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xxxxxxxx项目夜景施工图设计合同合同编号:XXXX-SJXXX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委托方 (甲方): 联系地址: 邮 编:联系电话:传 真: 设计方 (乙方): 联系地址:邮 编:联系电话:传 真: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保密条款1.1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X夜景施工图设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1.2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1.3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甲乙双方均不应把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
2、泄露或传阅,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第二条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2.2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需再20_年_月_日前将XXXXXX各专业(建筑、结构、电气)施工图以及夜景效果图、夜景顾问公司确定的夜景方案、大样图等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3.2 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全部设计资料的著作权,甲方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有权使用乙方完成的本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 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3.3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在今后宣传活动中(包括印刷品或其它商业出版物等),凡涉及与乙方合作的项目,均应将乙方名称介绍为:“XX院“。3.4
3、 甲方依据本合同按时支付设计费。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确认自己有能力开展甲方委托的工作,乙方确认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已获得甲方提供的资料满足合同约定工作的需要。4.2 乙方收到甲方的以上资料后,需于5天内提供XXXXXX施工图供甲方审查,乙方需根据甲方审查意见于3天内修改完成并提交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正式出图(12套蓝图+1份电子文档)。甲方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只说明被确认部分满足甲方的基本要求,甲方不对确认部分的正确性负责。4.3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夜景施工图设计及参与施工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4.
4、4 乙方对设计成果文件中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4.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终止后2年。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4.6 乙方保证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4.7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任务及提交成果周期按照本合同4.2条执行。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5.1 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服务,总设计费用金额为(大写)人民币XX万圆整,¥
5、XXXXXX元。5.2 本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各项相关费用和按国家及政府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营业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及其他费用。第六条 付款方式6.1 基于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满足付款条件,甲方按照下表分2次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请款时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项目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相等金额的税务正式发票。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120%签本合同签定,并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260%乙方提交夜景施工图并获得甲方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220%夜景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移交相关手续证书,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七条 违约责任7.
6、1 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乙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经双方核算确认后支付设计费。7.2 在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7.3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工作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提交一天,应承担该阶段顾问服务费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顾问服务费,且乙方还应按顾问服务费余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4 由于乙
7、方设计错误导致审批通过的方案无法实施或造成甲方重大损失,乙方应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且还应按设计费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工作错误、疏忽问题等导致工程逾期或遭受行政处罚的,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其所遭受的索赔、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7.5 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主要顾问服务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量为当阶段合同款的20%,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6 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7 因甲方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
8、时,甲方应按照已经得到双方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工作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同时双方终止合同。7.8 双方就本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累积总赔偿费上限为本合同总额。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8.1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由有异议方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第九条 其他约定9.1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邮、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2 除署名权外,对乙方提交的各项工作成果,甲方在付清相应的报酬后拥有所有相关知识产权。9.3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决议性通知应为书面形式,这些通知送交下列地址: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邮编邮寄地址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暂缓与终止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年。10.2 甲方有权提前14天以书面通知乙方暂时中止全部服务或部分服务,但暂时中止服务期限不应超过18个月,超过18个月后的视为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根据乙方完成且经双方认可的工作量进行结算。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