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月1日实施
作业文件目录
序
号
作业文件名称
作业文件编号
备 注
1
企业测绘部门方针
DYCH―ZY―01
2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DYCH―ZY―02
3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DYCH―ZY―03
4
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DYCH―ZY―04
5
地形图测量作业指导书
DYCH―ZY―05
6
工程测量作业指导书
DYCH―ZY―06
7
测量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
DYCH―ZY―07
8
测量生产现场安全制度
DYCH―ZY―08
9
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DYCH―ZY―09
10
测绘质量统计管理制度
DYCH―ZY―10
11
常使用方法律法规
DYCH―Z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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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测绘部门方针
程序编号
DYCH-ZY-01
版 本 号
1.0
页 次
1/1
服务** 专注**
诚信守诺 用户至上
保障质量 重视细节
团结合作 共展蓝图****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依据GB/T19001- ISO9001: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DYCH-ZY-01
版 本 号: 1.0
受控状态:
受 控 号:
编写: 审核: 同意:
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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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更改控制统计
版 本 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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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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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程序编号
DYCH-ZY-02
版 本 号
1.0
页 次
1/3
岗位/部门
岗位职责
总经理
1负责制订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同意公布质量体系文件,主持管理评审,保持质量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保持体系变更完整性;
3负责任命人员岗位,确保组织内职责权限得到要求和沟通;
4确保必需人财物资源取得,使之适应设计产品质量要求;
5经营市场拓展,确保企业业务取得;
6组织全体职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以确保全体职员业务水平不停提升,适应市场要求。
7负责勘测项目标接收和勘测任务下达;负责和勘测项目委托单位协议签定。
办公室
1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具购置、登记、入库等工作;
3负责企业机动车辆维护、使用管理;
4管理企业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
5分管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6分管企业财务工作;
7帮助总经理进行企业内部人事工作;
8负责企业职员职称申报、业绩考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
部门经理
1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体系运行监督、更正工作;
2负责企业内部测绘结果最终审核;
3负责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工作;
4负责对技术设计、技术总结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勘察,使勘察产品满足用户和规范规程要求;
6参与组织评审及不合格品控制;
7参与组织编发专业岗位上岗人员资格要求(《岗位人员能力要求》)及负责实施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8负责勘测标准、规范、规程及其配套标准图、通用图标识、发放,控制其有效性;
9负责组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并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实施管理评审活动。
项目责任人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验;
2对勘测项目质量、进度全方面负责;
3负责组织编制勘察纲领和测量设计书并给予实施;
4负责勘测文件和质量统计归档;
5负责勘测更改,组织并确保勘测后服务;
6负责对通常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7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验汇报撰写;
8负责产品质量检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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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程序编号
DYCH-ZY-02
版 本 号
1.0
页 次
2/3
岗位/部门
岗位职责
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责任人交给测绘生产任务;
2统计并保留全部测量统计;
3确保测量依据正确;
4对所完成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5对测绘资料,结果负有保密责任;
5负责对所完成测绘结果、资料整理上交;
6负责测量仪器使用、保养、标识。
质检人员
1对外业测量数据进行检验;
2对内业结果、汇报、图纸进行检验;
3对质检情况做统计;
4将检验出不合格产品退回给操作人员修改;
5对项目总体质量进行评定。
6将质检统计定时送交总师室。
档案室
1负责地籍数据、图纸、调查统计等整理归档;
2负责地籍勘界汇报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负责对工程测量原始材料、测量统计等整理归档;
4负责对工程项目放线图、完工图电子数据及图纸结果进行整理归档;
5负责档案室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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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程序编号
DYCH-ZY-02
版 本 号
1.0
页 次
3/3
岗 位 人 员 任 职 要 求
1、各岗位人员应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高度责任心、强烈法治观念和质量意识,敬业爱岗,尽职尽责作好本职员作,确保勘测质量。
2、凡对测绘产品质量有影响各岗位人员,均应含有对应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一定实践经验、技术技能,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各岗位人员资格要求以下:
1)项目责任人: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相关要求。有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中级及以上职称方可担任,项目责任人由分管勘测副总经理提名,送技术责任人立案。
