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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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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11003 - 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XX211003-xx代替21001-xxxx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xx-02-18 实施xx-02-18 发布xx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办法21目 次 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职责35管理内容与方法65.1管理原则65.2课题申报管理75.3课题组织管理95.4课题过程管理115.5课题验收管理155.6示范应用管理165.7课题经费管理185.8课题知识产权与资产管理205.9课题报奖管理216附则21附录A 业务流程汇编21附录B 业务表单汇编21xx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

2、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管理规范化、精益化水平,保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高水平、高质量地组织与实施,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系统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及各分子公司。1.4 公司各单位承担的其它国家部委、省(区)级科技项目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

3、2011363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五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国科发财字2007241号)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国办发2

4、00656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xx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x64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xx531号)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xx49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xx286号)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xx516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

5、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计xx86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xx年修编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xx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国家科

6、技计划课题指由国家科技部立项与组织,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的相关科技项目,主要包括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前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与改革后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3.2 课题承担单位(部门)指公司系统内具体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施任务的总部部门或分子公司,是课题的责任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必须由独立法人单位承担,总部各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承接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须以一级法人单位的名义申报与承接。3.3 课题参与单位指除课题承担单位外,在课题任务书中列名,承担课题研究

7、任务的其它法人单位。3.4 课题示范工程建设单位指具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工程建设任务的法人单位。3.5 公司专业科研机构指公司系统内从事技术研发的科研单位,主要包括南网科研院、五省区电科院等。3.6 课题组指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中列名,具体承担课题技术研究任务的研究团队,其成员主要来自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参与单位。3.7 课题组长3.8 是课题的第一责任人,是课题实施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课题主体研究思想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负责人。依托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参与单位对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管理。3.9 课题管理委员会指由课题承担单位组建的课题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包含计划、

8、财务、科技、基建、物资以及专业管理等部门人员与课题组成员代表。课题承担单位与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不是同一法人主体时,由公司科技部负责组建课题管理委员会。3.10 课题咨询专家组指由课题承担单位组建,负责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实施、重大技术问题决策等提供咨询服务的技术专家组。咨询专家组重点由公司专家委、专业管理部门技术专家以及熟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网外专家组成,对课题管理委员会负责。3.11 课题自验收指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正式提请国家科技部验收前,由公司科技部组织的内部验收。4 职责4.1 公司科技部4.1.1 是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

9、责制修订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办法;4.1.3 负责组织与审批各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负责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年度检查与自验收;4.1.4 负责审批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的公司科技项目;4.1.5 负责研究、协调与解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施的重大问题; 4.1.6 负责协调、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各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工作;4.1.7 负责与国家科技部及其下属管理机构的对口联系。4.2 公司财务部4.2.1 负责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项目预算管理;4.2.2 按国家主管部委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公司总部部门、直属机构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的管理;4.2.3 负责跟踪国家

10、有关中央财政支出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及时完善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发布具体业务指导意见。4.2.4 按国家部委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在课题申报、年度检查、财务审计等环节负责提供业务指导与相关财务证明材料;4.2.5 负责协助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4.3 公司计划部4.3.1 负责审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4.3.2 负责组织开展按基建程序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的前期工作。4.4 公司基建部4.4.1 负责组织开展按基建程序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4.5 公司专业管理部门4.5.1 参与国家科技

11、计划课题申报审查工作;4.5.2 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检查、中期检查、重大技术决策与项目内部验收评审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对课题实施给予专业技术指导。4.5.3 在管辖业务领域内配合落实课题研发与示范应用所需的配套条件。4.6 分、子公司科技管理部门4.6.1 是本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的牵头部门;4.6.2 直接负责本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实施、自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4.6.3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主管部委与公司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管理要求;4.6.4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条件,协调解决课题管理过程中的问题;4.6.5 负责检查、监督与考核课题组的课题实施进度与实

12、施成效;4.6.6 按规定定期向国家部委、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6.7 负责与课题咨询专家组对口联系。 4.7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4.7.1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项目预算管理;4.7.2 按国家主管部委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的管理;4.7.3 按国家部委颁布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在课题申报、年度检查、财务审计等环节负责提供业务指导与相关财务证明材料;4.7.4 负责协助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4.8 分、子公

