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板石煤业公司板石煤矿2015年度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目 录第一章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指挥部及职责1 第一节 指挥机构1第二节 指挥部职责2第三节 指挥部成员职责2第四节 应急准备5第二章 矿井自然情况12第一节 矿井交通位置、地形、地貌气象及地震情况12第二节 瓦斯、煤尘、自燃、顶底板及围岩情况13第三节 水文地质13第四节 安全出口14第五节 避难硐室14第六节 矿井生产状况15第三章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17第一节 矿井火灾形式及可能发生的地点17第二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17第三节 火灾事故的抢救处理措施20第四节 火灾自救措施24第四章 瓦斯 、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26第一节 可能
2、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地点26第二节 矿井发生瓦斯积聚的预兆26第三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27第四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处理措施36第五节 火、瓦斯、煤尘事故避灾路线40第五章 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43第一节 本矿发生水灾事故的可能性43第二节 透水事故的预兆及预防43第三节 发生水灾事故的抢救与自救46第四节 水灾避灾线路48第六章 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51第一节 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与预防措施51第二节 顶板冒顶事故的抢救措施55第三节 顶板事故灾避路线58第七章 矿井运输事故的预防与处理60第一节 矿井运输事故的可能性与预防60第二节 矿井运输事故的处理60第三节 设备物料升(入)
3、井刹车、捆车的相关规定61第四节 主井大倾角皮带机防跑带装置的管理措施62第八章 矿尘的危害与防治63第一节 矿尘的性质及危害63第二节 矿尘的防治措施64第九章 矿井其它灾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65第一节 发生通风压气事故的预防与处理65第二节 瓦斯抽放系统事故的预防措施65第三节 供电事故的预防及处理67第四节 地面高危设备发生事故的预防与处理69第五节 地面火灾的预防和处理69第十章 恢复生产的措施71第一章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指挥部及职责 第一节 指挥机构 板石煤矿成立应急指挥部(中心),负责对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研究制定措施,定期整改,一旦发生事故,制定救灾作战计划,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指挥组织
4、结构指 挥:矿 长:郑有山副指挥:总工程师:任立君 安全矿长:冯守军 救护队长:李新胜 成 员:生产矿长:方岸滨 开掘矿长:宋孟荣经营矿长:刘宪清 机电矿长:李建军 安监处长:张立勇 生产副总:曹志福 通风副总:刘明哲 财务副总:孔庆丽 机电副总:康 勇调度主任:徐 琨 安监科长:韩 春技术科长:薛庆恩 地测科长:李在春 机电科长:马宏坤 通风科长:田 野 供应科长:韩 杰 保卫科长:张宪武采煤一区区长:周文新 采煤二区区长:任金刚 采煤三区区长:王喜林 准备队队长:巩志强 开掘区区长:陈海钰 抽采区区长:许金山机电区区长:朱洪利 运输区区长:张显学 巷修区区长:李振清通风区区长:邹方明 抽采
5、区区长:许金山 巷修区区长:李振清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为应急总指挥提供建议并执行总指挥做出的决定,全体应急反应组织的成员,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应急地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所有应急行动都在此进行。第二节 指挥部职责 1、负责落实本计划的学习和贯彻。2、负责救灾物资的购置和管理。3、负责安全技术工程管理。4、矿井发生灾害时,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性质、范围、原因及遇难人数,事故发生地点的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事故抢救条件等。5、矿井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统一调动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险工作。第三节 指挥部成员职责1、总指挥(郑有山)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
6、指挥者。分析事故紧急状态和上报级别,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救护、医疗等部门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灾害事故作战计划,指挥非受灾区域的维护,并指挥受灾区域的恢复。 2、副指挥(任立君 冯守军)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根据营救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人员、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并由专人负责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入井特别许可证,并随时掌握灾区人员数量。3、副指挥(救护大队长李新胜)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在参与制定救灾事故处理方案中,制定救护人员行动计划,指挥各中(小)队的救灾行动;如有外局参加作战,本公司救护大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4、通风科长(田野)应根据灾害的具