2)测量人员:含有中专以上学历,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相关要求,含有初级职称(助工及以上职称)或经过专业培训考评合格方可担任。
3)绘图员:含有中专以上学历及本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掌握计算机CAD辅助技能,熟悉制图相关规程、要求、标准,图面部署均匀合理,线条整齐流畅,图例符合规范要求。
4)调查员:含有中专或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验十二个月以上,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含有技术员职称或经过专业培训考评合格后方可担任。
5)质检员:含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对本专业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熟练掌握本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掌握相关专业规范和要求。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工程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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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依据GB/T19001- ISO9001: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DYCH-ZY-02
版 本 号: 1.0
受控状态:
受 控 号:
编写: 审核: 同意:
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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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更改控制统计
版 本 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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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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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章节条款
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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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1/7
1地籍测量内容
地籍测绘目标是获取和表述不动产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等相关信息,为不动产产权管理、税收、计划、市政、环境保护、统计等多个用途提供定位系统和基础资料。
地籍测绘内容包含地籍建立或地籍修测中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调查、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等。
地籍测绘结果包含: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
2地籍测量精度要求
2.1 界址点精度
界址点精度分三级,等级选择应依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计划长远需要而定。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误差和间距超出50m相邻界址点间问距误差不超出表1要求;间距未超出50m界址点间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出下式计算结果。
2.2地籍图精度
地籍图精度应优于相同百分比尺地形图精度。地籍图坐标点最大展点误差不超出图上±0.1mm.其它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中误差不超出图上±0.5mm.相邻地物点之间间中误差不超出图上士±0.4mm。
2.3坐标系统
地籍测绘应采取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高斯正形投影;采取独立坐标系时均应和国家坐标系联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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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2/7
2.3地籍图百分比尺
城镇地域地籍图百分比尺通常采取1: 1 00。郊区地籍图百分比尺般采取1: 2 000,复杂地域或特殊需要地域地籍图百分比尺采取1: 500。
3平面控制测量
3.1平面控制网布设标准
平面控制点布设,应遵照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标准.也可越级布网。
3.2平面控制点
平面控制点包含基础控制点和地籍控制点。基础控制点包含一、二、三、四等控制点,地籍控制点包含一、二、三级控制点。
3.2.1地籍控制点
城镇地域城区地籍控制点密度通常为每隔100-200m一点,郊区或建筑物稀疏区地籍控制点密度通常为每隔200-400m一点,农村地域地籍控制点密度通常为每隔400--500m一点。
3.2.2 地籍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有条件时宜设置保护点,保护点个数不少于三个,地籍控制点应绘制点之记。
3.2.3平面控制测量方法
平面控制测量可选择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4 GPS控制测量
4.1各等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关键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要求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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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3/7
表2
4.2 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组成其它独立检核条件能够检核图形; GPS网点和原有控制网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3个。当重合不足3个时 应和原控制网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和联测点总数不得少于3个;
4.3对已经有控制结果利用
控制测量前,应充足搜集测区已经有控制结果和资料,按本规范要求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本规范要求已经有控制点结果,全部应充足利用,对达不到本规范要求控制网点,也应尽可能利用其点位,并对相关点进行联测。
4.4 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结果检核
4.4.1同时观察量结果检核
a三边同时环闭合差限差按下式计算 b多边同时环闭合差限差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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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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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不一样时段观察结果检核
同一边任何两个时段结果互差,应小于接收机标称精度2√2倍。若干个独立观察边组成闭合环时,各坐标差分量闭合差应符合下式要求。
4.5平差计算
二、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网全部应分级进行统一平差或联合整体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下表要求。