13、司计划部门4.8.1 参与本单位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审查工作;4.8.2 负责安排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4.8.3 负责本单位按基建程序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的前期工作。4.9 分、子公司基建部门4.9.1 负责本单位按基建程序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4.10 分、子公司专业管理部门4.10.1 在分、子公司层面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审查工作;4.10.2 派员参加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委员会与咨询专家组,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年度检查、中期检查、重大技术决策与项目内部验收评审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对课题实施给予专业技术指导

14、。4.10.3 在管辖业务领域内配合落实课题研发与示范应用所需的配套条件。4.11 课题示范工程建设单位4.11.1 是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建设的责任单位;4.11.2 按公司基建、技改工程的管理要求,负责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工程的立项申请、建设与运维;4.11.3 依托课题组的技术支持,负责在建设过程中落实课题研发的技术要求;4.11.4 按公司工程可研、设备入网等相关管理规定,依托咨询专家组与专业管理部门,对课题组提交的技术方案、研制设备进行质量管控; 4.11.5 依据研发需求,负责提交示范工程有关运行数据,配合开展示范工程运行技术指标评估。4.11.6 负责配合课题承担单位做好验收

15、迎检有关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管理原则5.1.1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按两级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组织,统筹管理”的原则。总部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配套经费与项目安排、年度检查、自验收进行统筹管理,直属机构与分子公司直接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管理。5.1.2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实行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与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承担单位是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协调;课题组长是课题的技术责任人,负责课题技术研发的组织与实施。5.1.3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实行管理委员会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科技或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包括科技、计划、财务、基建、物资、专业

16、管理等部门与课题组代表在内的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协商解决课题实施与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跨单位、跨部门、跨业务的协调问题。5.1.4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实行与科研团队、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直接挂钩的机制。各单位在选择课题参与单位或组建课题组时,须确保有公司系统内部科研单位参与,并应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在课题技术研发组织、核心技术承接、科研团队与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验、测试等基础平台建设,宜与公司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统筹考虑,并在规划、设计与建设中做好研发平台长期支撑公司科技创新的技术方案。5.2 课题申报管理5.2.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由公司统一组织,各分子公司配合

17、。5.2.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应以国家科技创新导向为基础,围绕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与专业技术发展需求进行策划,并重点依托公司重点实验室、科技领军人才工程、重点科研团队建设与公司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而开展。5.2.3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管理包括提交申报建议、专家评议、意向批复、申报材料编制与审查、提交申请等环节,具体流程详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流程(见附录A)。5.2.4 公司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年度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通知与指南,统一组织各单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有意申报的部门或单位,应填写课题申报建议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司科技部。课题申报建议书具体内容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建议书

18、(见附录B)。5.2.5 公司可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已部署重点科研工作以及公司专家委建议,自上而下统筹部署课题的申报并指定申报单位与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公司部署课题由指定的申报单位牵头,协调示范工程建设单位共同完成课题建议书的编制。5.2.6 公司科技部在汇总各单位申报建议书后,组建专家组,对申报建议书进行咨询、讨论与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审查工作重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课题的必要性、创新性与可行性;课题申报单位的研究基础、技术力量和条件;课题拟参与单位的资质、信誉度、技术力量和条件;各单位在课题中的任务分工、经费估算及资金解决与分配方案;课题组长及主要参研人员组成;课题示范工程建设的条件;5.2

19、.7 课题申报时,预期成果示范应用需要在业务平台(包括生产实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实施的,须取得申报单位业务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申报。预期成果示范应用涉及征地、环评、水保与政府行政审批,需按基建程序管理的,须取得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申报。预期成果示范应用需在系统外单位、用户资产范围内建设的,须取得相关单位、用户书面同意后方可申报。申报建议书应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申报。对于取得相关领导、部门、用户同意的申报,公司将在申报意向审批时予以优先考虑。5.2.8 各单位遴选课题参与单位组建申报团队时,应重点考虑课题申报与后续实施的技术要求、相关单位的技术实力以及以往的