7、体情况,针对矿井通风系统及矿井避灾路线向总指挥提供救灾方案,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调整井下风流及避灾路线的维护,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5、技术科长(薛庆恩)是总指挥、副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助手。应准确地提供相关的技术数据及资料,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协助矿长进行灾害处理。6、供应科长(韩杰)应根据营救计划,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材料。7、保卫科长(张宪武)负责灾害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门附近设专人警界、严禁非工作人员逗留、围观。8、机运科长(马宏坤)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确保
8、机电、运输系统的畅通。9、地测科长 (李在春)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为指挥部提供准确地质资料。10、运输区长(张显学)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迅速将救灾物资、升入井人员运送到指定地点。11、安监科科长(韩春)根据总指挥的命令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没有矿长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一律不准入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井下人员及分布情况。12、通风区区长(邹方明)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有关技术数据及资料,参加抢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按照总指挥的命令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后,观察通风系统的变化情况,并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设施,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13、兼职救护队在事故处理过程
9、中,在救护大队未到达之前,担任现场临时救护工作。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做好临时抢救工作。14、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初查情况,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总指挥命令,随时掌握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入井人员和井下各地区的人员数量。15、矿灯发放负责人只对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发放矿灯,并统计入井人员的人数和姓名,及时汇报指挥部,对没有总指挥鉴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不得发放矿灯。第四节 应急准备 为保证应急过程有效实施,物资供应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平时做好装备的保管工作,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一旦发生事故能立即投入使用。1、应急物资 (1)井下各施工
10、地点消防材料的管理1)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都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生产水平井底车场:10L泡沫灭火器4台非提升水平井底车场:10L泡沫灭火器 2台暗井井口及井底:10L泡沫灭火器2台,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井下绞车房:CO2灭火器 1台,8kg干粉灭火器 1台井下水泵房:CO2灭火器2台,8kg干粉灭火器 1台井下变电所:CO2灭火器 2台,8kg干粉灭火器 2台充电室 :CO2灭火器 1 电机车库 :10L泡沫灭火器 1台,CO2灭火器 1 台充电硐室 :8kg干粉灭火器 2台(以每台电机车计)爆破
11、材料发放硐室:10L泡沫灭火器1台,8kg干粉灭火器 1台采掘作业地点:8kg干粉灭火器 2台,CO2灭火器 1 台采面上下顺:8kg干粉灭火器 2台,CO2灭火器 1 台皮带转载点:8kg干粉灭火器 2台,CO2灭火器 1 台机电硐室:8kg干粉灭火器 2台,CO2灭火器 1 台2)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知本岗位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2)建立消防材料库,贮备设备如下: 水泵、局扇、风筒、灭火器、铁锹、黄土、河沙、料石、水泥、方木板、红砖、铁丝、钢管、胶管以及其他所需设备。井下配电室、机电设备集中的地点、溜子皮带机头机尾、工作面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详
12、见消防材料库存设备、工具及材料名细表) (3)自救器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1)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包括管理人员,应急队员所需的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集中发放不许个人保管,要定期对现有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检查与调校,对过期或失效的及时更换。 3)板石煤矿每季度组织对职工进行自救器的使用和培训,新职工必须在培训后方可参加工作。 4)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4)其它 交通工具为公司救护车,配备急救抢险器械和急救药品,矿灯为防爆型矿灯,照明亮度和工作时间满足救援需要,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监测数值准确,工作时间满足救援需要,个
