合同项下合同费用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3.5乙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设备采购合同及本合同履行有关的税费。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权利与义务4.1.1办理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4.1.2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对采
6、购工作进度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任务及时间要求。4.1.3组织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工作。4.1.4按设备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合同款项(选择第3.3条方式(1)时适用)。4.1.5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4.1.6履行设备采购合同项下最终用户的义务,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向责任方索赔,索赔收益归甲方。4.1.7负责协调甲方内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为履行设备采购合同而必须从事的其他工作。4.2乙方权利与义务4.2.1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和指令进行商务谈判。4.2.2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4.2.3履行设备采购合同下买方的义务,
7、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办理进口审批及免税手续。(2)开立信用证、付款、设备的补发、返修及协助联系设备采购合同卖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测、试运行、验收和索赔等。(3)以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名义代理甲方向设备采购合同卖方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各期货款(由甲方直接向卖方商支付的除外)。(4)及时向甲方报告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在执行设备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妨碍设备采购合同执行的情况发生,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在处理方案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与设备采购合同卖方进行交涉和处理,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4.2.4协调发货、安装调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甲方与设备采购合同卖方之间的联系,根据工程
8、进度的安排,及时向卖方提供甲方收货时间及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发货信息,以便卖方及时准确地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地点。(2)督促设备采购合同卖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安装调测等工作。4.2.5本合同规定以及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必须从事的其他工作。4.2.6乙方对采购合同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到货地点等要素的变动,必须事前得到甲方书面确认。4.2.7依法办理受托事项。除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代理事项外,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以甲方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或使甲方承担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4.2.8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合同
9、费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履行设备采购合同过程中, 对于在开证、审单、报关、商检、纳税、索赔等环节由于乙方过错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5.2乙方除承担因其未能及时清关而产生的滞报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并且,每延误 日乙方应按照合同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5.3乙方收到甲方设备采购合同款项后未按设备采购合同规定支付给设备采购合同卖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向设备采购合同卖方支付的除外)。5.4乙方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进口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
10、担,如造成甲方损失、损害或产生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5因设备采购合同卖方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设备采购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负责按设备采购合同规定及时与甲方协商处理方案,并积极与设备采购合同卖方交涉、索赔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挽回损失,如因乙方过错引起甲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5.6如乙方在设备采购合同项下有违约责任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违反设备采购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和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条 保密6.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
11、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6.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
12、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6.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6.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承担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6.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甲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第七条 不可
13、抗力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7.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
14、争议解决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上海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8.4在执行设备采购合同中,如与卖方发生的纠纷或索赔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须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乙方需有甲方另行授权。在甲方
15、同意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按设备采购合同的规定对卖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和享有;如果乙方拒绝或延迟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8.5设备采购合同的卖方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按本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的规定交涉,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因乙方过错而未能对外索赔或索赔不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设备采购合同各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9.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
16、本合同下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纪要、备忘录、协议、合同。9.3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得到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合同内容的,不受此限。 9.4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使用的称谓和定义与设备采购合同中所使用的称谓和定义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9.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挂号信形式或特快专递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户名,均应及
17、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9.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9.7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9.8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9.9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一委托购买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附件二合同费用明细表。附件三设备运输。附件四甲方付款进度。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8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