5地籍要素调查
地籍要素调查必需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调查基础内容包含:地块权属、土地利用类别、土地等级、建筑物情况等。
5.1地籍调查要求
5.1.1地籍要素调查以地块为单元进行。
5.1.2调查前应搜集相关侧绘、土地划拨、地籍档案、土地等级评定及标准地名等资料。
5.1.3调查内容应逐一填记在调查表或地籍测量草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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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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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地块权属调查
5.2.1调查内容 地块权属是指地块全部权或使用权归属,地块权属调查包含:地块权属性质、权属主名称、地块座落和四至,和行政区域界线和地理名称。
5.2.1.1 界址点、线调查
界址点、线调查是依据相关条件关系和法律文件,在实地对地块界址点、线进行判识。
5.2.1.2 土地利用类别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分类。
5.2.1.3 调查方法
土地利用类别调查以地块为单位调记一个关键利用类别。综合使用楼房按地坪上第一层关键利用类别调记,如第一层为车库,可按第二层利用类别调记。
地块内如有多个土地利用类别时,以地类界符号标出分界线分别调查利用类别。
5.2.2 建筑物情况调查
5.2.2.1建筑物情况调查内容
建筑物情况调查包含:地块内建筑物结构和层数。建筑物层数是指建筑物自然层数,从室内地坪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地坪以上半地下室且高度在2.2m以上算层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假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不算层数。建筑物结构依据建筑物梁、柱、墙等关键承重构件建筑材料划分类别。
6 地籍要素测测量
6.1 地籍要素测量内容
地籍要素测量对象关键包含:
a界址点、线和其它关键界标设施;
b行政区域和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
c建筑物和永久性构筑物;
d地类界和保护区界线
6.2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通常采取极坐标法、正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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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版 本 号
1.0
页 次
6/7
7地籍图绘制
7.1地籍图应表示基础内容
a界址点、界址线;
b地块及其编号;
c.地籍区、地籍子区编号、地籍区名称;
d土地利用类别;
e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f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界;
g行政区域界;
h平面控制点;
1相关地理名称及关键单位名称;
J.道路和水域。
依据需要,在考虑图面清楚前提下,可选择要表示部分其它要素。
7.2 地籍图形式
地籍图采取分幅图形式。地籍图幅面规格采取50cmX50cm。
7.3地籍图分幅
地籍图图廓以高斯一克吕格坐标格网线为界。1:图幅以整公里格网线为图廓线;1,1000和1:500地籍图在1:地籍图中划分,划分方法以下图所表示。
8面积量算
8.1 面积量算内容
面积量算系指水平面积量算,其内容包含地块面积量算和土地利用面积量算。 面积量算单位为平方米,计算取值到小数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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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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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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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面积量算方法
面积量算方法可采取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图解法等。
a.解析法:
野外勘丈全部界址点,依据实测数据解算出界址点点位坐标。通常采取解析交会法、极坐标法等方法施测。角度用不低于DJ6级经纬仪施测,距离用钢尺丈量或用电磁波测距仪施测。以全部界址点解析坐标和解析边长为基础,勘丈其它地籍要素几何图形,并依据宗地草图相关数据检核后成地籍图。
b.部分解析法:
采取解析法勘丈街坊外围界址点和街坊内部分显著界址点坐标,再用图解法勘丈街坊内部宗地界址点及其它地籍要素平面位置,以街坊外廓控制内部宗地。以解析法勘丈界址点为基础展绘出徒坊,再依据图解法测定宗地位置、形状,经宗地草图丈量数据校核后装绘街坊内部,成地籍图。
c.图解法:
(a)利用图解法(包含图解交会法、截距法等)直接勘丈界址点和其它地籍要素平面位置,并依据宗地草图丈量数据检核后,成地籍图;
(b)利用反应现实状况大百分比尺地形图,经过纠正图纸变形误差后,实地补充勘丈界址点和其它地籍要素到图上,依据宗地草图丈量数据检核后,成地籍图。这种方法仅在暂不含有经济技术条件部分地域能够采取,但精度必需满足要求。
9结果资料检验和验收
地籍测绘结果检验验收按测绘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
地籍测绘结果必需接收测绘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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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依据GB/T19001- ISO9001: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DYCH-ZY-03
版 本 号: 1.0
受控状态:
受 控 号:
编写: 审核: 同意:
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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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更改控制统计
版 本 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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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内容
更改人
更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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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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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概述
土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土地勘界)是依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正确基础资料而进行技术服务性工作。
2土地勘界依据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集体土地全部权调查技术要求》、《确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若干要求》、《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及(过渡期适用)等。
3土地勘界工作步骤
3.1土地勘界任务受理
a签署土地勘测定界委托书
b需要材料:计划红线图、计划设计关键点 、其它权源资料(土地证书、征地批文等)