13、体防护为工作服和自救器、毛巾。2、应急准备(1)公司内、外,井上、下通讯通讯装备为移动电话(手机)和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井下重要作业场所,如回采工作面、井底车场等地点安装防爆电话,使井上下随时取得联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起来。(2)指挥中心通知方法和招集顺序严格执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安全指挥和领导值班制度。井下作业地点发生事故后,迅速汇报值班领导,由值班调度通知所有成员立即赶往救援指挥中心。发生事故后,班车司机按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排名顺序和就近原则迅速运输人员到位,同时再增配一辆小车运送人员,第一批救援人员必须20分钟到位
14、,其他人员在30分钟内到位。安全员负责清点当班入井人数、发生事故地点作业人数及井下作业人员分布情况,指挥中心根据上述情况分析事故性质、规模并初步制定救援方案。如发生瓦斯爆炸、火灾、水灾、气体中毒时,可直接通知救护队。(3)发生事故后的通知程序1)地面发生灾害事故时,用电话、手机或人员通知救援机构负责人。救护大队119电话报警局总医院组织临时营救保卫处矿值班领导发现者其它相关单位集团公司调 度矿调度集团公司领导应急机构成员应急指挥部领导2)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受灾人员或值班人员汇报矿调度员或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类型组织临时营救小组进行抢救并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及相关人员。矿井值班领导矿
15、值班领导 了解事故性质、受灾情况、成立发现者救援小组进行临时营救救护大队集团公司局总医院保卫处其它相关单位矿调度集团公司领导应急组织机构成员矿应急指挥员3、基本应急程序矿井发生事故达到四级以上时,矿指挥部立即启动矿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1)总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正式运转。(2)由矿调度室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下达矿山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营救。(3)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
16、上级有关领导汇报。(4)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灾害情况和救援需要,通知矿山救护队、医院等单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5)由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制定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6)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队伍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要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保护装备方可进入事故抢救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人员必须按照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7)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
17、,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设专人记录事故抢险方案和执行情况,监测、监控事故发展态势,提前采取制定的应急措施。66第二章 矿井自然情况第一节 矿井交通位置、地形、地貌气象及地震情况一、矿井交通位置板石煤矿位于吉林省东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板石镇湖龙村境内。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301556至1302042,北纬424555至424933。距珲春市区约12km。井东部有珲春至敬信中俄边境国防公路,井田东北部边界有珲春至中俄边境长岭口岸公路,井田中部有板石镇到河口的砂石公路。二、地形地貌 本井田位于珲春盆地西南部边缘地带,井田南部边界为石炭二迭系及海西期花岗岩组成的低山,西与西北被图们和珲春河围绕,区内
18、大面积为冲积平原,地面标高+20m +30m。本区标高点为南部七盘岭海拔标高为514m,最低为本区西北西崴子一带,海拔标高+20.2m。井田内地表水系发育,河流、人工渠纵横交错,井泉到处可见,珲春河在井田西部边界通过。三、气象及地震情况本区地下中纬度,属中温带近海型大陆季风气候。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和西北风,风力一般为56级。气温36.8 -32.5。降水量848.9mm416.2mm,年平均积雪量30mm,冻结期11月上旬至翌年4月上旬,最大冻土深度为1.5m。该地区地震裂度为度,属弱震区。第二节 瓦斯、煤尘、自燃、顶底板及围岩情况一、瓦斯、煤尘、自燃情况瓦斯:2014年我矿瓦斯鉴定结果为高
19、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9.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1.16m3/t。煤尘:经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鉴定19#、20#、21#煤层煤尘爆炸具有爆炸性。自燃:经中国煤炭科学研究院沈阳分院鉴定,煤炭自燃倾向性为类,属于容易自然煤层。二、顶底板及围岩情况煤层顶底板为泥岩,粉砂质泥岩,粉砂岩及砂岩,厚度为0.53.0m,本区岩石极易软化,工程地质条件为中等到偏复杂类型。第三节 水文地质区内根据水文地质特征共划分5个含水岩组,2个相对隔水岩组。故对本井田破碎带应引起重视。另外,本井田有26条断层,落差大于50米有13条,它们切割沟通各断层,有可能成为矿井的导水通道。该井田水文地质为
20、二类二型,工程地质类型为一类偏复杂型,环境为二类偏复杂型。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为294.25m3/h。第四节 安全出口有三条井筒:主、副、新副井直通地面,主、副、新副井三条井井筒倾角为25 ,主井设有 DTL120/405/2560型大倾角皮带运输机,负责全井的煤炭提升,并且主井还设有用于临时检修的JTP型矿用提升绞车 ;副、新副井安装JK系列提升绞车,XRCD型斜井人车运送升入井人员, 1吨矿车用于巷道开拓提升;风立井为回风井。第五节 避难硐室我矿在-570、-560、-550、-540水平建设四处井下永久避难硐室,避难硐室严格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设,避难硐室由过渡室