20、履约绩效。申报团队的组建须符合产学研合理搭配的要求,所承担的技术任务须与相关单位的核心竞争力适配并做到分工明确、各自侧重、互不重叠。有产品研制或示范应用任务的课题,应吸纳在行业内有较强实力的设备制造商参加,高等院校原则上不应独自承担示范工程设备的研制工作。在公司以往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中有不良履约绩效记录的, 2年内不得作为参与单位参加公司系统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5.2.9 各单位在组建申报团队进行课题申报时,应与课题参与单位联合签署申报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申报意愿、保密要求与违约处置、申报阶段的知识产权归属、各方的技术任务、申报课题资金的筹措与分配方案。上述内容作为后续管理与合作的依据

21、。申报协议具体内容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协议(见附录B)。5.2.10 公司科技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各单位的申报进行审批,批复明确拟申报课题的牵头单位、申请国拨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的预算总额等内容。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应依据批复与国家科技部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编制课题申请书。原则上不得改变批复内容,申报过程中外部条件发生改变,确需更改的,应报公司科技部同意。5.2.11 课题申请书编制完成后,牵头申报单位应依据国家科技部的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团队与专家进行模拟答辩,并依据专家点评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优化。各单位在组织模拟答辩时,应侧重做好点评专家的遴选与技术方案的保密,点评专家应熟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要

22、求,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权威性,专家组成应充分考虑产学研用的合理搭配。5.2.12 申报材料完善定稿后,牵头申报单位应于课题申报截至日期前组织课题各参与单位完成各自单位内部审批流程,按期报送国家科技部,同时将最终稿申报材料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2.13 牵头申报单位按国家科技部申报工作安排与公司有关要求,负责组织申报团队参加课题的申报答辩。申报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评审,初步确定批复意向后,牵头申报单位应按国家科技部要求,组织参与单位参加国家科技部组织的技术约谈,共同编制课题实施方案与课题合同任务书。5.2.14 牵头申报单位在开展技术约谈、实施方案编制、课题合同任务书签定等工作中,如国家

23、科技部对课题申报的技术要求、资金要求或成果示范应用要求与公司前期的批复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应及时向公司科技部报告,并依据公司科技部意见推进相关工作。5.2.15 课题合同任务书应按课题申报材料以及与国家科技部的约谈意见进行编制,原则上不得对课题研究内容、预期成果、技术指标、课题经费、课题组长及参与单位进行调整,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征得公司科技部同意后报国家科技部审批。课题合同任务书经国家科技部审查通过后,由课题牵头申报单位组织各参与单位履行签订手续,并将正式签订的课题任务书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3 课题组织管理5.3.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组织管理重点依托管理委员会。课题承担单

24、位应在课题任务书正式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由本单位科技或业务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专业管理部门、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与课题组代表参与的课题管理委员会,并将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发文抄送至公司科技部备案。5.3.2 课题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解决课题实施的重大管理问题,重点开展跨部门、跨单位工作的协调,其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管委会应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听取课题各实施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课题实施在资源调配、资金安排、示范工程立项、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以及需要跨部门配合的重大问题,明确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阶段性工作要求。5.3.3 课题承担单位与示范工程

25、建设单位隶属于不同法人时,由公司科技部组织成立课题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课题实施中跨单位的重大事宜。按职责归属,应在课题相关单位内部决策的问题,由相关单位依托本单位的课题管理机构解决。5.3.4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组织管理应加强对课题组长、各子任务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核心骨干人员的管理。原则上无不可抗拒原因相关人员不得更换,确因工作调离,出国深造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提出书面审请,经课题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或向国家主管部委提出更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人员更换原因及理由、后续研发工作的替代人选及工作安排,替代人员的书面同意函等内容。不履行人员更换手续,擅自脱离课题组,不参与研发

26、工作任务的,按无故退出处理。5.3.5 对于系统内无故退出人员,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不良记录备案,并将情况通报至相关人员所在单位与部门,2年内禁止其申报公司科技项目,取消其参与课题绩效奖金分配资格,取消其在课题奖励申报中列名资格。对于系统外参与单位人员,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其进行约谈,必要时应正式向其所在单位反馈。拒不改正的应做好不良记录备案,按不良技术供应商进行管理,2年内禁止其承接公司科技项目。5.3.6 课题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通过年度绩效评价、合同履约评价等方式对各单位与核心骨干人员参与课题研发的工作投入与工作成效进行评价与考核。对系统内人员,相关评价结果应与相关人员的