3.2土地勘界外业调查
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是勘测定界中基础性工作,其工作内容类似于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但其调查范围和结果要求又不一样于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内容,同时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又兼有地籍调查内容,综合考虑,将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
3.2.1工作底图准备
a工作底图应是地籍图、地形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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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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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b工作底图百分比尺大于 1:,大型工程工作底图百分比尺大于 1:10000。
c工作底图现实状况不能满足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址线周围和界址范围内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
3.2.2权属界线调绘
查阅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及土地登记相关资料,并将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行政界线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其它土地权属界线确实定需要在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由相关权属单位相关人员按《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若干要求》要求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将权属界线测绘到工作底图上。下图为土地权属调查具体内容。
3.2.3土地利用类型及土地利用类型界线调绘
依据全国统一土地分类,利用地籍图、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或地形图上相关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经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周围各土地利用类型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并标注三级土地利用类型编号。同时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核实,和实地不一致,按变更地籍调查相关要求处理。
3.2.4基础农田界线调绘
在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阅用地范围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资料、基础农田保护区计划资料。将用地范围内及其周围基础农田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图上确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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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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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用地占用基础农田范围,并实地核定。
3.2.5农用地转用范围线调绘
假如项目用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经同意确定农用地转用范围农地,应将用地范围内及其周围已同意农用地转用界线绘制在工作底图上。
4外野测量
4.1平面控制测量
a) 坐标系统采取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坐标系统保持一致;
b) 利用GPS布设控制点,GPS 点点位应选在视野开阔处,要避开高压电线、变电站、电视台等设施,降低电磁波干扰;
c) 对勘测定界范围内地物进行测量,保持图和实地一致;
d)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测量作业及精度基础技术要求,遵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技术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等。
4.2界止点放样
利用RTK或全站仪将土地勘测定界坐标结果实地放样,并埋设界址桩或做漆标。
4.2.1假如项目用地范围行政隶属不一样,应在用地界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行政界线交点上加设界标。基础农田界线和用地界线交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分界线同用地界线交点应加设界标。
界标之间距离,直线最长为 150 米,显著转折点应设置界标。
4.2.2界标类型关键有:混凝土界标、带帽钢钉界标及喷漆界标。(各类界标应用范围参考《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4.2.3界址点编号标准上应以用地范围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编号。铁路、公路等线型工程
界址点编号能够采取里程+里程尾数编号。
4.2.4土地权属界线、行政界线和用地范围线交叉界址点编号应冠以字母表示:S 表示和省界交点;E 表示和地域(市)界交点;A 表示和县界交点;X 表示和乡(镇)界交点;C 表示和村界交点;Z 表示和村民小组界交点。
4.2.5界标位置在实地确定后,有条件地域应在现场测记“界址点点之记”。线型工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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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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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址点点之记”可一公里做一至二对点之记,但显著拐点应做点之记。
4.2.6若界址点在河沟池塘水域中,界标可埋设在岸边,待有条件时再补设界标。
4.3界止点放样精度
a) 两相邻界址点间,界址边丈量中误差控制在±5cm 范围内,坐标反算距离和实地丈量距离较差应控制在 ±10cm 范围内。
b)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原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之差中误差应控制在±5cm 范围内,许可误差应控制在±10cm 范围内。
5内业处理
5.1土地面积计算汇总
5.1.1量算内容包含:项目用地总面积;项目占用集体土地、国有土地面积和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量算出征用面积和其中占耕地、基础农田面积;划拨土地数量;出让土地数量;代征土地面积和其中占耕地、基础农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计划道路面积;同时还要把占用她项权利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面积量算出来,方便为土地登记提供数据。
5.1.2量算方法:采取计算机解析法。
5.1.3汇总要求:为保持资料及数据统一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面积单位及土地分类及填表格式必需全国一致。
5.2勘测定界图