21、和生存室构成,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第六节 矿井生产状况矿井为斜井单一水平开拓。-480m标高为永久水平,设有主、副、新副井三条井筒,坡度均为25。主井长度1223m,安装有B1200型钢丝绳芯强力皮带运输机用于提升煤炭兼少量入风。副井、新副井长度为1230m,分别安装JK-3.530E矿用提升绞车,负责通风、排矸、运送物料升降人员兼入风。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板石煤矿现有两台FBCDZ30/2450型主扇,主扇电动机功率为2450kW,一用一备,可实现 7200
22、 m3/min-14100 m3/min 的变频调节。-480m、585m水平井底车场附近设有水仓,中央变电所及泵房,一段集中排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是一座现代化的大型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已形成了-480m生产水平。计划全年回采240万吨。矿井于2007年12月28日正式投产。全员1700人,井下作业人员1168人。目前生产情况如下:(一)采煤一区42201采煤工作面(二)采煤二区22016采煤工作面(三)采煤三区219b01采煤工作面(四)准备一队119b08备用工作面(五)大学生采掘队 -540轨道巷(六)掘进区312队:52303上顺 313队:东翼皮带巷315队:
23、12018开切眼316队:12018下顺317队:42201辅助上顺318队:52306回风顺槽319队:52303下顺第三章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第一节 矿井火灾形式及可能发生的地点矿井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为类,容易自燃。矿井火灾发生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内因火灾,是煤炭破碎后与空气中的氧接触,氧化生热,热量积聚导致煤层自燃引起火灾。另一种是外因灾害,是外来热源引起的火灾。如井下明火、放炮、电火花或电弧、机械摩擦发热着火、瓦斯或煤尘爆炸等原因引起的火灾。外因火灾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及风流畅通地点,特点为发生突然,发展速度快,如发现不及时或处理方法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风
24、流不畅通的地点,特点是发火地点外部征兆不明显,早期难以发现,灭火困难,燃烧延续时间长。第二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1、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3、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4、距井口门20m内严禁明火,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进风井口按规定安装防火门。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日用消防水池容量600m3,井下消防水池容量400m3),消防管路必须铺设到位,按规定设置消防三通阀门。6、使用阻燃风筒、阻燃输送带,不延燃
25、电缆。7、胶带输送机应有可靠的防打滑、防跑偏、超负荷保护和轴承温升控制等综合保护系统。8、加强入井人员的管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9、永久密闭实行“日检查,周分析”制度,每天对密闭进行检查,每周对密闭气体取样化验分析。10、工作面建立防火观测站,工作面回风流中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监控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及工作面的温度,以便随时掌握工作面自然发火预兆。11、井筒、平硐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入、回风联巷、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在井口房和井下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1
26、2、加强井下各种油脂的管理,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使用地点周围禁止有可燃物,可燃物要远离电气设备和电缆。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1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回采工作面采完后,必须及时撤出支护进行永久性封闭,定期检查密闭设施,杜绝采空区漏风。14、防止明火。井下严禁使用灯泡或电炉取暖、吸烟和一切明火;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焊接作业,若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焊接作业,必须执行明火的审批制度,制定安全措施,经相关领导审阅批准后方可施工。15、加强放炮管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避免放炮产
27、生火焰。16、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符合规程规定,正确选择安装维护电气设备,确保电气设备完好,防止短路、超负荷以免发生故障产生火花,并有防止电器设备或电缆发生电火花或电弧安全措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17、井口门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18、井下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以及采掘工作面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19、掘送巷道揭露煤层后,要加强对裸露煤层的管理。20、地面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按规定贮备各种防灭火器材。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知本岗位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21、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内应安设消防水管,消防水管每50米安设一个三