27、职称评定、课题绩效奖金发放、技术专家岗位任期考核等工作直接关联。对于系统外参与单位人员,相关评价结果应与科技项目技术供应商管理直接关联,确保形成有效监督与闭环管控。5.3.7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应建立有效的专家咨询机制,承担单位在课题任务书正式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课题咨询专家组。在课题实施周期内,咨询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保持不变,全程参与课题的开题评审、中间检查、年度检查、自验收等重点环节,并及时向课题管理委员会反馈专家意见。5.3.8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技术研发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原则上,课题组长应主持课题技术研究、组织与管理课题组技术研发工作。因课题申报需要,课题组长由行政领导担任,实际承

28、担技术研发管理工作有困难时,可委托相关技术专家或技术骨干代为主持技术研发工作,并应做好工作监督。受委托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较强的大型科研项目组织、研发与管理能力。技术研发工作需资源支撑或相关部门配合时,由课题组长代表课题组将相关要求提交至课题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5.3.9 课题实施过程中,承担单位应合理安排本单位科研人员,构建由领军人物、技术专家、青年骨干组成的研发团队,紧密跟踪与深度参与课题各参与单位的技术研究工作,对各方承担的科研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有效掌控,并做好成果承接工作,有计划地培养与锻炼公司科技人才队伍。5.4 课题过程管理5.4.1 公司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过程管理重

29、点应对课题开题、技术协议签订、进度跟踪、年度检查、中期评估等环节进行有效管控。5.4.2 公司科技部负责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与协调。直属机构、各分子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过程管理。5.4.3 课题开题5.4.3.1 课题承担单位应在课题任务书正式签订后2个月内,组织课题组完成课题开题工作,编制开题报告。5.4.3.2 课题开题工作的重点是依据课题任务书,做好课题实施的整体策划与工作安排。应在申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课题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与实质性技术创新点,明确各方任务分配、成果交付形式与技术考核指标以及各方技术交界面,统筹考虑技术研发与

30、示范应用工作,做好两条线的工作衔接安排,并落实管理团队组建、示范工程选点及其它配套条件。确保研发目标、方向与路线明确,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责任明晰。5.4.3.3 课题承担单位应制定课题的节点目标计划,明确落实开题评审、任务分解、基础研究、工程可研、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研制、检验测试、机电安装、工程调试、工程试运、验收准备和验收通过的时间节点。具体内容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节点目标计划表(见附录B)。5.4.3.4 开题报告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开题报告评审要点(见附录B)开展初审工作,通过后报公司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课题组应认真评估专家评审意见,

31、并对技术方案进行优化与完善。5.4.3.5 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由课题管理委员会组织课题组成员、相关配合部门召开课题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同时对需配套的资金与示范应用课题进行安排,相关会议纪要抄送公司科技部。5.4.4 技术协议签订5.4.4.1 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课题承担单位应依据开题评审确定的技术内容与工作安排,与课题参与单位签定技术合作协议。技术合作协议书应重点明确各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技术交界面、考核指标分解、研发成果交付物及其考核方式与标准、详细经费分配等。具体内容见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技术合作协议(见附录B)。5.4.4.2 承担单位与各参与单位签订技

32、术协议时,应注重明确课题成果示范应用的载体及其与现有系统、设备技术接口的责任方,同时,应明确相关载体的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归属。如科研成果载体所有权归属参与单位的,应在协议中明确示范应用时载体所有权移交示范建设单位的经济处置方式,并就相关报价依据与标准达成统一意见。原则上,相关报价不应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报价,承担单位以自筹经费资助参与单位进行相关研发的,相关报价依据或标准应充分体现出资方在成果知识产权与载体的所有权上所享有的权益。5.4.4.3 技术协议作为承担单位与各参与单位在课题实施中责权划分的法律性文件,应按合同办理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签定。成果示范应用需示范建设单位或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应召

33、集相关单位或部门对技术协议进行会审共同确认后签订。涉及到成果所有权转移,需与示范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处置关系的,应邀请监察、审计部门参会,形成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并按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签署协议。技术协议与课题合同任务书一道作为课题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5.4.4.4 课题承担单位需以自筹经费资助参与单位开展课题研发时,应签定技术研发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签定流程。支付给课题参与单位的自筹经费额度,应以课题任务书与前期申报协议为依据,如需调整,由课题承担单位在网公司批复相关配套项目后,按公司物资招标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实施。5.4.5 课题实施管控5.4.5.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