5.2.1勘界图要素包含:用地界线、界址点、用地总面积 ( 大型项目用地,因土地勘测定界图分幅较多,能够不标注用地总面积 ) ;用地范围内各权属单位名称及地类符号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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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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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用地范围内占用各权属单位土地面积及地类面积;用地范围内行政界线、各权属单位界址线、基础农田界线、地类界线;地上物、文字注记、数学要素等。
5.2.2勘界图制作要求:百分比尺大于1:(大型工程可大于1:10000);保持现势性,和实地不一致要进行补测;界址点编号由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编号;界址点间距离最长不超出150米,大型工程能够延长。界址确定以计划红线图文字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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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程序编号
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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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用地范围图
为满足建设用地审批需要,勘测定界图编制完成后,应依据勘测定界图,将用地范围展绘到百分比尺大于 1:10000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制作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该用地范围图即建设用地审批中要求拟占用土地 1:10000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用地范围线能够直接依据勘测定界图界址线转入。
5.4编写勘界汇报
土地勘界汇报依据使用目标及土地性质分为:征地汇报和供地汇报。
5.4.1征地汇报包含内容:汇报封面、目录、技术说明、勘测定界表、勘测面积表、分类面积表、勘测定界图、界址结果表、用地范围图、权属审核表、情况审核表等。
5.4.2供地汇报包含内容:汇报封面、目录、技术说明、勘测定界表、勘测面积表、勘测定界图、界址结果表、情况审核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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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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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勘界汇报编写格式参考《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
6 检验、验收项目及内容
6.1 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网布设和标志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多种观察统计和计算是否正确。
——各类控制点测定方法、扩展次数及多种限差、结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起算数据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平差结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6.2外业调查
——权属调查内容和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土地面积汇总表中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是否一致。
6.3地籍要素测量
——地籍要素测量测量方法、统计和计算是否正确。
——各项限差和结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测量要素是否齐全、正确,对相关地物取舍是否合理。
6.4勘测定界图绘制
——勘测定界图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表述内容,图廓整饰等是否符合要求。
——勘界要素表述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对相关地形要素取舍是否合理。
——图面精度和图边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6.5面积测算
——勘测定界面积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用地面积测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6.6变更和修测结果检验
——变更和修测方法,测量基准、测绘精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变更和修测后房地产要素编号调整和处理是否正确
7提交结果
提交结果包含:土地勘测定界汇报(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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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图测量作业指导书
(依据GB/T19001- ISO9001: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DYCH-Z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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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图测量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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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形图测量作业指导书说明
本指导书只适适用于工程施工中局部范围内大百分比尺地形图测量。地形测量控制网点是在施工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得到,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和施工坐标系、高程系统相一致。远离工区时,也能够采取北京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统。百分比尺为1:200、1:500、1:1000和1:,按正方形或矩形法分幅。图式符号实施国家最新版本《1:500 1:1000 1:地形图图式》。地形测量因为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成图所使用仪器和软件不一样而采取不一样方法,不管采取何种方法,成图全部必需满足规范要求和用户要求。
本指导书中用字母M表示地形图百分比尺分母。
地形图测绘作业步骤(如右图)
二、图根控制点测量
1.通常要求
1.1图根点是直接供测图使用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可在各等级控制点上采取经纬仪交会法、测距导线法、全站仪坐标法、三角高程、水准测量、GPS等方法测量。
1.2图根点或测站点精度以相对于邻近控制点中误差来衡量,其点位中误差不应超出图上±0.1㎜;其高程中误差不应超出测图基础等高距1/10。
1.3为了节省,图根点能够采取临时地面标志。
1.4图根点密度因测图使用仪器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只要能够确保碎部点平面高程精度即可。
1.5测站点能够在测图过程中依据需要随时测放。
2.图根点测量(略)