28、通阀门;采煤工作面上、下顺内设置防火门墙;带式输送机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顺内各转载点、卡轨车硐室、配电点应按要求配备2个灭火器、20 m长的胶管、2个装满沙子的容积(0.30.5m)以上的砂箱。22、加强内因火灾的预防,正确选择开拓、开采方法,加强早期识别和预报工作;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三节 火灾事故的抢救处理措施当井下发生火灾时,火源附近人员应了解判断发火原因和危害程度。利用电话(按“”字键)直通调度或其它方式通知调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附近的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直接灭火,如火势大无法直接灭火时,应迅
29、速撤离到地面,脱离险区。调度在接到受灾情汇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按救援预案的要求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救灾指挥部制定灭火方案组织抢救遇险人员。1、一般措施(1)现场人员发现井下起火时,首先弄清起火原因采取措施灭火,同时切断本区电源,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报告,调度室迅速通知安全监察部、通风部查清火情,严重时通知救护队配合查明火情,同时向总指挥、副指挥、值班领导汇报。(2)准备好治理火灾所需的材料、工具,存放在井口门消防材料库。应急指挥部根据火情迅速确定灭火方案。(3)在事故现场的区、队长负责带领人员把火熄灭,如不能直接熄灭时,要报告值班领导,并将全体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命灭火。(4)值班领
30、导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通知受灾害威胁人员撤离灾区,并按顺序通知附表人员,在总指挥未到之前,由值班领导同安全监察部、通风部、救护队等根据具体情况抢救人员,控制灾情扩大并进行灭火。(5)处理井下火灾的基本原则1)撤出灾区和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而受威胁人员。2)指挥中心根据火情和着火位置确定是否停风、反风、增减风量和调整系统。3)断开火灾范围的电源。4)由救护队和矿应急救护队组成灭火突击队,由进风侧接近火源和使用灭火器材直接灭火,当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并封闭火区。5)减少火区风流,控制火势。6)在灭火过程中要注视巷道支护及帮顶变化,防止因燃烧造成帮、顶跨落伤人。7)非矿山救护队员
31、不得在CO超过0.0024%,瓦斯超过1.5%、CO2超过2%,气温超过35的环境中作业.8)保护好火灾区的通讯线路,保持井上、下通讯联络。(8)根据以探明的火区范围和地点,制定相应的通风措施。其中在进风口、井筒口、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可采用风道风流直接短路或停止主扇风机运行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主风流倒转的措施,在入风的上山发生火灾时,不得任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做到:1)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3)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
32、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4)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条件。(9)救护队行动救护队在井下救护基地成立临时指挥部,首先摸清火源地点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分别从进回风巷进入灾区,行动时戴好救护用品,发现遇难人员,首先抢救脱险并迅速撤出灾区,如无人员遇难,则从进风道进入探明火区地点范围。2、发生火灾时应急处理措施(1)发生井下火灾,如火势不大,现场人员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到就近消防器材库取灭火器材或用其它手段扑灭火灾防止火势扩大,同时用电话迅速报告调度室。(2)如火势大、温度高、有害气体超标时,现场人员不得强行灭火,同时通知回风侧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域。(3)发生火
33、灾时,当班瓦斯员应赶赴现场,随时检查瓦斯、CO、CO2浓度,并指挥人员灭火或撤离火区。(4)如果火势过大无法直接灭火时,由救护队先在进风侧砌筑密闭墙,再到回风侧砌筑密闭墙,迅速隔断着火巷道。3、掘进巷道火灾的应急措施掘进巷道是采用局扇供风,发生火灾后局扇的管理对灭火十分重要。如着火巷道中瓦斯浓度没有达到爆炸界限时可降低局扇供风,减少火区供氧量,达到控制火势的目的,并用灭火器或其它灭火材料、工具进行直接灭火。如着火巷道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时,则首先切断电源和局扇供风,迅速封闭巷道,待火源熄灭后再启封密闭墙。4、灾区处理及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1)在探明火灾地点范围后,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人员灭
34、灭火。如能直接灭火,则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工具(水、灭火器、砂等)将火直接扑灭,如不能直接灭火,则采用封闭措施,救护队分别在进回风巷道较为稳定的地方砌密闭墙,砌密闭墙必须两头同时施工,同时结束。两头必须同时测定有害气体的浓度,防止其它事故发生。(2)地面必须装备足够的料石、黄土、沙等材料,随时可以装车下井使用。第四节 火灾自救措施1、入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熟悉其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在发生火灾时能自救逃生。2、入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计划,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的有关常识,熟悉工作地点,了解避灾线路。3、发现火灾又不能直接扑灭的情况下,灾区人员接到撤退命令,撤离灾区时要保持镇定,不要惊慌、拥挤、
