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通用规则一、综述该投资管理指南是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投资管理方法、流程、制度等方面而制定的制度,并报请总部有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总部”)批准。公司的投资管理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该制度每年由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讨论修订。二、产品目前为FOF。底层标的为全球对冲基金、PE基金、房地产基金、公募基金,以及其它经投委会批准的特殊机会产品。第一只产品为对冲基金为标的的FOF。三、投资决策流程1. 建立标的基金数据库:通过投行介绍、专业数据提供商和业界关系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基金数据库。投研团队和采集团队合作指
2、定专人管理和更新数据库。2. 研究员筛选:基金研究员根据基金经理的指示从数据库中选择符合标准的基金进行初步研究。此阶段主要根据基金资料进行基金的基本信息、管理团队基本信息、基金策略、过往表现等方面的初步筛选。合格的基金被纳入下一步。3. 投研团队筛选:由基金经理和相关研究员开会讨论提交的目标标的基金。从中筛选出进一步安排投资尽职调查的名单。并由指定的研究员和相关基金建立联系,索取更新的基金材料和近三个月月报。4. 投资尽职调查:由基金经理领衔进行。通过面对面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和标的基金投资团队的决策者进行投资讨论,确定投资的理念、投资研究方法、投资决策和交易程序、投资组合建立方法、
3、杠杆水平、流动性、分散性、主要风险因子暴露度、风控操作过程和独立性、过往业绩的解释、投资案例说明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投委会。5. 投委会每月开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建议。通过的项目交由基金运营团队进行运营尽职调查。6. 运营尽职调查:运营尽职调查为独立运作,并有权否定投资决策。运营团队需要索取标的基金DDQ(尽职调查问答)、基金PPM(基金发行法律文件)、投资管理合约(Investment Management Agreement)、投资顾问合约(Investment Advisory Agreement)、基金申购和赎回表格、基金审计表格等法律文件、基金服务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行政管理商,主要经纪商,法律顾问),并做以下调查:(A)标的基金公司管理构架,人员组成,主要岗位人员配置,经验和简历;(B)标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构架和利益分配原则;(C)主要服务商名单和合适性;(D)资金安全性;(E)交易流程合理性,仓位分配合理性;(F)基金收费标准;(G)运营管理流程;(H)合规性和合规管理;(I)基金条款非歧视性和关键人条款;(J)过往合规记录;(K)过往申购赎回处理(Gate等);(L)内控管理;(M)风险控制管理;(N)员工个人账户交易管理;(O)其他风险控制、合规和运营方面。在和基金公司调查后,要和服务商做独立第三方调查。7. 风险控制经理提出独立的意见,包括单只标
5、的基金风险和对组合的风险影响。8. 投委会联合风险控制委员会开会讨论是否通过经运营尽职调查的标的基金。如果通过,由基金经理建议最大仓位(作为基金资产规模的百分比)并根据回报风险考量讨论决定。9. 由基金经理负责执行投资建仓。第二部分 对冲基金专项规则四、投后管理流程1. 投资团队每月至少一次和标的基金沟通投资进展。在相关市场或政策出现重大事件时及时和标的基金沟通对基金的影响和应对方式。2. 运营团队和风控团队跟踪标的基金管理团队的人员变动和相关事件(比如违规)。每半年做一次运营尽职调查更新。3. 在标的基金出现正面或者负面重大变化时,基金经理或者运营总监需要向投委会和风控委员会提交报告,由委员
6、会讨论决定后续行为,包括赎回、减少仓位、增加仓位等。五、对冲基金标的选择标准投委会讨论决定目前的可选基金策略类别。基金投研团队对这些类别的基金标的进行筛选。标的选择分为主流标的和非主流标的。主要标的占组合至少占组合70%,非主要标的占组合不超过30%。这种建造组合的方式是兼顾风险和回报的综合考量。1. 主要标的入围初选标准:1.1. 基金存续时间不短于三年;1.2. 基金历史表现符合标准:8%年回报的基金,波动率5-8%;10-15%年回报率,波动性不超过15%;1.3. 基金规模(AUM)不低于1亿美元;1.3. 至少三分之二年份为正回报。2. 非主要标的入围初选标准:2.1. 基金存续时间
7、不低于6个月,一般不低于1年。低于1年的基金,其基金经理必须在类似的别的产品管理中有可证实历史;2.2. 基金规模不低于3千万美元;2.3. 基金表现和回撤明显好于入选主流基金平均水平,夏普比例超过入选主流基金50%以上。因不同时间段市场基金平均夏普比例不同,故在此不做绝对标准;2.4. 基金至少三分之二月回报为正值。进入初选名单的基金,基金经理主导对基金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本指南要求后续工作。六、白名单制实行标的基金管理公司白名单制。白名单由香港资管公司提供,并报总部批准。白名单选择采取负面禁止方式。如没有以下禁止情况者,进入白名单:1. 没有所在地资产管理监管牌照。2. 过去三年有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罚。3. 有在进行中的法律诉讼。4. 公司前台(CIO,基金经理等)和中后台(COO,运营经理等)负责人员没有区分。特别说明,以上条件仅为初步筛选基准。因为基金运营尽职调查包括人员、公司结构、风控操作、运营操作、税务安排等多项有关公司治理的调查,所以在上述初步筛选中不再重复列入。 4 / 4