三、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交通及隶属设施、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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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隶属设施、水系及隶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和地理名称注记等。并着重显示和测图用途相关各项要素。地物、地貌各项要素表示方法和取舍标准,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实施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测量控制点测绘
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关键依据,在图上应正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要求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测绘
2.1居民地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关键隶属设施应正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应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1:500和1:1000百分比尺测图,房屋应逐一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百分比尺测图可合适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小巷可不表示。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2.4 1:500百分比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百分比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适当。城墙按城基轮廓依百分比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依据其永久性、规整性、关键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依百分比实测,小于1M毫米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关键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统计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投影位置,关键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测绘
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3.2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百分比尺表示,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按图式要求用依百分比尺符号;不依百分比尺表示,应正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百分比尺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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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及隶属设施测绘
4.1交通及隶属设施测绘,图上应正确反应陆地道路类别和等级,隶属设施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相交关系及和其它要素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经过关系。
4.2铁路轨顶(曲线段取内轨顶)、公路路中、道路交叉处、桥面等应测注高程,隧道、涵洞应测注底面高程。
4.3公路和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百分比尺表示。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4.4铁路和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止,而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止;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和绿地等;多层交叉重合,下层被上层遮住部分不绘,桥墩或立柱视用图需要表示,垂直挡土墙可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
4.5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合适测注高程。
4.6道路经过居民地不宜中止,应按真实位置绘出。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和绿化带绘出。
4.7跨越河流或谷地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加注建筑结构。码头应实测轮廓线,有专有名称加注名称,无名称者注“码头”,码头上建筑应实测并以对应符号表示。
4.8大车路、乡村路、内部道路按百分比实测,宽度小于1M毫米时只测路中线,以小路符号表示。
5管线测绘
5.1永久性电力线、电信线均应正确表示,电杆、铁塔位置应实测。当多个线路在同一杆架上时,只表示关键。城市建筑区内电力线、电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线路方向。多种线路应做到线类分明,走向连贯。
5.2架空、地面上、有管堤管道均应实测,分别用对应符号表示。并注明传输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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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当架空管道直线部分支架密集时,可合适取舍。地下管线检修井宜测绘表示。
5.3污水篦子、消防栓、阀门、水龙头、电线箱、电话亭、路灯、检修井均应实测中心位置,以符号表示,必需时标注用途。
6水系测绘
6.1江、河、湖、海、水库、池塘、泉、井等及其它水利设施,均应正确测绘表示,有名称加注名称。依据需要可测注水深,也可用等深线或水下等高线表示。
6.2河流、溪流、湖泊、水库等水涯线,按测图时水位测定,当水涯线和陡坎线在图上投影距离小于1mm时以陡坎线符号表示。河流在图上宽度小于0.5mm、沟渠在图上宽度小于1mm(1:在形图上小于0.5mm)用单线表示。
6.3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痕迹所形成水陆分界线为准。多种干出滩在图上用对应符号或注记表示,并合适测注高程。
6.4水位高及施测日期视需要测注。水渠应测注渠顶边和渠底高程;时令河应测注河床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池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泉、井应测注泉出水口和井台高程,并依据需要注记井台至水面深度。
7境界测绘
7.1境界测绘,图上应正确反应境界类别、等级、位置和和其它要素关系。
7.2县(区、旗)和县以上境界应依据勘界协议、相关文件正确清楚地绘出,界桩、界标应测坐标展绘。乡、镇和乡级以上国营农、林、牧场和自然保护区界线按需要测绘。
7.3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只绘高一级境界符号。
8地貌和土质测绘
8.1地貌和土质测绘,图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8.2自然形态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坍毁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对应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8.3多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坡、坎,其坡度在7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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