35、乱跑,应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快速有序地按避灾线路撤离。在进风测人员应沿进风顺槽、进风巷道撤退到安全地点,在回风侧人员立即佩戴自救器及时进入进风道,撤退到安全地点听从值班领导指挥,准备灭火。在灾区内暂无法出来的人员,应在火区内,利用一切材料筑临时避难室,尽量减少体力消耗,降低耗氧量等待救护。第四章 瓦斯 、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的地点矿井煤层赋含瓦斯,在开掘过程中揭露煤层或穿越断层时都有大量游离瓦斯涌出的可能。由于煤尘有爆炸性,因此揭露煤层时出现煤尘堆积、飞扬都可能发生事故,忽视瓦斯、煤尘的管理就有可能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必须加强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隅
36、角的瓦斯管理,加强对产生煤尘地点的除尘管理。第二节 矿井发生瓦斯积聚的预兆我矿开采的煤层变质程度高、瓦斯含量大,2014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较高,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各项制度,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瓦斯超限,防止瓦斯积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局扇停止运转,出现停风区域。2、局扇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过远。3、局扇风筒的漏风大及其它原因引起工作面供风不足。4、风量分配不合理,巷道中风速低,风流的运动成层流状态。5、对采空区以及上隅角处理不当,通风不良,引起局部瓦斯聚积。6、局部地点瓦斯涌出量大,风量不足以将瓦斯浓度稀释到规定的范围。第三节 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37、1、防止瓦斯积聚的技术措施(1)加强通风管理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坚持“以风定产”,使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分配合理。1)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电源)“两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局部通风机要挂牌专人管理,禁止随意停开风机。有计划停风时,矿井必须制定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在停风前,必须先撤出工作面人员并切断供电电源,并安排专人设好警戒,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38、5m,风筒吊挂要保持平直,拐弯处设置弯头,不堵塞风筒。风筒接头应严密、不漏风。局部通风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小于10m。安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供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1.43倍,以保证局部通风机不出现循环风现象。2)加强采煤工作面的通风管理。采煤工作面应重点加强上隅角和尾巷管理,杜绝瓦斯积聚现象。加强采面的日常管理,监督采面及时放预裂炮、及时退锚,当尾巷不冒落及时采取堵袋子等有效措施。(2)严格执行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步骤排放瓦斯、检查瓦斯、开启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开
39、启风机的条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当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达到3%时,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报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在救护队监督下进行瓦斯排放。(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瓦检员要按照瓦斯检查点设计计划规定检查各地点瓦斯情况并及时汇报调度。(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矿值班领导、区、队长、流动电钳工、瓦检员、班组长入井前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6)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负责该地点瓦斯检查工作。(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
40、行。(8)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按照瓦检员日常管理规定内容检查负责区域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9)瓦斯检查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瓦检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0)建立健全瓦斯日报审阅制度,每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负责人、总工程师审阅。掌握井下各地点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11)两台主扇风机必须都能满足生产需要,一台正常运行另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2、防止瓦斯爆炸措施以杜绝井下发生瓦斯积聚、杜绝无风、微风为本,坚持禁止一切火源进入井,制定防止摩擦火花、撞击火花、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火花的安全技术