34、行节点目标计划管控。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课题组与相关部门按照开题时确定的节点目标计划推进课题实施,并按要求定期向公司科技部报送节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与完成标志物。公司科技部依据计划与完成情况对课题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发布。5.4.5.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实行定期联络会议制度,课题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重点听取课题组及相关部门课题进展情况与示范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对下阶段主要工作进行部署。联络会会议纪要应及时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4.5.3 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作为课题管理委员会的日常机构,应及时跟踪与掌握课题实施情况,做好进度

35、跟踪、工作指导与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影响课题推进的组织管理问题。需公司协调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科技部组织协调。5.4.5.4 课题组长负责组织和主持技术研发工作。应在课题节点目标计划的基础上,依据课题各子任务的技术内容、特点属性、与其它任务的技术衔接、时间先后等逻辑关系,组织课题组对节点目标计划进行详细分解。详细分解应将各子任务的具体工作内容细分为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的关键里程碑,并依据技术、时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里程碑节点的完成时间与工作完成标准,确保课题实施管理目标明确,管控有据。5.4.5.5 课题组长应不定期组织各参与单位召开技术联络会,听取各方技术研发进度、阶段性技术成

36、果情况汇报,并就各方技术衔接工作进行研讨,确定技术方向,解决影响后续工作的技术问题。会议情况或纪要应报课题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备案。5.4.5.6 课题组长应依据详细分解后的子任务计划,组织管理团队对技术研发过程实施有效管控,对于进度滞后或完成质量无法达标的子任务,应及时跟进,加强督办,确保课题实施进度可控。5.4.5.7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课题组长按要求定期将课题实施进展情况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工作简报的方式报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报送信息应重点反应课题总体执行情况、各子任务具体进展情况、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需协调解决问题。相关报送信息经承担单位科技管理

37、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4.5.8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管理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课题目标调整、研究内容更改、课题组长岗位调动、进度严重滞后、预期技术指标无法实现等对课题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课题组或相关部门应于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报告。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讨论形成相关意见,报公司科技部同意后实施。5.4.6 课题年度检查5.4.6.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公司科技部每年组织对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课题实施进度情况、阶段性科研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示范工程建设情况等。5.4.6.2 年度检查采用资料审查、会议检

38、查或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对课题组织管理情况、进度管理情况、技术指标达标情况、经费管理情况、以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课题成果水平进行评估。5.4.6.3 承担单位在接受公司年度检查前,应编制课题年度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其中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主要比照课题合同任务书,对课题本年度内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成果的获取情况、知识产权申报与授权情况、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完成情况、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以及课题配套条件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主要比照课题合同任务书中的课题预算书,分项说明课题国拨经费与自筹经费的使用情况。年度执行报告与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具体编制要求及报告模板按国家科技部相关规定执

39、行。5.4.6.4 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邀请具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咨询审计并出具咨询审计报告,相关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检查的必备材料。5.4.6.5 课题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就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组织课题组进行整改,并于公司年度检查后3个月内将整改完成情况及其证明材料报公司科技部。对于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的整改工作,应就整改方案、计划向公司科技部做专项汇报。5.4.7 课题中期检查5.4.7.1 国家级科技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具体检查要求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课题管理规定执行。5.4.7.2 课题承担单位在接到国家科技部下达的中期检查通知后,应组织课

40、题组开展课题中期总结工作,形成课题中期总结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与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编制课题迎检工作方案,经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于国家主管部委中期检查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科技部报送有关材料。5.4.7.3 公司科技部收到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课题中期总结材料与工作方案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课题承担单位。5.4.7.4 课题承担单位接到公司科技部反馈的审查意见后,应于国家科技部中期检查前5个工作日完成中期总结材料的修编与工作方案的优化工作,并在公司科技部的组织下开展课题迎接国家主管部委的中期检查工作。5.4.7.5 国家科技部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后,形成中期检查结果下发给课题承

41、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在收到中期评估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4.7.6 课题经国家主管部委中期检查,确定需要进行课题调整的,由课题组依据评估意见形成课题调整方案,经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科技部审定后按照国家部委相关管理规定执行。5.5 课题验收管理5.5.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完成后,在正式申请国家主管部委验收前,由公司科技部组织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开展自验收。5.5.2 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按国家科技部管理要求与公司科技部部署做好验收材料的编制与准备工作,验收材料重点包括课题验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形成的成果证明材料、第三方测试报告、课题验收财务审计报告等

