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局有限公司审计计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计划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执行审计业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门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内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或详细安排。 第三条 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 (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 (
2、三) 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 第四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在本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公司领导和上一级审计部门;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 (二)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 (三) 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 (四) 后续审计的必要安
3、排。 第八条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应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安排任务均衡和避免重复、交叉。 第九条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风险领域、管理需要和工作重点,在制定年度计划前,应着重了解以下情况: (一) 公司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要点; (二) 严重影响相关经营活动的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三) 相关内部控制质量。内部控制系统越弱意味着潜在的损失和风险越大; (四) 相关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 (五) 最近一次审计日期和结果。一般来说,对某一活动或某一单位的审计间隔期越长,风险将越大,理应优先审计; (六) 当委托者或管理层要求实施某项特定的审计时,应优先安排审计。 第十条
4、 审计部门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 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 (二) 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三) 审计小组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 (四) 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五) 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二条 在实施具体项目审计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 (一)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经营活动概况;(二)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三) 财务、会计资料; (四) 重要的合同、协议和会议纪录; (五) 上次审计的结论、建议以及后续审计
5、的执行情况; (六) 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 (七) 其他与项目审计计划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十三条 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所了解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和资料,确定项目具体审计目标和重点关注的重大经营问题,制定工作方案。 第十四条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编制的依据; (二) 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三) 审计方式; (四) 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和预定的起讫日期; (五) 实施步骤; (六) 计划工作时间; (七) 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 编写审计方案的日期和审批人; (九) 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审计方案应当由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事项报经审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需要时,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及时调整。 第十七条 审计组应当将编制审计方案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司的审计计划编制活动,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