41、措施。(1)必须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2)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井下设备必须防爆性能良好,矿机电科要定期检查井下设备失爆现象,发现失爆现象立即处理。(3)矿灯要完好,严禁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4)严禁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批准后,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安全监察部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按照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5)局扇要实现“三专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停风期间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6)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出现短路现象可自动切断电源。(7)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
42、、鸡爪子“并安设漏电继电器,保证各种保护齐全可靠。(8)爆破工作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放炮做到“一炮三检”,严禁放明炮、糊炮,严格使用水炮泥。(9)加强火工品管理,火工品必须按规定领取、存放和使用,严禁私藏火工品。 3、井下瓦斯安全检查重点(1)主要进风井筒与大巷的检查 矿井主要进风井筒、大巷,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瓦斯问题,但是进风井筒、大巷穿过煤层或打在煤层中,风流中可能出现瓦斯浓度超过0.5%的现象。 检查时发现风流瓦斯浓度超过0.5%时,要立即通知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20m半径范围内停止一切机电设备运转。 (2)主要回风井筒与回风大巷的检查 规程规定,矿井总回风流或一翼回风流中瓦
43、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0%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采区瓦斯的检查 重点检查采区瓦斯治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瓦斯积聚现象;瓦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应急措施和避灾路线是否完善。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采区入风巷道中的瓦斯超过0.5%时是否采取措施,是否切断工作面的所有电源。 2)工作面风流瓦斯及回风道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是否停止电钻打眼。 3)工作面风流瓦斯超过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是否装药爆破。 5)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瓦斯达到1.5%时,是否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4、 6)采区内是否存在0.5m3瓦斯浓度达到2%的积聚现象。 7)瓦斯积聚地点附近20m内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是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处理。 9)瓦斯排放是否采取安全措施,瓦斯检查员、安检员、班(组)长是否在场。 10)瓦斯浓度达到3%时,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是否在24h内封闭。(4)瓦斯管理的检查 1)瓦斯检查员是否配备齐全,各工作面是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2)井下各个检查点是否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 3)瓦斯检查是否有记录,是否做到检查牌板、记录、报表三对口。 4)瓦斯
45、检查员检查记录是否随身携带,记录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按规定每班检查3次。 5)瓦斯检查员是否在现场交接班,有无空、漏、假检现象。 6)检查仪器是否有效、准确。 7)爆破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8)在停风区是否有人作业。 9)停风区是否有栅栏、警标。 (5)采区的安全检查 现场检查的重点:一是采煤工作面通风设施是否完好;二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是否积聚。三是采煤机开气时工作面瓦斯浓度是超限。四是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浓度是否超限。五是检查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存在串联通风时各地点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定;采煤工作面风量是否符合要求,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采煤工作面风速是否超过规程规定。 2)采煤工作面巷道断面是否满足通风的要求。 3)采煤工作面、硐室的温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4)采煤工作面是否出现串联通风现象,串联通风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5)采煤工作面的风量配备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6)采煤工作面是否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7)采区内的回风是否是专用回风道,是否有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8)采区内的采空区是否有漏风现象。 9)采区内是否有控制风门。采区内的风量是否能够调节。 10)采区内是否出现角联网络。 11)采区内巷道是否有无风作业地点。(6)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