42、,具体内容与形式以国家科技部管理要求为准。5.5.3 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材料的预审工作,重点对验收材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通知课题组补充或修改相关验收材料。财务审计存在问题的,应组织进行整改。5.5.4 验收材料通过预审后,承担单位应按公司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向公司科技部提出自验收申请,并将验收材料提交公司科技部审查。公司科技部在接到自验收申请后,组织咨询专家组开展课题自验收。课题自验收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对课题任务完成情况、技术成果示范应用情况、经费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与质询,并形成自验收意见。5.5.5 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依据自验收专

43、家组意见,组织课题组进行整改完善。对影响课题验收通过的主要问题,须整改完毕后方可向国家科技部正式申请验收。对影响课题评价的一般性问题,须在国家科技部正式验收前整改到位。5.5.6 课题自验收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与工作计划,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于自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科技部备案,自验收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以周报方式每周报公司科技部备案。5.5.7 承担单位应于课题验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因进度滞后或因问题整改无法按期申请验收,需申请延期的,由承担单位以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报公司科技部批准后,再向国家科技部提交延期验收申请。5.5.8 对未通过国家

44、科技部验收的课题,由承担单位以重大事项方式书面报公司科技部,并按国家部委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再次提请国家部委验收前,需重新履行自验收程序,通过公司科技部组织的自验收后,向国家部委提请再次验收。5.5.9 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被国家部委取消验收资格,或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除按国家部委规定对课题组长与承担单位进行处理外,另由公司科技部对承担单位进行全网通报批评,负有责任的相关参与单位团队与成员2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科技项目。5.5.10 公司为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配套部署的相关自筹科技研发项目,与国家课题一并接受验收,公司不单独安排验收。国家课题通过主管部委验收,其配套自筹项目视为通过验收,反之亦然。

45、各单位在国家科技部正式验收前自行组织的各类验收一律视为自验收,其验收结论不作为课题的正式验收结论。5.5.11 国家课题通过验收后,各单位如因对外合同付款、项目财务结算等自身管理要求,需对配套自筹科技研发项目进行外委验收或其它形式验收的,可按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自行安排。为国家课题配套的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其项目验收按公司基建或技改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5.5.12 国家课题通过验收后,应进行项目结算与资料移交归档,具体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5.6 示范应用管理5.6.1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成果示范应用宜与公司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或已规划的电网基建、技改项目相结合,并在设计与建设中做好相关载体

46、长期支撑公司科技创新的技术方案。5.6.2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示范应用的相关投资应纳入建设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课题管理委员协商明确具体资金安排渠道,并单独立项申报,不得与配套自筹研发项目合并申报。原则上,涉及征地选址、环评水保、行政审批的示范应用项目,宜在基建项目中安排。不涉及上述工作内容与环节的,可综合考虑建设内容、基础条件、业务归属等因素,在其它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安排,并按相关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和流程开展立项工作。5.6.3 示范应用项目经费在公司科研经费中安排时,其预算科目设置、取费依据应按建设内容参照基建或技改工程执行,不采用公司科技研发类项目的科目与取费细则。原则上,示范应用项目

47、预算应按照建设内容选取基建或技改定额编制,研制设备采购价,可采用同类设备询价方式确定,也可依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确定。示范项目前期、可研审批、立项、实施与验收管理均应参照基建或技改项目管理要求执行。5.6.4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成果示范应用应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课题管理委员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对于重大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可成立跨部门、跨单位组成的项目部,专职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工作。5.6.5 示范应用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实施,课题组应全面参与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研制(关键)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工作,并依据项目建设进度提交必需的技术支撑与研究结果。原则上,示范应用项目中与课题技术研发内容相关的技术原则、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应由课题组负责主导与明确,建设单位依据实施条件与课题组协商进行相关内容的技术决策与工程实施。5.6.6 依据国家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要求,课题研制的有关设备需示范应用,以验证其技术指标或水平的,其采购宜直接采用非招标方式,由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国家科技部批复的课题任务书与技术合作协议,按照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示范应用所需的研制设备或样机数量较多,设备采购经费数额较大时,其采购方案由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与课题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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